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与基本原理
系统论诞生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创始人路德维希·冯·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y)确立了一般系统的理论和方法,认为世界是有规律的运动的整体系统,系统是由若干具有特定功能的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复杂整体。各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网,整体大于部分简单综合,以及系统的每个部分都起作用是系统的三大主要特征。系统和环境要保持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才能保持生命。任何系统都可以看做由元素、结构、功能、环境四个要素组成。物质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和层次性,各层次之间具有一定关联性,因此考察某个层次必须了解相邻层次。所谓系统方法就是要考虑物质的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以及关联性,注意要素与要素之间、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整体原则、联系和制约原则、有序原则、动态原则、最佳原则是系统方法要把握的重要原则。
无论是亚里士多德所提的“任何事物,不管是人造物还是自然物,其形成有四种原因:质料因、动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1]还是我国《考工记》中所说的“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2]都反映了造物活动中很早就有了系统性思维。
20世纪60年代系统学被美国和苏联美学家开始引入美学和艺术研究。80年代我国有学者开始运用系统思维对美学和艺术进行研究。主要思想为:(1)审美主客体是大系统中的两个相互作用的子系统,各自包含多层次、多方面的因素;(2)运用系统整体性原则来考察审美主客体,把系统视为诸要素整合的有机整体,整体大于部分之和;(3)把文艺创作、作品、欣赏、批评作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和反馈过程来看;(4)根据系统多重因素和多层次结构交互作用的观点对艺术创作、欣赏、评论等环节作出最优化的选择和处理。按照一般系统化的观点,任何产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由各种材料以一定的形式组合起来具有相应功能的系统。材料、结构、形式和功能是任何产品不可缺少的部分,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想获得一定的和谐和较理想功能的产品,就必须将外部环境、内部构造和目的三个要素统一起来。(www.daowen.com)
(三)产品美学价值设计创新的系统性要素
根据产品功能和设计目的,产品美学价值设计创新既可以属于产品设计大系统中的子系统,也可以是独立的系统。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表面上是对产品进行艺术设计,实质上是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而企业要进行产品设计创新,需要根据企业条件和市场环境进行综合决策。条件和环境不同,则设计创新的定位、方法和过程会有所不同。所以,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需要从系统思维出发,从创意构想到设计实施都需要结合人、环境、社会三大外部系统以及物质要素、技术要素和精神要素三大内部系统要素进行综合决策,在设计创新过程中,还要注意内部系统要素与外部系统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如图3-1)。
图3-1 产品美学价值设计创新的系统要素
图片来源:作者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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