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电磁兼容相关理论解析

电磁兼容相关理论解析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磁兼容设计包括本系统能保持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环境和本系统干扰其他系统的允许指标。3)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抑制干扰源,消除干扰途径,提高电路的抗干扰能力。自然干扰源主要包括大气中发生的各种现象,如雷电、风雪、暴雨、冰雹、沙暴等产生的噪声。

电磁兼容相关理论解析

1.电磁兼容定义

国家标准GB/T 4365-2003中对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所下定义为:装置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国际上对于电子、电器、工业装置产品的抗扰性测试日渐重视,且趋向整合以IEC 国际规格为测试标准,欧洲共同体率先制定EMC防治法规,于1996年起全面实施抗扰测试。

国家军用标准GJB 72-1985中对电磁兼容所下定义为:装置(分系统、系统)在共同的电磁环境中能一起执行各自的功能的共存状态。即该装置不会由于受到处于同一电磁环境中其他装置的电磁发射而导致或遭受不允许的降级;它也不会使同一电磁环境中其他装置(系统、分系统)因受其电磁发射而导致或遭受不允许的降级。

对于上述的电磁兼容定义,可以概括为:在共同的电磁环境中,任何装置、分系统、系统都应该不受干扰并且不干扰其他装置。

2.电磁兼容设计要求

在进行电磁兼容设计时要求如下:

1)明确系统的电磁兼容指标。电磁兼容设计包括本系统能保持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环境和本系统干扰其他系统的允许指标。

2)在了解本系统干扰源、被干扰对象、干扰途径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分析将这些指标逐级分配到各分系统、子系统、电路和元件、器件上。(www.daowen.com)

3)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抑制干扰源,消除干扰途径,提高电路的抗干扰能力。

4)通过实验来验证是否达到了原定的指标要求,如未达到则进一步采取措施,循环多次,直至达到原定指标为止。

3.电磁干扰源

电磁干扰源可分为自然的和人为的两种。自然干扰源主要包括大气中发生的各种现象,如雷电、风雪、暴雨、冰雹、沙暴等产生的噪声。自然干扰源还包括来自太阳和外层空间的宇宙噪声,如太阳噪声、星际噪声、银河噪声等。人为干扰源是多种多样的如各种信号发射机、振荡器电动机、开关、继电器、氖灯、荧光灯发动机点火系统电铃、电热器、电弧焊接机高速逻辑电路、门电路晶闸管逆变器、气体整流器、电晕放电、各种工业、科学和医用高频装置、城市噪声、电气铁道引起的噪声以及由核爆炸产生的核电磁脉冲等。

4.电磁干扰传播途径

电磁干扰传播途径可分为两种:传导干扰和辐射干扰。沿着导体传播的干扰称为传导干扰,其传播方式有电耦合、磁耦合和电磁耦合。通过空间以电磁波形式传播的电磁干扰称为辐射干扰,其传播方式有近区场感应耦合和远区场辐射耦台。此外,传导干扰与辐射干扰还可能同时存在,从而形成复合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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