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多维观下的产品美学价值探析

多维观下的产品美学价值探析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来说,多维的产品美学价值观不仅仅考虑产品本身,还考虑包括产品给人的感受,产品与社会的关联,以及以人为中心的人、产品、社会三者关系等多重因素。产品美学价值的重要性。调查对象对笔者提出的产品美学价值设计创新的三个维度划分方法比较认可。产品的造型感官美和功能体验美是产品形象美的基础,没有前两者,后者不能维持;后者同时可以促进前者的美更好地被发掘和发挥价值。

多维观下的产品美学价值探析

罗芳魁(1996)认为美学功能离不开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周至禹(2007)认为人们对美的传统认识可以分为视觉形式、生理感受和精神理念三个方面。刘彪(2007)将产品的美分为物质实在层、形式符号层和审美意象层三个方面。甘桥成和徐人平(2010)提出产品设计美学的评价分为技术美、形式美、体验美三个层次。付黎明(2012)认为产品的美是通过形式美、技术功能美、社会美三个层次来体现的。何琦(2014)针对创意产品,认为产品的审美价值包含从内在精神体会的美到外在直观感受的美,并将创意产品审美价值的评价指标分为审美意象、视听效果和表现形式三个方面。“销售吸引力”和外观是美国著名工业设计师德莱福斯产品设计五项原则中的两项,其中“销售吸引力是由产品具有怎样的触感、产品怎么操作、产品会在购买者的思想中产生的愉快联想等内容构成的混合体”。[1]这其实是认为产品的美来自感官造型、功能体验和审美意象三个方面。美国诺曼(Donald A.Norman)提出的本能层、行为层和反思层三层次设计观念对产品美学设计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总的来说,多维的产品美学价值观不仅仅考虑产品本身,还考虑包括产品给人的感受,产品与社会的关联,以及以人为中心的人、产品、社会三者关系等多重因素。这种观念以付黎明认为的形式美、技术功能美、社会美三个层次为代表。其中“精神理念”“社会美”“审美意象”“形式符号”都离不开设计师赋予产品的文化内涵。产品文化内涵会在人的思想中形成一定形象,这种形象会通过精神理念和品位象征给人带来“美”的感受。

根据以上论述,基于产品美学价值要素中的物质要素、技术要素和符号要素三大要素,以及认知层次中的感知觉层、品位体验层和领悟判断层三个层次,可以将产品美学价值分为以下三个维度:基础层——造型感官美,核心层——功能体验美和延伸层——形象内涵美三个维度。三个维度分别对应美学价值要素中的物质要素、技术要素和符号要素,以及认知层次中的感知觉层、品位体验层和领悟判断层。(如图4-1)。

图4-1 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维度

图片来源:作者绘制

为了增加该维度划分的可行性,了解其认同度,作者通过问卷调查和网络访谈的形式向毕业于工业设计或产品设计专业人员进行了调查(有关数据详见附录A和附录B),调查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反馈数据如下:

调查对象及其企业概况。调查对象共15人,均从事着或从事过产品设计,其中6人有九年设计工作经验,4人有五年设计工作经验,5人有一年设计工作经验;调查对象所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行业、3C产品行业、家用电器行业;有66.7%的调查对象的企业比较重视产品美学价值。

产品美学价值的重要性。在多选的情况下,绝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产品美学价值能够提升产品档次,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力,树立产品的良好形象;超过一半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在3C产品、家用电器、玩具办公用品交通工具、日用产品等类型产品中,美学价值的重要性高达60%~80%,在服装鞋帽、珠宝首饰等类型产品中更是高达80%~100%。

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46.7%的调查对象认为,在产品概念开发阶段就需要考虑美学,40%的调查对象认为,在详细设计阶段再进行考虑;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80%的调查对象认为在研发期就需要考虑引入美学来提高竞争力,60%的调查对象认为,在成长期再进行考虑;60%的调查对象认为,产品美学设计创新需要工程技术的配合,46.7%的调查对象认为,市场营销部需要提供支持。(www.daowen.com)

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维度。调查对象对笔者提出的产品美学价值设计创新的三个维度划分方法比较认可。在功能体验维度的二级指标中,有认可度相对较低的指标,其主要原因是这些指标与科技结合得比较紧密,有些设计师认为将认可度相对较低的指标纳入美学范围存有争议(见表4-1)。

表4-1 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维度调查反馈统计

产品美学设计的创新维度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虽然维度层次分明,但也难以完全划清界限。各维度价值本身不存在上下高低之分,对于不同的消费者和不同的产品而言,可能会侧重或优先考虑某些维度的价值。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而言,一般会综合各维度来衡量美学价值。从审美感知角度而言,感官造型美是消费者最容易感知到的美,它是产品给人的第一印象;从实用审美力[2]的角度来看,普通消费者可能最看重功能体验美,他们会认为感官造型美会华而不实,形象内涵美需要付出不必要的购买成本;从符号消费的角度来说,形象内涵美是消费者身份和品位的象征,是富裕阶层和追求个性的消费者更看重的维度;从辩证发展的思维看,产品各维度的美会受到区域文化、经济发展、价值导向等多因素的影响,同一产品的同一美学维度会因时因地因人不同而被不同程度认可。正如诺曼(Donald A.Norman)所言:“受文化差异、流行时尚和持续不断的波动影响,今天的尽善尽美可能变为明天的废物。”[3]

如果从价值主客体关系来分析产品美学设计的维度,各维度美的本质内涵有所不同。造型感官美的核心是产品本身,即产品艺术性的美,由于艺术性的美是无国界差别的,因此具有高度造型感官美的产品即使人们没有用过或体验过也能被产品所呈现的美打动,这点对高度审美性产品尤其重要,也可以弥补实用性产品在功能不突出时消费者接受的可能性;产品的功能体验美则是通过人与产品的接触,在实际操作和使用中感觉到的舒适性、易用性等感受,这点对实用审美型产品非常重要;形象内涵美则是企业持续发展和提升价值空间的追求,企业通过优秀的形象系统、价值主张和服务设计等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可以让产品在社会上成为一种文化、一种情感或一种身份的象征。

产品的造型感官美和功能体验美是产品形象美的基础,没有前两者,后者不能维持;后者同时可以促进前者的美更好地被发掘和发挥价值。三者的维度内涵及相互关系如图4-2所示:

图4-2 产品美学价值设计创新维度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图片来源:作者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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