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2.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控制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控制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控制环境保护设施实施进度、协调施工活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等。
6.2.1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控制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控制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控制环境保护设施实施进度、协调施工活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等。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按合同约定,及时组建项目环境保护监理机构,配置监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b)向项目法人报送环境保护监理方案,对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c)审核承包人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环境保护技术文件;
d)对生物及其他生态保护、土壤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景观和文物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控制;
e)对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控制;
f)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参照JGJ 146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应监督落实工程“三通一平”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g)项目完工后,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编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按照HJ 464的要求,完成并提交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报告,参加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6.2.2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除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外,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www.daowen.com)
a)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平面布置、工艺、施工时序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b)主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
c)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急设施与措施的落实;
d)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要隐蔽工程;
e)项目建成后难以或不可补救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
f)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可逆转的环境影响的防范措施和要求;
g)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与公众环境权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