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产品设计创新中的美学价值研究

产品设计创新中的美学价值研究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是产品设计创新的重要内容,对产品设计创新进行相关学术梳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本书对相关研究文献按创新的内涵、设计角色的演变、设计创新的价值、设计创新的机制和产品设计创新的维度五个方面进行了整理和归纳。对工业产品而言,设计可以理解为综合运用工学、美学在内的多学科知识,对产品某些属性进行创新的过程。

产品设计创新中的美学价值研究

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产品设计创新的重要内容,对产品设计创新进行相关学术梳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本书对相关研究文献按创新的内涵、设计角色的演变、设计创新的价值、设计创新的机制和产品设计创新的维度五个方面进行了整理和归纳。

(一)创新的内涵

1.创新的定义。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1912)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正式提出“创新”一词。他认为创新是“一种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即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由引进新产品、引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实施企业新组织等五个方面及其组合构成。[18]由于创立了创新理论体系,他被尊称为“创新鼻祖”,此后有学者在熊彼特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扩充。Souder和Shrivastava(1987)认为创新除了包含事物组合以外,还有新方法、新过程、新概念或创意、新形式等内容。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C.Freeman)认为工业领域的创新是指第一次引进新产品或新工艺中所包含的技术、设计、生产、财政、管理和市场等步骤。美国企业管理学家德鲁克(P.F.Drucker)认为创新不一定是技术方面的,凡是能改变现有资源的财富创造潜力的行为都是创新。美国学者洛斯威尔(Rothwell)认为创新经历了技术推动、需求拉动、交互作用、一体化模式四个阶段。

2.创新的分类。关于创新的分类,国内外学者站在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根据创新的新颖程度,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弗·弗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认为创新分为三层:第一层是技术革命,第二层是激进式创新,第三层则是渐进式创新。史密斯(Smith D.)认为从方式上创新可以分为渐进式创新、模组式创新、建构式创新和激进式创新等四类,从内容上创新可以分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工艺创新等三类。Christensen(1995)将创新分为基于科学的研发、过程开发、产品应用(包括技术应用和功能应用)和美学设计四类。[19]Roberto Verganti(2003)根据创新的动力来源,在现有市场拉动创新、技术驱动创新的基础上,提出设计驱动式创新。从创新的主导方式上,还有学者提出创新可以分为自主创新、合作创新、模仿创新三类。

3.创新的方法。“创新”活动可以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创新方法从古至今数不胜数。按照时代来划分,近代的创新方法主要有头脑风暴法(Brain Storming)、形态分析法(Morphological Analysis)、综摄法(Synectics Method)、5W2H法(也称七何分析法:Why,What,Where,When,Who,How,How Much),还有TRIZ理论,现代的创新方法主要有中山正和法、信息交合法(亦称为信息反应场法)、六顶思考帽法(Six Thinking Hats)、公理化设计理论(Axiomatic Design Theory)。[20]刘刚(2010)将20世纪80年代以来诞生的创新理论分为六个方面:开放式创新、创新生态理论、企业内部孵化理论、基于复杂性理论的创新、全面创新管理、创新的S曲线理论。

(二)设计角色的演变

设计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思维,它包含许多种类及相应的理论和方法。对工业产品而言,设计可以理解为综合运用工学、美学在内的多学科知识,对产品某些属性进行创新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延伸。Perks等(2005)通过大量的实证案例说明设计的角色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由开始的作为制造业的辅助功能,慢慢演变为产品创新过程中的领导者(见表1-1)。王效杰(2000)认为新世纪设计与原来相比已经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系统设计模式,设计方式已经开始数字化和自动化,不再是产品研发的“装饰”配角,而已经成为企业前期开发、整体营销的重要利器。过去的设计崇尚的是统一、大批量,而现在设计追求多款式、多变化的自我个体需求。蔡军(2002)认为当前设计超越了单一的造型功能,已经成为企业赢得市场优势的战略手段。中国工程院院士潘云鹤提出:农耕时代的设计是1.0,工业时代的设计是2.0,在如今的知识网络时代,设计正在迈向3.0。这一时期的设计关注个体、社会、生态和文化等多重因素,强调绿色环保、智能化、网络化、个性化和可分享性。凌继尧(2009)将工业设计概念的衍变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图形图像的设计演变到实体产品的设计;第二阶段是从产品外部特征的设计演变到产品形式属性的设计;第三阶段是从产品属性的设计演变到产业链的设计。

