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设计善:关系属性的实现之道

设计善:关系属性的实现之道

时间:2023-06-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设计伦理学不应该局限在设计所引起的“善的行为”和呈现的“善的现象”里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什么是“设计善”的本质。在这一对“善”的解读中,认为“善”表现为事物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关系属性,“善”不是实体内在的独立于人之外的本体特征。世间万事万物在一定的关系和过程中生成,“善”作为事物的价值属性,也是在一定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有意义的关系属性。

设计善:关系属性的实现之道

摩尔(G.E.Moor)在《伦理学原理》一书中强调,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应该像其他学科一样,研究最基本、最普遍的东西。设计伦理学不应该局限在设计所引起的“善的行为”和呈现的“善的现象”里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什么是“设计善”的本质。借用柏拉图哲学语言,科学的设计伦理学的对象是“设计善”的理念和形式,是“设计善”的本体。“善”自身要比善的行为和现象更广,理解了什么是“善”的本体也就很容易理解什么是“善”的行为。

要研究“设计善”的本质,首先就应回答究竟什么是“善”。哲学家伯纳德·卢默尔在《两类力量》一书中,从过程—关系哲学的角度提出,“真正的善是从深度的相互关系中产生的必然结果”。在这一对“善”的解读中,认为“善”表现为事物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关系属性,“善”不是实体内在的独立于人之外的本体特征。休谟认为,对于“善”本身的判断不能归纳为对于“实在”的判断。“善”是一切事物的事实属性对于主体欲望、需要的效用性,是一种关系属性。怀特海在《过程与实在》一书中认为,如果所谓实体指的就是长期存在而不变化的东西的话,那么世界最终是由事件和过程构成的,而不是由实体组成的。在这里,“事件”的“存在”是由经验的“生成”构成的。在“事件”中,经验和经验者融为一体。世间万事万物在一定的关系和过程中生成,“善”作为事物的价值属性,也是在一定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有意义的关系属性。(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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