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研究通常有“内在进路”(Internalist Approach)和“外在进路”(Externalist Approach)两种视角,科学哲学的大部分研究强调“内在进路”,如分析科学知识的性质、产生与辩护;技术哲学强调的是“外在进路”,主要关注技术的使用方式,以及这种普遍性的使用如何影响人们的现代生活。伦理学的“内在研究进路”是由荷兰伦理学家依波·普尔(Ibo van de Poel)和皮特-保罗·费尔贝克(Peter-Paul Verbeek)在研究技术伦理学时提出的,是与传统的“外在研究进路”相对而言的。
在传统“外在研究进路”的研究视角下,伦理道德是设计实践活动之外的规范和教条,选取典型的设计案例,对设计及其消费的结果进行评判和反思,伦理学家或设计批评家在发现不负责任的设计或设计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反思设计师个人的职业道德和肩负的社会责任,剖析社会大众在使用和消费设计品时的品位、道德和价值标准,并进行规劝、评判或警告。设计伦理学的“外在研究进路”虽然引起了人们对过度商业化设计造成的资源浪费、炫耀性消费的关注和聚焦,但是设计伦理学家始终是作为一种边缘力量而存在的,在设计战略、设计政策的制定和设计项目的评估方面还缺少话语权。正如德国学者格鲁恩瓦尔德(Grünewald)所说,技术伦理学基本上还没有“跳出毫无实践意义的动听说教的圈子”。
由此可见,设计伦理学需要一种研究范式的转向,应当超越技术哲学常采用的外在主义观察,从而致力于设计实践的产生、形成、发展的一种更加内在主义的经验性观察,考虑设计过程和设计产业本身的建构性和动态性,并探讨新的产业语境下所产生的设计伦理问题。设计伦理不应该只关注设计事后的结果,而应从设计战略和策划一开始就介入到整个设计活动中,把设计当作一种实现道德目的的手段,将伦理观融入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的技术人工物之中,使之在生产制造、营销展示、视觉体验、使用回收整个过程中,通过引导、协调人的行为来达到一定的道德目的。(www.daowen.com)
人与物是以共存的方式在相互作用中持续演化的,人与世界作为两种对称的力量在实践中是相互建构和塑造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向地决定另一方。这种人与物的关系为设计伦理学“内在研究进路”的提出奠定了本体论基础。设计伦理研究,作为哲学层面的设计价值探索,首先应关注最具内涵性的东西。如何建立起更加“内在的”设计伦理学,强调设计伦理学研究的“内在进路”,打开设计过程的“黑箱”,聚焦于设计师的设计行为、活动和过程,分析设计价值的产生、作用方式和性质,而不仅仅关注设计结果和现象所造成的社会后果,这将是设计伦理学研究的重要范式。从“内在进路”来看,设计伦理学首先应该在现代设计过程、方法和当前产业链的语境下,研究“设计善”的本质和“设计善”的实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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