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表172013年全国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水功能区比例2013年,全国评价水功能区5134个,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2538个,占评价水功能区总数的49.4%。评价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2999个,符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指标要求的1890个,达标率为63.0%。其中,一级水功能区达标率为64.2%,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为62.1%。2013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见表18。
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需求,根据水资源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水域。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一级区划旨在从宏观上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二级区划主要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
表17 2013年全国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水功能区比例
2013年,全国评价水功能区5134个,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2538个,占评价水功能区总数的49.4%。其中,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占57.7%;二级水功能区占44.5%。2013年全国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水功能区比例见表17。(www.daowen.com)
评价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2999个,符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指标要求的1890个,达标率为63.0%。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64.2%,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为62.1%。2013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见表18。
表18 2013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①
注 : 2013年全国近期规定水功能区评价个数不包括位于新疆及断流水域的水功能区。
①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规定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项目评价的达标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十二五”主要控制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与氨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中国水资源公报(2013)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