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对引汉济渭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审批过程中,要求陕西省加强与下游湖北省的协调、取得湖北省对工程建设的支持。为此,陕西省政府领导和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水利厅及引汉济渭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多次专程赴北京、武汉向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湖北省有关部门汇报引汉济渭工作,积极加强协调沟通、努力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
在此过程中,2010年7月13日,《新世纪周刊》一篇题为“割据汉江”的文章,经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对引汉济渭工程在国家审批立项的进程造成了一定影响。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和水利部领导的指示,由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针对《新世纪周刊》记者反映的问题和陕西省、湖北省两省提出的要求,于8月中上旬赴陕西省和湖北省两省就汉江流域开发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实地考察了汉江干流水电梯级开发和引汉济渭、引江补汉调水工程,先后与两省的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就汉江流域开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据了解,调研报告认为:南水北调中线和引汉济渭一期总调水105亿立方米,对汉江中下游的影响不大,通过实施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加强汉江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可以有效缓解对汉江中下游的不利影响。在基本不影响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调水量的前提下,汉江具备近期向渭河流域调水10亿立方米的条件,远期在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后期水源工程建设后,多年平均调水量可达15亿立方米。对下一步工作,调研报告建议:一是不宜将“引汉济渭”与“引江补汉”直接挂钩;二是要积极推进引汉济渭工程前期工作和汉江流域相关规划审批工作;三是及早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工作;四是要高度重视汉江流域梯级开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研究和汉江中下游的水环境保护工作;五是积极开展汉江流域相关管理制度体系的前期研究工作。联合调研对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支持引汉济渭工程、争取湖北省的理解支柱有积极促进作用。(www.daowen.com)
2011年6月21日,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的积极协调和陕西省、湖北省两省的共同努力下,时任陕西省省长赵正永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分别代表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湖北省人民政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就加强两省能源、铁路交通、水利及旅游等重点领域合作签订了“重点领域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引汉济渭工程的实施对陕西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湖北省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按照国家的协调意见,配合陕西省的好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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