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是表示统计规律的方式。随机事件在试验结果中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但其出现(或不出现)可能性的大小则有所不同。用概率可以表示和度量在一定条件下随机事件出现或发生的可能性。
按照数理统计的观点,事物和现象都可以看作是试验的结果。如果某试验可能发生的结果总数是有限的,并且所有结果出现的可能性是相等的,又是相互排斥的,则称其为古典概型事件。按照古典概型的定义,随机事件的概率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P(A)——在一定的条件组合下出现随机事件A的概率;
m——在试验中出现随机事件A的结果数;
n——在试验中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数。(www.daowen.com)
例如,掷骰子的情况就符合以上公式的条件。因掷骰子可能发生的结果是有限的(1点到6点),试验可能发生结果的总数是6;同时骰子是一个均匀的六面体,掷骰子掷成1点到6点的可能性都是相同的,又是相互排斥的(一次掷一个骰子不可能同时出现两种点数)。
如果定义Z为随机事件“掷骰子的点数大于2”,则符合Z的结果为3点、4点、5点、6点4种情况,即事件Z可能发生的结果数是4。按照上述公式,Z的概率P(Z)=。显然,必然事件的概率等于1,不可能事件的概率等于0,随机事件的概率介于0与1之间。式(4-1)只适用于古典概型的事件。
在客观世界中,随机事件并不都是等可能性的。如射手打靶打中的环数是随机事件,但打中0环到10环各环的可能性并不相同,优秀的射手打中9环、10环的可能性大,而新手打中1环、2环的可能性就较大。水文事件一般不能归结为古典概型的事件。例如,某地区年降雨量可能取值的总数是无限的,该地区年降雨量大于100mm的可能性与年降雨量大于1000mm的可能性显然也不相等;一条河流出现大洪水的可能性和一般洪水的可能性显然也是不同的。为了计算一般情况下随机事件的概率,下面提出随机事件的频率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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