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标准
按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和本项目设计出水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见表9-15。
表9-15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说明:1.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冷却水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洗涤用水时,一般达到表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可以直接使用。必要时也可对再生水进行补充处理或与新鲜水混合使用。
2.再生水用作锅炉补给水水源时,达到上表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尚不能直接补给锅炉,应根据锅炉工况,对再生水再进行软化、除盐等处理,直至满足相应工况的锅炉水质标准。对低压锅炉,水质应达到《工业锅炉水质》(GB 1576-2001)的要求;对中压锅炉,水质应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 12145-2016)的要求;对热水热力网和热采锅炉,水质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3.再生水用作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时,达到表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或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通过再生利用试验或者相似经验证明可行时,工业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当水质不能满足供水水质指标要求,而又无再生利用经验可借鉴时,则需要对再生水作补充处理试验,直至达到相关工艺与产品的供水水质指标要求。
4.当再生水用作工业冷却时,循环冷却水系统监测管理参照《工业循环冷却水水质规范》(GB 50050)的规定。
(二)天源中水回用工程现状出水水质
根据2015年5月天源中水水厂水质在线检测资料,现状出水水质指标COD、氨氮的平均含量分别小于20 mg/L和2 mg/L,能够稳定达到设计出水水质标准。2015年5月天源中水水厂水质在线检测资料见表9-16。
表9-16 2015年5月天源中水水厂水质在线检测资料
(www.daowen.com)
(续表)
山东绿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天源中水水厂现状水质的检测报告表明,天源中水水厂现状出水水质指标能够稳定达标,满足回用水用户的水质要求。水厂出水水质检测报告略。
(三)天源中水水厂二期工程设计出水水质
天源中水水厂二期工程扩建后,水厂供水规模将达到11万m3/d,本工程生产的再生水主要供给国电菏泽发电公司、华润电厂、菏泽协鑫蓝天燃机热电厂等企业用水,依照电厂对循环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指标,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的指标要求,确定本项目的出水水质指标要求如下,见表9-17。
表9-17 天源中水水厂扩建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指标表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