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评审组长的职责与要点

评审组长的职责与要点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评审组长宣讲本次现场评审的目的和意义,宣布评审组的分工。评审组长必要时可根据已发现的问题,在座谈会上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对未达成共识的可采取必要的补充评审。根据沟通的结果,评审组长应进一步完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

评审组长的职责与要点

1.主持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在首次会议之前进行,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组全体人员、观察员及被评审单位的负责人及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也可请检测室的负责人参加。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确定整个现场评审的计划和日程安排。

(2)明确评审员的分工(确定软件组、硬件组组长及分工)。

(3)确定抽查理论考试的人员名单,一般考试人数应占检测人员总数的20%以上,但不得少于4人,也不得超过40人。对具有高级职称且年满50岁的检测人员可免于考试(不予抽查)。

(4)确定现场考核的项目参数,按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的规定,现场抽查考核的项目参数的数量应不少于质检机构申请计量认证项目参数总数的15%,当其抽查数量不能覆盖申请项目参数的分类时,应增加其抽查现场考核项目参数的数量。对于水质分析类的参数考核,由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在评审前直接确定抽查项目参数与抽查数量,并采用“盲样考核”的方式进行,盲样由水利部计量办公室指定机构有偿提供。抽查考核的项目参数一般应以在24小时以内可以全部完成为宜。当抽查考核的项目参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又无法在考核现场进行,或在考核期间没有合适的检测对象时,可采用模拟考核或用近期承担项目参数已检测的原始数据,重新整理出一份检测报告的方式进行。当考核项目参数没有相应的标准值可以判断其检测结果是否准确时,应根据规定采用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检测方法比对等方法进行判断。

2.主持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组全体成员、被评审机构的全体员工、挂靠(母体)单位的主管领导、上级主管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内容为:

(1)由水利部计量办公室(也可委托评审组长)宣布并介绍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审核批准的国家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

(2)由评审组长宣讲本次现场评审的目的和意义,宣布评审组的分工。

(3)由独立法人质检机构的领导或挂靠单位的主管领导讲话。

(4)由被评审单位的领导(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主管或质量主管)简略介绍近年来本质检机构的经营、运作情况和本次计量认证的准备工作情况。

(5)组长宣布现场评审的日程安排、抽查考核项目参数和要求;理论考试的人员的名单;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名单;提出对被认证单位后勤保障的要求(打印、复印等);对评审组人员提出要求,应谦虚、认真、客观、准确、公正,同时宣布评审组保守被评审机构机密的承诺。

3.主持考察试验室

为使评审组了解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检测环境和仪器设备、检测人员的基本素质、试验室管理与运行等情况,由被评审方组织、评审组长带领全体评审组成员考察其全部检测室、样品(接样、保管)室、药品保管室、档案资料室及主要管理部门,增加感性认识,有利于评审的顺利进行。在考察过程中,评审组成员除了听取相关人员的介绍外,还应根据《评审准则》的要求和计量认证评审表内的相关内容,对检测室的具体检测人员和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提问,目的是了解质检机构实际运作情况和检测人员的水平,在提问过程中要注意有一定的覆盖面,要防止质检机构技术主管或质量主管或试验室负责人包办代替。

4.主持座谈考核

全体评审组人员参加座谈会,主要考核质检机构的领导层(主任、副主任、技术主管、质量主管、授权签字人),必要时也可扩大到试验室主任一级;当评审水环境网点单位时,其分中心的领导层也在座谈考核范围之内。

座谈考核主要内容是了解质检机构领导层对本单位组织、管理、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认识、对个人本职工作的职责是否清楚。

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要求是:(www.daowen.com)

(1)授权签字人通常是由质检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担任,他们对检测结果报告的判断应有足够的技术资格和经验(仅就被授权签字的技术领域而言);

(2)能参与监督日常检测的关键过程;

(3)熟悉检测标准与检测程序(包括理论基础知识技术领域的实际能力);

(4)能够对检测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价;

(5)熟悉质量体系的知识;

(6)熟悉评审机构的方针、政策及对质检机构的有关要求;

(7)有足够的时间参与质检机构工作,熟悉质检机构质量体系和业务工作的开展。

应注意授权签字人必须经评审机构认可(批准)后,方可在认可范围的报告上负责签发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资格不能由一个质检机构转移到另一个质检机构。

评审组长必要时可根据已发现的问题,在座谈会上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5.负责汇总各位评审员的意见

整个评审过程中每位评审员均应按《评审准则》的要求,根据评审的分工认真进行考核,并独立填写好《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记事本》,由评审组长汇总。评审组长还应协助硬件组重点审查好《申请书》中的附件1“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附件4“检测能力分析及分包情况一览表”、附件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尤其是附件5应尽可能提前审查,及时改正。当发生评审员之间或与评审组最后结论有不一致意见时,每位评审员均可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在《评审记事本》中表达,评审组长应充分尊重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的评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好每一位评审员的认识和意见,使最后提出的评审结论能为全体评审员所认同。

6.与被评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沟通

由评审组长主持,评审组将评审汇总情况与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沟通,把整个评审过程中发现并汇总的问题及将列入整改的意见,公正地表达清楚。在列出问题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绝对不能臆想、推断,争取取得共识。对未达成共识的可采取必要的补充评审。根据沟通的结果,评审组长应进一步完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

7.主持末次会议

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为:评审组全体成员,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全体检测人员,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会议程序为:由评审组长宣读评审组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被评审的检测机构负责人表态,邀请被评审检测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讲话,评审组长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

8.评审结束后的工作

整个评审过程完成后,由评审组长填写评审报告(内容由评审组提供,正规的打印由被评审单位完成)。关于整改意见,除了在评审报告中填写的内容外,评审组还应另向被评审单位留下一份较为详细且具体的整改意见,以便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和评审组长进行整改后的检查。评审组长还应填写对评审组成员的考评意见表,连同评审组成员填写的评审记事本,一并上交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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