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尔·阿诺尔德(Bärbel Arnold)
在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uropäischer Normenausschuss) “文物保护”技术委员会(委员会编号CEN/TC346)制定的新标准草案DIN EN 15898,即“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常见术语及定义标准中,“监测”一词的解释为:对文物的材料特性和环境影响因素的长期测量。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对文物监测的定义可以表明,文物定期监测是一种具有现实意义、不可避免的国际化需求。本书中,监测的任务包括调查、记录、评估文物建筑和文物造型艺术作品上天然石材的状况、状况的变化、变化的结果和相应保护措施的效果。
这样的想法并非新近才出现的。1907年,萨克森皇家石质文物保护委员会(Die Königlich-Sächsische Kommission zur Erhaltung von Steindenkmälern)针对石匠、石材雕塑家、采石场场主、泥水匠和建造局展开访问调查,搜集了他们自1880年起关于使用石材保护剂方面的经验,记录了当时处理过的文物状况,并将调查结果整理成册后发表。1888年建立的普鲁士柏林皇家博物馆实验室(Labor der Königlich Preußischen Museen zu Berlin)的第一任主任弗里德里希·拉特根[1](Friedrich Rathgen)在1929年退休以后,重新研究了调查报告所记录的160个文物中的55个,评估其现状并与1907年石匠和石材雕塑家的陈述作对比(Rathgen& Koch, 1934) 。这样一来,拉特根对1907年被调查者关于添加石材保护剂及其他试剂效果的预测做出如下修正:氟硅酸盐会加速岩石劣化。大约从1900年开始,拉特根就通过试验研究石材固化剂的长效性。首先,他将石材样品(1 650块不同类型的岩石)放到不同气候的不同地点(Rathgen, 1913) ,然后他又监测了18个城市里1 257块不同建筑物的石材——其中111块石材来自科隆大教堂(Kölner Dom) (Rathgen, 1916) 。这些石材基本上都被他持续浸泡在不同的浸渍剂中保存,并刻上标记,然后与一块或几块未用试剂处理的石材一起拍照,进行对比。为了确定石材的变化,每三年对这些石材进行一次检查。
在德语区,这些研究是对石材进行全面监测的早期的,似乎也是独一无二的范例。同时,这些研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系统的文物长期监测成果——由此可见展开监测的迫切性。石质文物总是在修复后被“遗忘”,而不再接受专业监测,以致其“病史”的丢失。因此每一次新的修缮都必须从头开始,搜集大量信息,并重新制订一个大规模的保护研究方案。长久以来,“持续维护”的重要性众所周知,但因资金、时间和人员短缺等各种理由而不能实现。首要问题也可能是相关机构的结构问题,因为在观察所需的几十年间,管辖权和组织结构不断变化。
这使建档的必要性显露无遗。有了档案,就不会出现这种断层。档案保留了几代研究者重要的共同记忆,在这些记录中能找到此类的专门信息。出版物也能很好地帮助人们对抗遗忘,然而不是每一个文物都能找到出版途径被记录下来。我们必须持续发展并保有这样的意识:为文物建立长期档案是必要的。用超出自身工作和生命时间的长远目光看待文物监测,才可能带来重要且深远的影响。文物保护中更重要的是尽可能地明确监测意义,总结监测理论,普及实用技术方法。本书应能帮助文物所有者、专家和相关管理当局树立和增强定期监测的必要性的意识,促进定期监测的实施。
根据预防性保护的思想,应了解文物修复结束后仍可能继续产生的病害过程,并与文物修复专家,或者有可能的话与相关自然科学实验室签订长期监测及维护合约。修复专家和自然科学家应了解相关文物的建造和修缮历史,这样就避免了高成本的档案调查过程,或者至少可以减少相关工作量。维护合约很少被终止,大多数情况下合约内容也包含小规模修复。这种做法很值得推崇。但是维护合约一般不包含监测,即不包括通过无损或轻微有损的检测方法,证明并记录随时间流逝产生的、肉眼无法察觉的新病害。
通常情况是,在最后一次修缮工作结束许多年后,文物已再次出现新的严重病害时,人们才开始监测工作。然而理想情况应是在一次修缮措施结束后,立刻开始监测。这样,修缮措施的质检也能同时为长期观测打下基础。
监测应遵守确定的流程。然而,每次检查结束后,也要复查该流程的完整性和适用性。表2.1.1就是这样一张流程表。
表2.1.1 监测工作流程
