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例如表1.2.3中的第1与第2行、第3与第4行、第5与第6行、第7与第8行成对偶关系。利用对偶定理,我们只要证明了某等式成立,则该等式的对偶式自然也成立。因等式成立,根据对偶定理可知第4行和第8行的公式也成立。
1.常用公式
表1.2.3的第3行称为吸收法。表1.2.3的第7行:若某原变量乘以一个因子,加上其反变量乘以另一个因子,则这两个因子的乘积是多余项。
表1.2.2 逻辑代数基本公式
表1.2.3 逻辑代数常用公式
2.常用定理
(1)代入定理:逻辑等式两边所出现的同一变量代之以另一函数式,则逻辑等式仍成立。(www.daowen.com)
(2)香农(Shannon)定理:
式(1.2.2)是指反函数(原函数取非)可以通过对原函数中的所有变量取非,并将其中的0换为1,1换为0,“·”换为“+”,“+”换为“·”而得到。香农定理就是德·摩根律的推广。
(3)对偶定理:若两逻辑表达式相等,则它们的对偶式也相等。
对偶式的定义:对于任何一个逻辑函数Y,若将其中的0换为1,1换为0,“·”换为“+”,“+”换为“·”而得到一个新的逻辑函数Y′,Y′与Y互为对偶式。例如表1.2.3中的第1与第2行、第3与第4行、第5与第6行、第7与第8行成对偶关系。利用对偶定理,我们只要证明了某等式成立,则该等式的对偶式自然也成立。
【例1.2.1】证明表1.2.3中第3行和第7行的公式。
因等式成立,根据对偶定理可知第4行和第8行的公式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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