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品美学设计的重要性及其研究领域

商品美学设计的重要性及其研究领域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品美学是研究商品生产、流通,消费中审美创造规律、特征的科学。其研究范围涉及产品的美学性质、设计过程的美学问题、产品消费的美学问题、部门设计美学、设计美学史等五个方面。生产管理主要指工业品的设计、生产制造。Borjade Mozota认为产品美学或设计造型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设计的结果与产品其他属性紧密联系在一起。徐恒醇将产品的审美形态分为技术美、形式美学、艺术美。

商品美学设计的重要性及其研究领域

由于学科发展的历史原因和研究领域及角度的不同,造成产品美学设计的研究牵涉诸多专业名称[13],本书主要以产品美学、技术美学、工业美学、商品美学、设计美学等为主题进行文献搜集和学术梳理。

(一)产品美学设计的内涵

1.技术美学视角。技术美学主要研究产品的功能、形象、色彩和舒适性等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相关技术。需要利用工程学心理学生理学、卫生学及其他学科提高技术的美学价值,技术美是产品美学功能群中的首要因素。将艺术设计与技术美学相互协调可以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美学和生产劳动的关系。技术美的特征是通过对对象进行重新组合,使它们之间产生新的联系,从而在解决面临的任务时产生一定的质量效果(包括外形的美观、使用的舒适等),使得产品不仅外观优美,而且使用起来体验舒适。技术美学研究的不仅是产品本身技术与美学的关系,还包括“研究设计的社会本性和发展规律”[14]

2.商品美学视角。商品美学是研究商品生产、流通,消费中审美创造规律、特征的科学。在研究一般商品的实用价值、交换价值的基础上,本书主要研究消费产品的审美特质、审美价值和审美创造及其与实用价值、交换价值的互动关系。包括商品生产过程中商品的造型、色彩、款式、包装等艺术设计,其目的是通过提高产品的美学价值,提升产品的质量、销量和附加值,满足消费者的审美趣味和审美需求。祁聿民(1991)认为商品美学是研究商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美学问题,包括营销过程中的美学问题和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的审美意识问题。陈先枢(1991)认为商品美学要研究商品美的科学含义、消费者的审美感受和商品美的具体内容、形式和表现手法。林同华(1992)认为商品美学除了包含包装美学、广告美学和消费者审美心理外,还需要研究与其他学科的关联和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与意义。

3.工业美学视角。工业美学是将美学应用于工业领域,同时需要综合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商品学与技术科学等学科进行交叉研究的应用美学。它与“技术美学”以及“生产美学”的区别是,它只面向工业领域,不面向一切物质生产领域,即不包括农业手工业。今日的工业,已进入生产、技术、美学三者融合的时代,工业生产必须按照“美的规律”去制造。工业的“产”与“销”是一个有机整体,自成一个系统,不可分割,相互制约、影响。最初的审美产生于劳动,然而审美一经产生又反过来提高了劳动产品的质量,有利于生产的提高。“生产—审美—生产”循环不已地促使它们互相促进,最后审美完全脱离了生产、生活的实用,而出现了专门为精神需要的审美的精神产品。[15]

4.设计美学视角。自1989年翟光林在我国首次以《设计美学》为名出书以来,特别是进入了21世纪,关于设计美学的著作和教材层出不穷,黄柏青的《设计美学》(2016)对我国设计美学相关书籍做了比较详细的归类和具体分析,认为设计美学应该包括设计美学的概念论、设计审美现象论、设计审美历史论、设计审美表现论、设计审美心理论、设计审美文化论、设计审美趋势论等七个方面。陈望衡(2000)认为艺术设计美学不只是工业设计,还有广告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设计等等,它主要是解决“人与物的关系”“功能与形式的关系”“产品主观创造性与客观约束性的关系”三大中心问题。其研究范围涉及产品的美学性质、设计过程的美学问题、产品消费的美学问题、部门设计美学、设计美学史等五个方面。徐恒醇(2006)则从形态构成论、功能转化论、文化整合论、审美范畴论、符号表现论、风格变迁论等六个方面全面论述了设计美学的原理、内涵和方法。赖守亮(2016)认为设计美学已经由工艺美学演化至虚拟美学阶段,如果说传统设计美学是感悟式的静观审美,突出的是设计的膜拜价值,那么数字虚拟的文艺作品和设计品则呈现的是展示价值和体验价值。

图1-1 设计美学研究的发展

图片来源:赖守亮(2016)(www.daowen.com)

(二)产品美学设计的对象

郑应杰(1987)曾提出按照工业美学思想,产品美学及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工业管理中,即生产管理环境管理经营管理中。生产管理主要指工业品的设计、生产制造。产品设计中的实用、经济、美观三个要素构成设计的整体,具体包括造型、色彩、结构、包装;环境管理指工业建设要适应工人生产、生活的心理和生理特点,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经营管理指工业品的销售和创立最佳销售环境。罗筠筠(1995)阐释过美学在工业生产及其产品、服饰、室内设计家具等生产生活及产品中的应用,认为产品的实用、认知和审美功能在不同产品中占有不同的比例。黄江颖(1998)认为美学产品可以分为给人纯粹精神享受的产品和包含美学价值的实用产品。凌继尧等(2010)认为按照国家分类标准,我国有31种制造行业,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行业产品具有审美依赖度。李峻玲等(2010)将美学产品分为工业制品类、手工工艺类、纺织类、服装类和食品类。

