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目的
测定砂的颗粒级配,计算细度模数,评定砂的粗细程度。
2.主要仪器设备
主要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筛(孔径为0.15mm、0.30mm、0.60mm、1.18mm、2.36mm、4.75 mm和9.50 mm的方孔筛)、摇筛机、天平、烘箱、浅盘、毛刷和容器等。
细集料的筛分试验
3.试验步骤
(1)用四分法缩取约1100g试件,置于(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先筛除大于9.50mm的颗粒并计算其筛余百分率,再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2)称量烘干试件500g,精确至1g,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在摇筛机上筛10min,取下后逐个用手筛,直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件总量0.1%时为止。通过的试件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件一起过筛,这样依次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如无摇筛机,可直接用手筛。
砂石材料试验各筛的筛余量不得超过按下式计算出的量,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式中 G——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g);
A——筛面的面积(mm2);
d——筛孔尺寸(mm)。
1)将该筛孔筛余量分成两份,分别筛分,并以两份筛余量之和作为该筛的筛余量。
2)将该筛孔及小于该筛孔的筛余混合均匀后,以四分法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取其中一份,称其质量(精确至1g)并进行筛分。计算重新筛分的各级分计筛余量并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www.daowen.com)
(3)称量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质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件质量之比,其差值不得超过1%。
4.试验结果计算
(1)分计筛余百分率。各筛的筛余量除以试件总量的百分率,精确至0.1%。
(2)累计筛余百分率。该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该筛以上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
5.试验结果鉴定
(1)级配的鉴定:用各筛号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绘制级配曲线,或对照国家规范规定的级配区范围,判定其是否都处于一个级配区内。
注:除4.75mm和0.60mm筛孔外,其他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允许略有超出,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5%。
(2)粗细程度鉴定:砂的粗细程度用细度模数Mx的大小来判定。细度模数Mx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1):式中 A1、A2、A3、A4、A5、A6——4.75mm、2.36mm、1.18mm、0.60mm、0.30mm、0.15mm孔径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根据细度模数的大小来确定砂的粗细程度:
Mx=3.1~3.7时为粗砂;
Mx=2.3~3.0时为中砂;
Mx=1.6~2.2时为细砂。
(3)筛分试验应采用两个试件平行进行,取两次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精确至0.1,若两次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应重新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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