表1-1 设计的角色演变

该表来源:Perks等(2005)

2015年国际设计组织(World Design Organization)[21]将设计定义为一种旨在引导创新、促发商业成功及提供更好质量的生活的策略性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种跨学科的专业,能够应用于产品、系统、服务及体验当中,能够将创新、技术、商业、研究及消费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进行创造性活动,并将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可视化,重新解构问题,同时将其作为建立更好的产品、系统、服务、体验或商业网络的机会,提供新的价值以及竞争优势。国际设计组织的定义将设计的角色地位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设计不仅解决产品本身的问题,还通过跨专业和领域交叉为以产品为核心的系统、服务和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提供解决方案。

对企业而言,如今设计既可以是一种造型方法,也可以是一种战略决策(如图1-2)。企业该如何选择设计的角色和思维,需要综合企业竞争的内外环境进行决策。面对设计角色的变化,我们应该注意到:设计属于精神生产、精神文化领域,或者说是一种文化,要提倡多元、多角度、多维、多层、多样发展的观念。

(三)设计创新的价值

随着设计角色的演变,设计创新的价值也在不断地被认可和提升。Rothwell和Gardiner(1988)提出了“精致设计”的概念,认为设计通过采用已有技术能够给用户提供更好的易用性。Oakley(1990)的研究则表明,设计有助于把发明转换为成功的创新或拓宽现有创新的有用性,可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Christensen(1995)从创新资产配置的角度,认为设计的重点在于功能应用和美学设计。Beverland(2005)在实践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设计创新具有保持传统的制造工艺、保持产品的地方特色、保持产品风格的一致、激活品牌的传统价值、让产品更具时代特征等五个方面的价值。许平(2006)认为设计创新的价值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可以争取到带动技术自主创新的时间与空间;二是可以固化创新形象,形成品牌制高点,获得持久的市场号召力;三是在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全民族创新素质方面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普洛斯曾说:“人们总以为设计有三维:美学、技术和经济,然而更重要的是第四维:人性。”按照普洛斯的观点,我们可以将设计创新的价值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促进审美文化发展;二是促进技术应用和更新,发挥技术的最大社会价值;三是增强产品吸引力和竞争力,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四是体现人文关怀,改善生活质量。

图1-2 工业设计角色与企业发展

图片来源:王效杰(2009)

设计创新能够帮助技术实现更高的价值。斯坦福大学教授谢德荪将创新分为科学创新和商业创新,科学创新也称之为“始创新”,包括新科学理论、新产品、新技术等,并认为始创新本身没有价值,它的价值在于人们如何使用它。RKS公司创始人拉维根据多年的企业设计经验,结合仔细研究客户调查结果后得出结论:大多数产品——无论是技术类还是其他类,最终难以为继并不是由于功能缺陷,而是未能成功引起客户的兴趣。欧洲九国联合成立的“低科技企业的政策和创新”项目组有关报告指出,中低技术企业虽然很难在技术研发上与高科技企业竞争,但是能够通过设计创新取得成功。越来越多的传统意义上的高科技企业如苹果谷歌等都具备强大的设计能力,并且以设计著称。

(四)设计创新的机制

Koski(2007)认为设计创新在产业发展的不同时期驱动要素不同。比如,在产业发展初期,核心技术将是主导因素,而在技术成熟或产品性能稳定后,产品的形式创新将成为主导因素。童慧明(2009)通过审视珠三角中小制造企业认识与接受“创新设计”理念的过程,将企业的设计创新驱动分为设计企业家驱动、自主知识产权驱动、市场竞争驱动和品牌建设驱动四类。杨艳华(2009)对工业的创新过程与机理进行了分析,并构建了工业设计创新模式图。工业设计创新可以看作在输入需求、技术、资源、环境等动力因素后,通过创意、R&D、功能结构创新、外观造型创新、有形化等核心过程运作,产出技术创新业绩(新技术、专利、企业的竞争力等)的过程。设计创新核心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研发活动将创意以技术手段实现形成发明专利;另一类是通过以外观为主的形式变化形成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一般不需要复杂的研发过程。两者可以简单理解为“功能或结构的创新”与“造型和外观创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杜湖湘(2012)认为工业设计的创新动力源自设计主体的内在需要,即消费者需求和市场竞争、产权制度、科技进步等外在环境的激励。蒋红斌(2012)认为设计创新是一种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以设计为载体的适应性机制,需要将人、事、物与情、理、利有机地协调在一起,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生产条件和生活品质下设计创新机制不同。