(三)产品美学设计的内容

目前学者将产品美学设计的主要内容分为外在美和内在美,其中外在美构成产品美学价值的主要部分,包含产品造型、颜色、肌理、包装以及感官效果等,而内在美主要包含与技术相结合的产品功能美、品牌形象以及承载精神文化的无形之美等。

Veryze(1993)认为对称与对比在设计中将被运用得越来越多。Borjade Mozota(2003)认为产品美学或设计造型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设计的结果与产品其他属性紧密联系在一起。Berkowitz(1987)认为产品美感来自多种因素的和谐,如比例、节奏、一致性、模块化、秩序与失衡等。法国学者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认为消费不再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费,而是表示身份、地位的符号。物品的结构、形式、色彩、品牌等因素成为社会意义和身份地位的载体

徐恒醇(1995)将产品的审美形态分为技术美、形式美学、艺术美。罗筠筠(1995)认为产品的审美价值除了指产品的外观造型、视觉效果的美之外,最重要的是使用价值中直接体现出来的功能美。产品的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但两者内在统一于功能美,并且使用价值对审美价值有依赖关系。衡量工业产品的美学标准是功能美和形式美(含功能形式和外观形式)。罗芳魁等(1996)认为产品要实现价值,必须要有美学功能的实现,而美学功能可以既包括外形、颜色、声、光等感官效果,也包括文化功能无形价值。从价值工程的角度,美学功能分为直觉美、方便美、变化美、尊贵美、追同美、古情美、神秘美、人情美、趣味美及其他类十个方面。李峻玲和王震亚(2010)认为产品美学就是研究产品的美学价值,研究怎样在实践中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产品,它的研究内容包括产品本身的造型、色彩、材料、装饰、结构等审美问题,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审美问题以及消费者对产品如何审美的问题。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构成审美主体,产品自身为审美客体,而市场营销和消费行为是审美实践。将产品的设计之美分为文化性、科学性、经济性、时代性、创新性五个方面。付黎明(2012)将产品设计美学的基础分为形态美、色彩美、材质美、工艺美、结构美、人机美、形式美,并将产品美学体系分为形式美、技术美和社会美三个部分。刘萍(2012)将产品设计美学分为形式美、功能美、技术美、社会美。郭会娟(2008)认为产品美学体系由形式美学、技术美学、社会美学三个元素组成,并且它们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互相影响的。

李超德(2004)认为任何美的东西都是由美的内容和美的形式构成,其中形式美既包含设计产品的形式美因素,又包括赋予产品以美的形式的寓意,并将设计美的构成要素分为:材料美、结构美、形式美和功能美四个部分。顾建华(2004)将艺术设计的审美要素分为功能美(本质要素)、形态美(直观要素)、材质美(基本要素)三个方面。李龙生(2008)认为设计审美分为功能美、造型美、结构美、材料美和形式美五部分。总的来说,“大部分著作认为设计审美涉及三点要素:功能美、形式美和材质美”。[16]凌继尧等(2010)认为工业产品作为有某种功能的物质形态,具有功能美、造型美、形式美、材质美、装饰美、色彩美等,其中功能美:即产品的结构形式表现了功能的合目的性——是产品美的核心。甘桥成和徐人平(2010)提出产品设计的美学评价分为技术美、形式美、体验美三个层次及功能美、材质美、形态美、色彩美、体验美五个要素。

(四)产品美学设计的原则

莫斯科高等艺术学校的科学家很早就规定了工业产品艺术设计的三项主要原则:综合解决适用性与功能、结构与工艺性、经济性与美学等问题;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和具体条件;实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这可以表示为:有用+方便+美观,即考虑技术经济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和美学因素。Hekkert(2006)提出设计审美愉悦的四个基本原则:(1)最少处理最大效果;(2)多样又统一;(3)最为先进却可接受;(4)最大匹配。赵祖达(1998)认为商品审美设计应该注意三个问题:(1)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的统一,必须考虑消费者文化观念下的心理接受能力;(2)商品美的地域性,即传统、习俗、观念;(3)商品美的流行性,即要不断变化,推陈出新。范正美(2004)认为实用审美设计要有四个依据:(1)实用审美的需要,(2)产品及其与之相适应的性质,(3)工业产品形态的形成规律,(4)消费的可能性。“应该注意的是,实用性是基础,审美性是为实用性服务的。同时,不能把审美性片面地理解为外观,而应该贯穿于产品的实用功能以及产品的结构性能等诸方面。”[17]朱毅等(2009)认为产品外观设计不能只追求少数人的审美价值,要具有市场、技术、经济、社会、心理等多元价值取向,“实用、经济、美观”是产品外观造型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祁聿民(1991)认为产品(商品)受到功利目的的制约,需要将功能与艺术相统一。陈先枢(1991)认为产品(商品)要把握外在美与内在美、欣赏美和适用美、形象美与意象美、流行美与个性美四个方面的统一。许林(1991)讲解了产品造型设计与形式法则、色彩、人机工程学等之间的关系和法则运用,将产品造型的形式法则分为:统一与变化、均衡与稳定、尺度与比例、视错觉及现代形式美感等方面。杨文龙(2013)通过对塑料家具产品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家具产品创新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需要采取的不同策略,这对产品美学价值的设计创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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