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实验室的设施、检验场地以及能源、照明、采暖和通风等应便于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评审时注意质检机构为实验室内部配置的检验条件要符合:
(1)“检测标准”规定的要求。
(2)测量仪器的要求。
(3)检测人员长时间工作的要求。
7.2 检验所处的环境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或对其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产生不利的影响,在非固定场所进行检验时尤应注意。
质检机构为实验室检测时提供的环境,不能影响检测质量。
对于水利系统来说,“非固定场所”主要指的是除固定实验室外的现场检测,特别是在取样点或施工现场的检测。在这种情况下应在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中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如果存在影响,为了解其影响程度,必要时进行有关环境影响因素的测定,并提供环境测试证明或验证报告,其目的是提高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在评审时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并且是否有记录证明其按文件执行。
7.3 适当时,实验室应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和记录的设施。对影响检验的因素,例如生物灭菌、灰尘、电磁干扰、湿度、电源电压、温度、噪声和振动水平等应予以适当重视。应配置停电、停水、防火等应急的安全设施,以免影响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产品(项目、参数)检测的需要,凡是对环境有要求的检测项目,都必须有控制、监测、记录三个环节。其目的是:
(1)保证实验室检测工作的环境条件能满足相应检测标准的要求。
(2)在有必要进行复测时,能追溯到当时的环境条件进行模拟,以利于对比、分析和判断。(www.daowen.com)
(3)无论在实验室内还是在现场开展的检测项目均应充分注意周围环境因素对检测工作质量的影响,并评估其对准确性影响的程度。
对于停电、停水等突发情况可能对检测的影响及其防止措施,要在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中给予说明。
在评审时主要检查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这些文件的规定是否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同时应能见到相应的执行记录。
7.4 相邻区域内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无论是在同一个实验室还是在相邻的实验室开展的工作,相互之间都不能对检测结果有不利的影响,如发现有影响的可能,则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以消除产生影响的因素,确保检测质量。
在评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如天平室、无菌操作室及安装有振动台、空压机、水泵、切割机、粉碎机、化学反应釜、各类高压气瓶等会引起振动、潮湿、粉尘、腐蚀、爆炸可能性的实验设备和装置的实验室与其他实验室之间是否存在不利的影响。
7.5 进入和使用有影响工作质量的区域应有明确的限制和控制。
这一条的贯彻,在条件许可时,最好用硬件控制,例如采用隔离装置、醒目的隔离标识等或提供进入该区域的工作服、口罩、工作鞋等,否则应在软件上予以规定。
在评审时重点应考察天平室,微量分析室,有温度严格限制的实验室,计算机在线采集、分析的实验室及外来人员进入对试验操作有影响的实验室等。
7.6 应有适当措施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内务管理。并符合有关人身健康和环保要求。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与检测无关的物品不得放置在实验室内,与检测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内开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所有物品应各归其位,并擦拭或清洗干净。如排气通风、降温、暖气,实验用药品的储存与摆放,有毒物质的保管与发放,废水、废液、废气的处理等。
在评审时应重点检查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并在对质检机构的实验室进行考察时应特别注意化学分析室、药品保管室的硬件设施与管理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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