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研究的结论有助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科学决策。向水源区进行生态补偿,常被泛称“谁受益、谁补偿”,散见于政府文件,缺乏法律层面的规范和较细致的规定,以致补偿实践碎片化。本研究的结论首先对“引洮工程”水源区和受水区管理、制定水价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本研究的结论有助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科学决策。向水源区进行生态补偿,常被泛称“谁受益、谁补偿”,散见于政府文件,缺乏法律层面的规范和较细致的规定,以致补偿实践碎片化。确立补偿与受偿主体、选择补偿与受偿方式以及制定相应数量标准,有助于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有助于节约宝贵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在供应链环境下研究涉水企业主体利益分享问题,本质上讲就是研究节约用水,防止终端用水者弃用或滥用。国内外因忽视利益均衡导致调水工程失效、各方冲突不断的例子屡见不鲜。本研究的结论首先对“引洮工程”水源区和受水区管理、制定水价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引洮工程虽不及从长江、黄河干流调水影响之大、之广、之久,但支流是干流的重要来水部分,而从支流调水一般由省(区、市)政府负责,这种地方实际管辖削弱了黄河流域统一管理和一体化监督的效力,而且调水产生的问题往往被遮盖。该层次的问题量大面宽,在国内恰恰最需要这类研究,因而对广泛开展同类型研究及同类河流水资源管理具有启发性和指导意义。本研究的结论对即将启动实施的“引洮二期工程”的管理工作也有帮助。研究区集老、少、边、穷于一域,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这些地方的稳定问题,本研究的结论将对深入开展西部大开发、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有重大的政治意义。(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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