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条件是电机最主要的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摘录的技术数据,引用的标准,均来源于此。为方便设计人员套用,以下采用国内电机行业较为流行的编写格式。
异步电机比较规范的“技术条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技术条件”属于一项技术标准。首先应阐明它的适用范围,即写明“本标准适用于…”;还应阐明该标准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如写明“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保用期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如写明“下列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1032—2005”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3.型式、基本参数
交代电机型号的构成及每部分的含义,同时将其他相关内容也一并写明。如:
电机的防护等级、冷却方法、安装方式、工作制、额定电压、额定频率。若为系列产品,应将所包含的功率及系列型谱列出;若为防爆或防腐蚀电机,应将各自的等级也要说清楚。
4.电机外形、安装尺寸及公差:包括底脚平面的形位公差——平行度、平面度、键槽的对称度;轴伸的径向圆跳,以及轴伸键的尺寸及公差。
5.电机的技术要求
5.1电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列出电机能额定运行的工作条件
a)海拔。
b)环境温度。
c)允许的最低环境温度。
d)其他:如防爆电机的环境条件;高海拔或环境温度不在-20℃~+40℃的范围内时对电机运行条件的补充说明。
5.3对电压、频率允许偏差的规定
5.4对技术指标保证值及公差的规定
5.5对绕组温升及轴承温度限值的规定
6.对电气性能基本要求的规定
6.1应能承受短时过转矩
过转矩的值及历时时间依产品不同、负荷特性而异。如Y3、10kV电机规定1.6TN,15s。
6.2 120%nN超速试验,历时2min,不产生有害变形。
6.3 热态或温升试验后,定子绕组绝缘电阻R应满足下式:
R≥UN/(1000+PN/100)(MΩ)
UN、PN分别为电压、功率的额定值(V、kW)
6.4定子绕组应能承受2UN+1000(V),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不发生击穿。试验电压的频率为50Hz,基本上为正弦波形。若电机出厂时已做过此项试验,到现场时,毋需再做。若非要坚持再做一次,其试验电压应不超过上列试验值的80%。
6.5绕组应能承受匝间耐冲击电压试验不发生击穿。冲击电压峰值和试验方法按GB/T22715—2008。
6.6当三相电源平衡时,电机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平均值的10%。
7.对机械性能基本要求的规定
7.1电机在自由悬置状态(即置于铁地上,底脚呈自由状态)振动强度限值应符合表8-1。
表8-1 电机振动强度限值(均方根值)
对于中、大型有特殊要求的电机,除测量振动速度有效值外,还应加测“位移度”及“加速度”值,并应列出刚性安装时的相关值。如Y3、10kV电机对此项的要求,见表8-2。
表8-2 位移、速度和加速表示的振动强度限值(均方根值)
7.2对噪声限值的规定
7.3电机外观
装配应完整、正确;各类标志齐全;表面漆膜应干燥、完整、均匀,无裂缝、脱皮、气泡等缺陷,镀层应完整。
电机转动时,轴承应平稳轻快,无停滞现象,声音均匀和谐,无有害杂音。
7.4轴伸的受力方向和大小按技术协议规定。
对于采用滑动轴承的电机,当与被拖动的机械采用绕性联轴器连接时,除非另有规定,挠性联轴器上应有轴向限位装置,允许的轴向窜动量应按协议。
8.运行时,电机不宜在反接电源下制动。电机电源接线盒中的接线端子标有U、V、W,若接线后电机的转向相反,将任意两相对调即可。
9.电机备有接地端子,并有接地标志牌,接地螺栓与电机机座应保持良好的接触。
10.试验、检验
10.1电机的常规试验按GB/T1032—2012的规定进行。
10.2尺寸检查按GB/T4772.1—1999;尺寸公差及形位公差按GB/T1958—2004的规定进行。
10.3外观和装配质量检查应符合7.3的要求。
10.4匝间试验按GB/T22715—2008进行。
10.5振动测试按GB10068—2008进行。
10.6噪声测试按GB/T10069.1—2006进行。
10.7旋转方向检查按GB1971—2005进行。
10.8湿热试验按GB/T2423.4—2008进行,可用代表样品进行试验。(www.daowen.com)
10.9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GB/T4942.1—2006进行,可用代表样品进行试验。
11.检验规则
检验分检查试验和型式试验。
11.1检查试验
每台电机都应经过检查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检验项目见表8-3。
11.2型式试验
凡遇下列情况之者,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a)经鉴定定型后制造厂第一次试制或小批生产时;
b)当设计或工艺上的变更足以引起某些特性或参数发生变化时;
c)当检查试验结果和以前进行型式试验的结果发生不可允许的偏差时;
d)成批生产电机的定期抽查,每年抽试一次。
型式试验的项目见表8-3。
表8-3 型式试验项目
(续)
①检查试验时仅测空载电流、空载损耗。
②检查试验时仅测堵转电流、堵转损耗。
③可以进行抽查试验,抽样办法由制造厂制定。
④可在产品结构定型或当结构或工艺有较大变动时进行。
⑤特殊的附加试验项目随产品而定,如隔爆电机的水压试验等。
12.标志、包装及保用期
12.1铭牌上的字迹应保证在电机服役期间清晰、可辨。
12.2铭牌应牢固定在电机的明显部位。铭牌应标明:
a)电机名称;
b)制造厂名;
c)电机型号;
d)防护等级;
e)额定功率(kW);
f)额定电压(V);
g)额定频率(Hz);
h)额定转速(r/min);
i)额定电流(A);
j)额定功率因数;
k)效率(%);
l)绝缘等级(亦称热分级);
m)标准编号;
n)接线方法;
o)制造厂出品年月和出品编号;
p)质量(kg);
q)特殊产品特殊标志,如:防爆电机的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绕线转子的转子开路电压、转子电流等。
12.3接线盒内与三相电源相序相对应的接线端子的标志依次为U、V、W。此标志不应被磨灭、遗失。
12.4电机包装箱内随机供给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证明书各一份。
12.5电机的轴伸键必须绑在轴上,轴伸及键均应有防锈及保护措施。
12.6电机的包装应能保证在正常储运条件下,自发货之日起,一年之内不致因包装不善而导致受潮、损坏。
12.7包装箱外壁的文字、标志应清晰,内容如下:
a)发货站、制造厂名称;
b)收货站、收货单位名称;
c)电机型号、出品编号;
d)电机净重、连同箱子的毛重;
e)箱子尺寸——长宽高;
f)箱外应标有“重心”、“向上”、“怕雨”、“由此吊起”等字样。其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规定。
12.8在用户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正确使用存放时,制造厂应保证电机服役一年内,但自制造厂起运日期计不超过两年时间内,能良好地运行。若在此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原因而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转时,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更换零件,直至更换整台电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