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九届末次重要会议

九届末次重要会议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场评审工作一般以末次会议作为结束。末次会议是评审活动中的最后一项活动。在会议上要宣布评审组对被评审质检机构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对末次会议,双方当然都是非常重视的。末次会议以前,评审组已经与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领导层及有关人员就评审结论、整改意见和有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沟通,应该达成共识的已经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

九届末次重要会议

现场评审工作一般以末次会议作为结束。

末次会议是评审活动中的最后一项活动。在会议上要宣布评审组对被评审质检机构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对末次会议,双方当然都是非常重视的。

末次会议以前,评审组已经与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领导层及有关人员就评审结论、整改意见和有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沟通,应该达成共识的已经取得了一致的意见。因此,评审组长应该在末次会议掌握恰当的分寸,不需要过分详尽地回顾评审过程,也不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描述那些不符合项的情况,更不要作无事先准备的临场发挥,而应该尽可能地简单明了。

对双方在沟通中没有达成共识的,由于各自对问题已经表述了看法,明确表示需要保留意见,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因此,在开会前评审组长应该与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领导层协商,仔细推敲,确定在会议上各自要说的内容,既要按评审要求如实宣读评审组的评审意见、整改意见和评审结论,又要避免在会议上形成争论,不在会议上把分歧意见公开或进一步扩大,以便使会议能够顺利地召开,并且取得良好的效果。

水利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细则》中明确,末次会议参加的人员应该是,评审组全体成员、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全体人员,有分中心的,各分中心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还有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应该出席会议的人员,由被评审质检机构的负责人负责通知,不得无故缺席和中途退席,尤其是对评审意见、整改意见和评审结论有分歧意见的情况,更应该强调领导层人员按要求出席的必要性。

要求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挂靠单位的领导)或代表出席会议,是因为评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是被评审质检机构自己无法解决的,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给予帮助或支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挂靠单位的领导)或代表到会听取情况,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会议时间应控制在60分钟以内,会议参加人员均应签到,并应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经审核确认后,与签到记录一并作为质检机构的质量记录文件,按文件保管程序规定保存和备查。

会议议程主要是:

(1)评审组长宣布会议开始。(www.daowen.com)

(2)由评审组长代表评审组介绍评审活动情况,对几天来经过各方面的考核了解到的质检机构的质量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总体性的概括,提出做得好的方面,也指出需要改进的方面。

(3)宣读评审组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宣读结论和整改意见后,评审组长应该说明,对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有不同看法的及对评审组和评审员工作有意见的可以通过有关途径进行反映。

(4)评审组长应该再次强调评审工作的局限性,评审组所作出的评审结论和意见仅仅是在很短的时间内观察到的,并不等于没有提到的方面就不存在问题,质检机构应该根据《评审准则》的要求为提高自身的能力举一反三,进一步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自觉地进行整改。

(5)对在整个评审工作中被评审质检机构给予评审组的积极配合和服务工作表示感谢。

(6)请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对评审工作、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表态。

(7)请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讲话。

(8)宣布整个评审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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