(五)产品设计创新的维度(www.daowen.com)

设计创新的维度是指在设计创造活动中需要考虑的层次和因素。由于产品属性和价值不同,具体产品的设计创新维度就会有差异。

1.产品价值维度。

产品价值具有诸多不同的理解。它不是一个僵死而固定的概念,而是包含了在购销过程中的全部意义,直到购买之后的消费活动。不同时期的产品具有不同的价值,产品的价值取向完全取决于产品使用者以及产品所处的环境。

古特曼(Gutman)(1982)在综合有关学者的理论基础上构建了“手段—目的链”理论模型(Means-End Chain Theory,MEC),认为产品的价值维度包括产品属性、消费结果、最终价值三个层次,只有产品属性与消费者价值相匹配,才能实现消费结果。莱维特(Levitt)(1983)从消费者的角度提出完整的产品应该由有形部分和无形部分两方面的期望值组合而成,能够体现承诺和信任。德国的克略克尔曾提出产品功能的TWM系统:技术功能T(物理、化学),经济功能W(成本、效益),与人相关的功能M(审美、舒适、安全)。赫斯克特(Heskett)认为产品的价值在设计意图和用户需求及理解的双向互动和匹配中实现。著名的市场营销专家科特勒(Kotler)(1988)则将产品价值分为核心利益(即使用价值或效用)、有形产品(包括式样、品牌、名称、包装等)和附加产品(即附加服务或利益)三个维度。此理论一经提出就成为市场营销的经典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市场营销、产品创新、产品管理领域。

罗伯托·维甘提(Roberto Verganti)将产品吸引消费者的维度分为两种:一是使用价值,即功能性的好坏,主要依赖技术发展;二是产品内在意义,即深层次的心理因素与文化因素,包括个人动机和社会动机。荆冰彬等(2001)认为产品设计中,产品竞争力以顾客价值来体现。价值分析应包含两个方面:设计价值和顾客价值。徐恒醇(2006)认为任何产品都是实用、认知和审美三种功能的复合体。虽然三者所占比例视具体情况不同,但以符号认知功能为先导、以实用功能为取向和依托、以审美功能为表现手段和精神追求的原理是共同的。杨洪泽等(2011)认为产品价值分为功能价值、形态价值与方式价值。楚先锋(2009)认为产品价值包含三个维度:一是使用价值,即功能需求;二是美学价值,即形式;三是成本价值,即实现技术和市场接收的可行性。其中技术体现的是开发商的价值——成本价值,而功能和美学的价值是客户的价值。刘润(2015)提出产品绝对价值概念,并认为它是指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某项产品的绝对质量不仅仅指其技术性能参数和稳定性,还包括拥有和使用它时的切实感受。而且借用互联网,消费者能够提前判断商品的绝对价值。辛向阳等(2015)认为自然属性、体验属性和经济属性构成产品的三大属性,三大属性相互依存,彼此关联。

2.产品设计创新维度。

特鲁曼(Trueman,1998)把新产品研发的设计维度分为价值、形象、过程和生产等方面,每个方面对应的是公司目标(如表1-2)。日本学者原田昭认为产品造型包含价值意含和意象意含,前者指向功能、操作、安全、可靠性等,后者指向给人可爱、有趣等情感和象征意义。设计应该追求在意象上突破,以创造更高附加值。Rindova和Petkova(2007)提出设计创新应该从功能、美学和符号三个方面进行选择或综合。艾瑞克·R.艾斌和克里斯塔·V.格赛尔从品牌驱动创新的角度认为在品牌创建过程中设计可以从美学、交互、性能、构造、含义五个层面发挥价值。五个层面分别对应感官层(外观感知)、行为层(感觉如何)、功能层(能做什么)、物理层(如何制作)和精神层(有何含义)。

表1-2 新产品研发的设计维度

表格来源:Trueman(1998)