对文物的建造和修缮历史了如指掌,是长期监测的前提。(德国)国家文物局档案馆和其他相关机构能提供大量修缮文档,帮助了解最新历史信息。有时,文物所有者手上也有这样的文档。若最近几年文物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那么就有必要在联邦、州或者教会档案馆查询相关信息。当地的教会书籍以及周年纪念册在建造、修缮措施方面的介绍经常很有说服力。在评价和总结的过程中,分类表很有帮助,比如VDI 3798 ( 《德国工程师协会导则》中的一部)。
接到监测委托并做好监测计划后,应开始对文物进行详尽的目视勘察,并将其现状与现有文档记录进行比较。在文物观测和分类图示中尤其要注意并分析先前采取过的措施、病害情况以及自然科学研究的采样部位。
若缺少这样的基础,则需要重新建档,记录文物基础数据和监测工作开始时的状况。基于初步观测的结果,选择带有典型病害的参照面进行长期监测。在选择参照面的时候需考虑哪些自然科学研究是必需的。参照面也宜选择在便于实施的部位,比如基本不需要搭脚手架的部位。若修缮前和后已作自然科学分析,则必须保证采样点在参照面中(图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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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勃兰登堡州(Brandenburg)库讷斯道夫(Kunersdorf)勒斯特维茨-伊岑普利茨(Lestwitz-Itzenplitz)家族坟墓建筑,凯瑟琳·冯·勒斯特维茨(Catharine v. Lestwitz) 2号壁龛之材料、采样点和测量点的分类图示;根据1997年记录的文档可定位测量点,并进行比较测量
若无任何分类图示,则至少必须在选出的参照面上作材料图示和病害分类图示。关于分类图示的问题在后面的文章中会具体讨论。
参照面上进行的自然科学研究必须具有可比性,尽可能采用准确的参数。所采用的自然科学监测既可以是本书提及的某种方法,也可以是系列分析技术的组合。必须注意的是,应使用无损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轻微有损的检测方法。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为了观测记录由污染导致的黑变(图2.1.2) 、颜料褪色、彩绘层脱落(图2.1.3)或者裂隙的扩大(图2.1.4) ,采用微距摄影就足够了。
确定文物状况观测和监控的时间间隔的根据为:文物已显现出来的,或从其修缮历史中推测出的病害过程的相关信息。
每次检查都要建立一份记录,记下与文物初始状况或前次检查中的文物状况的不同之处。这样的记录可以是任何形式的,然而最好能与之前的记录样式保持一致。无论如何,应参考初始文档的结构,为了补充说明清楚,至少要在记录变化的时候附上照片作为示例。根据每次委托任务的监测范围和类别,记录中还需包括新的图示内容,必要时也要包括新的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研究过程中的测量点、采样点、根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获得的特殊数据,以及所有检测结果都应记录在册,包括保养工作中使用到的保护剂的相关技术资料(也需要记录在档案中)。监测过程中文档的变化一方面耍以原始文档为准(要分析监测中发生的变化就离不开初始的资料,因为如果不知道初始状态,就无法得知其后是如何变化的);另一方面,文档记录的技术深度也应经得起检验,有必要的话允许修正。
图2.1.2 勃兰登堡州库讷斯道夫勒斯特维茨-伊岑普利茨家族坟墓建筑,用灰度卡对文物黑变情况进行监测(Rentmeister摄于2009年)
图2.1.3 勃兰登堡州布里森(Briesen)乡村教堂其中,图a:修缮前(Nollminor摄于2004年);图b:修缮后(Nollminor摄于2007年);图c:由于水溶盐污染,相同区域再次出现严重的彩绘层脱落(Arnold摄于2009年)
图2.1.4 勃兰登堡州库讷斯道夫勒斯特维茨-伊岑普利茨家族坟墓建筑,对裂隙宽度变化的监测(Arnold摄于2009年)
监测的文档记录应一式多份,提交给相关责任人——文物所有者和相关当局存档,或用作下一步保护工作的基础资料。
应利用监测结果尽早指出可能发生的任何病害,以便采取合适的、低成本的修复措施。为对历史材料和新材料的耐久性进行更准确的预测,长期目标应是更好地了解石材的风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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