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确定中标有效性?——招投标合同法规定

如何确定中标有效性?——招投标合同法规定

时间:2023-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④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2)签订合同时中标无效的法律后果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具体到本条的规定而言,因为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而使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赔偿招标人、投标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如何确定中标有效性?——招投标合同法规定

(1)中标无效的含义

所谓中标无效,是指招标人最终作出的中标决定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获得中标的投标人丧失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资格,招标人不再有与之签订合同的义务。在已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导致中标无效的情况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或为谋取中标行贿的,中标无效。

④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⑥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

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中标无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作了界定,已在模块4 中进行了讲解。

(3)中标无效的法律后果

1)尚未签订合同时中标无效的法律后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中标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有两种:

①应当依照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

②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进行招标。

对于不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中标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招标人可以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

2)签订合同时中标无效的法律后果

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无效产生以下后果:(www.daowen.com)

①恢复原状。所谓中标无效,在订立合同后实际上就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根据招标程序订立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到本条的规定而言,因为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而使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赔偿招标人、投标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招标人、投标人也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招标人知道招标代理机构从事违法行为而不作反对表示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一起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③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课堂互动]

[二氧化铬离子]:绿色

Cr2O3[三氧化二铬]:绿色

[重铬酸根离子]:橙红色

Cr(OH)3[氢氧化铬]:灰蓝色

Cr2(SO43[硫酸铬]:桃红色

Cr2(SO43·6H2O[硫酸铬晶体]:绿色

[Cr(H2O)6]Cl3[氯化铬晶体]:紫色

[Cr(H2O)5Cl]Cl2·H2O[氯化铬晶体]:浅绿色

[Cr(H2O)4Cl2]Cl·2H2O[氯化铬晶体]:暗绿色

K2Cr2O7重铬酸钾]:橙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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