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副约束
在图3-27(a)所示的凸轮传动机构中,凸轮与顶杆构成高副约束,如果不计摩擦,凸轮只能限制顶杆沿接触点K处公法线压入凸轮(约束体)内部。因此,凸轮所产生的约束反力是一个沿着接触点K处公法线指向顶杆(被约束体)的压力,并作用在接触点K处,一般用FN表示,如图3-27(b)所示。
图3-27 高副约束
图3-28(a)所示为齿轮传动机构,从动轮2对主动轮1的约束反力如图3-28(b)所示。
图3-28 从动轮2对主动轮1的约束反力
1—主动轮;2—从动轮
图3-29(a)所示为一夹紧装置,图3-29(b)和图3-29(c)所示分别为压板和工件所受的约束反力。
图3-29 压板和工件所受的约束反力
2.转动副约束
在如图3-30(a)所示支座结构的铰链中,销钉和被连接构件构成转动副约束,也称铰链约束。
如果不计摩擦,销钉限制了构件在垂直于销钉轴线平面内沿x、y两正交方向的运动,因此,销钉所产生的约束反力FR由x、y方向的约束分力Fx、Fy合成,其作用线沿销钉和构件接触处的公法线方向并通过转动副中心。实际上当销钉和构件相对运动时,两者便在接触面的某处接触,如图3-30(b)中K点。由于接触处K点的位置难以确定,约束反力FR的大小和方向均为未知,因此,在实际受力分析时,通常用过转动副中心的正交分力Fx、Fy来代替[图3-30(c)]。
图3-30 转动副约束(固定铰链支座)
1—构件;2—销钉;3—支座
用铰链连接的两构件之一固定的结构称为固定铰链支座,如图3-30所示。用铰链连接的两构件均不固定的结构称为中间铰链,如图3-31所示。(www.daowen.com)
工程上为了适应某些构件变形时发生的微小偏转和移动,常采用如图3-32(a)和图3-32(b)所示的活动铰链支座。一般这种支座是将构件的铰链支座用滚子支承在光滑的支承面上,构成了支座可以移动的铰链约束。这种支座只能限制构件沿法线方向的移动,因此,活动铰链支座的约束反力FN必垂直于支承面,并通过铰链中心,指向待定。
图3-31 中间铰链
例如,在机械装置中,轴两端的支座结构通常能够适应轴的微小变形,所以在进行静力分析时,将一端视为固定铰链支座,而另一端视为活动铰链支座。
图3-33(a)所示为一滑动轴承装置,轴与轴承构成的转动副约束与铰链约束相似,但轴为被约束体。轴承限制了轴在垂直于轴线平面内的径向移动,所产生的约束反力如图3-33(b)所示。
图3-32 活动铰链支座
图3-33 轴承约束反力
3.移动副约束
如图3-34(a)所示曲柄滑块机构,滑块2在导槽1中移动,构成移动副约束,如果不计摩擦,导槽1限制了滑块2沿接触面公法线压入导槽内部的运动和在图示平面内的转动。因此,导槽对滑块有两个方面的约束作用,一个是产生沿接触面公法线且指向滑块的压力Fn[图3-34(b)],另一个是产生限制滑块转动的约束反力偶M。视滑块受主动力作用而无转动趋势,则约束反力偶M=0。为便于计算,常将沿接触面分布的约束反力Fn简化为集中力。
图3-34 移动副约束
1—导槽;2—滑块
图3-35所示为机床导轨对工作台的约束,其也是移动副约束的实例。
图3-35 机床导轨对工作台的约束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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