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层虽然是各行业的众多终端用水户,但顶层仅仅是一家公司——引洮供水公司,对于依赖引洮工程水资源的用户来讲别无选择,引洮供水公司无疑具备水资源供给渠道的垄断性。引洮供水公司在供水价格的决策中占优以上两个条件形成了水资源供给的垄断性,但这种垄断性是弱的垄断性,因为水资源价格的最终决策者是相关层级的政府物价管理部门。
引洮供水工程投资金额巨大,而且这些投资具有很强的专用性。基层虽然是各行业的众多终端用水户,但顶层仅仅是一家公司——引洮供水公司,对于依赖引洮工程水资源的用户来讲别无选择,引洮供水公司无疑具备水资源供给渠道的垄断性。该垄断性可做如下解读。
(1)引洮供水公司的独家垄断性供给
关于区域性物品或商品的供给,如果只由一家或极少数供应商提供,缺乏适度的竞争,那么,供给市场就被这一家或几个供应商所垄断。引洮供水公司作为受水区6 县(区)极度缺水用户的独家供水者,垄断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关键的是如何治理这种垄断。
(2)终端用水户的多家竞争性需求(www.daowen.com)
仅有上述一个条件还不能形成真正的垄断,另一个条件是客观上存在着众多的用水户。这样一来,单一的供应商对应众多的竞争性需求者,垄断供给就可能成为事实。
(3)引洮供水公司在供水价格的决策中占优
以上两个条件形成了水资源供给的垄断性,但这种垄断性是弱的垄断性,因为水资源价格的最终决策者是相关层级的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其实就是供应商的垄断性部分地转移到了政府,从政府理性来说,定价应该考虑用水户的承受力和生产成本,也应该考虑引洮供水公司的利润率。但是,在终端用水户参与深度不够、引洮供水公司成本控制薄弱(包括各项成本定额不完善造成成本虚高)甚至外部不了解供水成本明细的条件下,显然资本实力雄厚的独家供应商比一群用水户的游说能力要强得多,最后制定的供水价格很可能就是引洮供水公司的建议价格。引洮供水公司是国家投资国有公司,其与政府部门关系紧密,从而使得供水公司在水价决策中的优势更突出。广大的用水户实际上是没有谈判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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