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铰链四杆机构中,允许两连接构件做相对整周旋转的转动副称为整转副。曲柄是以整转副与机架相连的连架杆,而摇杆则不是以整转副与机架相连的连架杆。铰链四杆机构三种基本类型的根本区别在于两连架杆是否为曲柄,而两连架杆是否为曲柄又与各杆的长度有关。
如图5-9所示的铰链四杆机构中,设各杆长度分别为a、b、c、d,AD为机架。由图可知,机构运动时B点只能以A为中心,做以a为半径的圆周或圆弧运动。在运动中,B、D两点连线f的长度是变化的,其中B′D=a+d=fmax,B″D=d-a=fmin。若连架杆AB能做整周转动,则机构在运动过程中△BCD的形状是变化的,且必定存在△B′C′D和△B″C″D两种形态。
根据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和必大于(极限情况等于)第三边,在△B′C′D中应有
图5-9 铰链四杆机构
在△B″C″D中应有
将式(5-1)~式(5-3)两两相加并简化可得
由式(5-4)可知,欲使连架杆AB成为曲柄,则连架杆AB应为最短杆,亦即只有最短杆的两端才有可能具有整转副。又根据式(5-1)~式(5-3)可知,最短杆AB与其他三杆中最长杆的长度之和必小于或等于其余两杆长度之和,这一关系称为杆长之和条件。归纳起
来,铰链四杆机构有一个曲柄的条件是:
①最短杆与最长杆之和小于或等于其余两杆长度之和;
②最短杆为连架杆。(www.daowen.com)
由于平面四杆机构的自由度为1,故无论哪杆为机架,只要已知其中一个可动构件的位置,则其余可动构件的位置必相应确定。因此,我们选任一杆为机架,都能实现完全相同的相对运动关系,这就称为运动的可逆性。利用它,我们可在一个四杆机构中选取不同的构件作机架,以获得输出构件与输入构件间不同的运动特性,这一方法称为连杆机构的倒置。
可用以下方法来判别铰链四杆机构的基本类型。
①如图5-10所示,若机构满足杆长之和条件,则有以下结论:
以最短杆AB的邻边为机架时,为曲柄摇杆机构,如图5-10(a)所示;
以最短杆AB为机架时,为双曲柄机构,如图5-10(b)所示;
以最短杆AB的对边为机架时,为双摇杆机构,如图5-10(c)所示。
②若机构不满足杆长之和条件,则只能为双摇杆机构。
图5-10 连杆机构的倒置
(a)曲柄摇杆机构;(b)双曲柄机构;(c)双摇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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