由于工程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可能延长工程进度,承发包方案二考虑采用国际上北美地区广泛采用的CM模式进行工程的发包。CM模式是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CM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地“边设计、边施工”,即“fast-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工程施工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的设计。其基本指导思想是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采用设计一部分,招标一部分,施工一部分的组织方式,以使更多的工作搭接进行,加快工程进度。CM模式可分为代理型CM模式和非代理型CM模式两种。其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
按照CM发包模式进行整个工程实施安排,可考虑桩基招标—结构招标—外装饰招标—内装饰招标分段进行,每一段设计图纸完成即招标,充分利用设计与施工的搭接,实现多工作搭接进行,这样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的搭接关系应用网络技术安排工程进度,整个工程可在32.5个月内完成,完全满足进度目标要求.该方案对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将是非常有利的,而且签订合同时也不必(也不可能)确定施工总价,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优化设计、减少设计变更的可能性。方案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CM模式中确定CM单位以及确定CM单位后确定项目的最大保证费用(GMP)十分困难,相应增加了工程招标、投标和评标的难度,不利于工程的合同管理。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CM单位而言,需经常与设计单位协调,整个施工组织的工作量明显增加,增加其成本控制的理论风险;二是CM模式的市场供给问题,虽然CM模式在国外尤其是在北美应用较为广泛,但在我国还处在理论研究阶段,国内能承担CM任务的施工承包单位很少(可以说是没有),采用该模式可能需要在国际上招标,相应增加招标管理及行政手续办理上的困难,国外CM单位承包可能会因为其成本高导致整个工程投资增加。(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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