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取水方式

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取水方式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工程的建设未新增取水量,提高了当地水资源利用效率,符合《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中关于“三条红线”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山东省及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取水方案合理。

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取水方式

根据《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国函〔2013〕34号批复)中“在开源节流保护并举的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基本思路上,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需求,以保障黄河流域供水安全为目标,考虑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黄河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供水安全”的相关要求评定,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符合水资源管理要求且符合《山东省水利综合规划》《泰安市城区水资源现状及对策研究》及《泰安市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一五”规划报告》中的相关规定。同时,工程的建设未新增取水量,提高了当地水资源利用效率,符合《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山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鲁政办发〔2013〕14号)中关于“三条红线”的有关要求。

(一)用水总量指标符合性分析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实施细则》《山东境内黄河及所属支流水量分配暨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中明确了泰安市1.21亿m3/a的引水指标。本项目的引水指标包含在泰安市的1.21亿m3/a的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内。

(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项目取用水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DB37/T 05-2017),城市居民人均用水量在70~120 L/d,本项目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现状年为84.1 L/d,规划年为100 L/d,在定额要求的范围内。

根据《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应低于10 m3/万元,本项目受水区现状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4.2 m3/万元,高于《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的要求,但低于《山东省2011—2015年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暂行)》中泰安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控制指标19.4 m3/万元的要求,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泰政发〔2016〕13号)的通知,至2020年,本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需水量预计为10.0 m3/万元,符合《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的要求。(www.daowen.com)

项目规划区内现状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72%,低于《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中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的要求。规划水平年,泰安市、肥城市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将分别达到90%、92%,高于《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的要求。

从整体分析,本项目规划水平年的用水效率符合《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指标》的用水效率要求,但现状用水节水水平较低,需要加快当地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和强化管理工作。

(三)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与项目取用水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本建设项目涉及的肥城市汇河肥城农业用水区水质现状年不达标,其余水功能区水质均达标。

综合分析当地水资源的供需状况,确定本项目取水水源优先采用当地地表水,逐步控制地下水。本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山东省及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取水方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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