胡树华(1998)根据科特勒的产品结构理论,认为产品创新分为形式创新、功能创新和服务创新三个维度。台湾艺术学林荣泰提出将文化特色融合到产品设计当中的观点,认为产品设计包含三个层次属性:有形的或物质的、使用行为的或仪式习俗的、意识形态的或无形精神的。芮延年(2003)认为产品设计可以分为创新设计、适应性设计、变参数设计三种形式。宁绍强(2007)则认为产品形象是由产品的视觉形象(物质层次)、品质形象(物质层次)和社会形象(非物质层次)三方面构成,并且三者前后依次是递进关系。陈雪颂、陈劲(2011)提出将产品设计分为功能设计、符号设计和美学设计三个方面。曹阳(2005)认为产品设计是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一种市场策略,包含实质层(功能和属性构成)、形式层(造型、品牌、包装和商标构成)、延伸层(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构成)、形象层(公众形象、形象标志等构成)、信誉层(信用和声誉构成)五个层面。赵楠(2007)从评价指标的角度提出工业产品设计创新包含技术属性、美学属性和人机属性三个方面。黄厚石和孙海燕(2010)将设计分为功能性、易用性和快乐性三个层面。美国斯坦福大学提出设计创新由人本、技术和商业三个模块组成,需要考虑用户的需求、商业的可持续性和技术的可行性。潘云鹤院士认为当代产品创新设计可以分为技术创新设计、文化创新设计和人本创新设计。我国创新设计战略研究小组(2016)认为创新设计并不是单一方面的创新,而是融合了技术、艺术、文化、人本和商业五个要素的集成创新。

从情感与设计关系的角度,诸多学者也提出了许多设计创新的方法和模型。桑德斯(Sanders,1992)将用户对产品的需求分为可用性、易用性和满意度三个方面,即产品的功能执行性、使用和互动体验、能否带来愉悦感以产生吸引力。斯顿伯格(Sternberg,1988)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描述成人三种形式的爱:激情(源于吸引的痴迷)、亲密(通过互动建立的友谊)、承诺(因在多次互动中建立起信任),相应的产品设计有审美导向、互动导向和功能导向三种类型。乔丹(Jordan,2000)将产品需求分为享乐利益、实用利益和情感利益,其中享乐利益描述了产品的审美特性能够带来的愉悦感。德斯蒙特(Desmet,2002)将产品分为物体、媒介和事件三个层次,其中“物体”层次描述的是审美特性能否吸引消费者。美国心理学家诺曼(Norman,2004)将产品设计维度分为三层:本能层设计,即注重产品外形、色彩、触感等;行为层设计,即注重产品性能、效用等;反思层设计,即注重产品设计传达的信息、文化等。诺曼提出的设计三层次也被认为是情感化设计原理,被广大学者和设计师广泛运用到各类产品设计中,也被借鉴运用到用户体验设计中。高普和亚当(Gorp T.V.,Adams E.,2012)从满足情感的角度出发,在对桑德斯、斯顿伯格、乔丹、诺曼等多位设计学者提出的设计模型进行整理和借鉴后(见表1-3),提出了设计的A-C-T模型,即吸引(Attract)→会话(Converse)→交易(Transact),以此提出了一种设计人与产品之间关系的新思路。高普和亚当认为在用户的感受中,审美是自动的,而且极为迅速。因此想要使人与产品之间形成关系,必须通过感官(魅力、惊喜、新奇等,也就是审美特性)吸引注意力,才能触发接近的愿望,进而产生互动。

3.产品设计创新能力要求。

产品设计创新是一项综合性创新活动,需要综合不同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斯万(Swan)(2005)认为产品设计创新需要功能设计能力、美学设计能力、技术设计能力和质量设计能力,这些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影响企业的竞争绩效。Candi(2006)对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设计能力分类进行了汇总(见表1-4),并提出了自己见解。他认为设计能力应该分为根本设计、功能设计和体验设计三类。其中根本设计是指给予产品一定形式意义的外观设计,功能设计主要考虑产品的可用及耐用性,体验设计起着吸引消费者的作用,往往与根本设计不可分割,也与功能设计有着密切的联系。

表1-3 设计目标、爱的形式和设计模型

表格来源:[加]高普(Gorp T.V.),[美]亚当(Adams E.)(2014)

表1-4 设计创新能力的分类[22]

表格来源:改编自陈雪颂(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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