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权排他性增强
引洮工程通过物质、技术和人力投入所固化的水库、管道和泵站,将洮河之水按许可量调入水库,一部分下泄发电,另一部分继续引入受水区用于多个行业。这后一部分水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受水区以外的用水者,这一部分水权比之洮河的水权更为清晰,成为一定范围内的集体物品,但水权在配置到用户之前仍存在模糊性。
(2)水权配置方案有待优化
引洮一期工程调水量为2.19 亿m3,水量极其有限并物化了不菲的成本。国家水权配置方案是按照受水区生产、生活定额指标,即指标法配置的,而对影响生产、生活的因素考虑不周。因此,这样的方案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考虑各个影响因素之后,水权才可以在县域之间、各种用途之间进行配置,才可能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
(3)水权经营权能强化
从九甸峡水电站开始,经过引洮供水公司,至各县自来水厂的诸多经营水的主体均以企业形式存在,从企业的性质出发,难免更加突出经济效益。(www.daowen.com)
(4)水权易于分解
按照工程建设规模,引洮供水一期工程设计中的渠(管),包括长110.47 km的总干渠1 条、长146.18 km 的干渠3 条、长256.52 km 的支渠20 条、总长117.27 km 的专用供水管线12 条。分水、取水口配有先进的计量设施,还有蓄水池、泵站等专用设施。水权配置或水权界定投入了巨大成本,可以说,测控和监管技术水平的提高使水权不易分解原始特点不复存在。
(5)水权交易考虑不足
虽然引洮工程尚未建成通水,但事前应该考虑流量的不确定性、需水的变化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必然会使变化着的实际供求情况与水权初始配置发生一定的错位。应该考虑通过二级水权市场来弥合一级市场的缺陷,理应根据不同层次的用水户预先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及平台,运用市场机制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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