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水器具普及率和供水管网漏失率分析
本项目属城市公共用水,因此采用节水器具普及率和供水管网漏失率两项指标进行用水水平分析,并与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相对比,确定其先进程度。节水器具普及率是指使用的节水型器具数量与在使用的用水器具的比率,其普及率的大小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区域节水水平的高低;供水管网漏失率是指水资源从取水口至用户过程中的损失值,是供水水厂经济运营的关键指标。预测规划水平年(2020年)汶上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为10%,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至80%以上。与山东省节水型社会规划指标对比见表5-8,说明汶上城区公共用水水平已基本接近山东省节水型社会规划指标值。
表5-8 规划水平年用水指标分析对比表
(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分析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18)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资源充沛程度、用水习惯等因素,在现有用水定额基础上,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给水专业规划,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综合分析确定。(www.daowen.com)
汶上县属于二区、Ⅰ型小城市范畴,平均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50~100 L/人·d、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60~140 L/人·d;平均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70~150 L/人·d、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120~190 L/人·d。本项目中,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及综合生活用水定额是在现状用水量的基础上拟定的,充分考虑到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节水意识的增强以及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等因素后,确定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00.0 L/人·d、村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80.0 L/人·d、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108.1 L/人·d。由此可见,用水定额总体上符合现状实际情况,在二区、Ⅰ型小城市范畴中属于中等水平,本项目拟定的用水指标基本合理。
(三)制水水厂产水率
2011年6月,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饮用水生产企业产水率标准(暂行)》。标准包括饮用净水、纯净水、矿泉水和自来水四种类型的生产企业产水率标准。
产水率指单位时间内生产出的合格成品水占同时间段内新水用量的百分比。其中,饮用净水企业产水率标准不低于92%;纯净水企业不低于75%;矿泉水企业不低于94%;以地下水为水源的自来水生产企业产水率标准根据日产水量和用水水质而不同,其中,日产水量5万t以上的用水水质Ⅰ、Ⅱ、Ⅲ类分别对应的水质标准为不低于99%、98%和97%。
山东汶上某公司现状及规划拟建的供水水厂均以地下水为水源,日产水量均在5万t以下,水质为Ⅲ类,产水率均在99%以上,符合自来水生产企业产水率标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