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统一颁布的建设工程领域的预算定额主要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GJD—201—95分册~GJD—209—95分册);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GYD—201—2000分册~GYD—213—2000分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分册~GYD—309—1999分册);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GYD—601—95分册~GYD—605—95分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88建标字第451号)。
不同时期、不同专业和不同地区的预算定额,在内容上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其基本内容变化不大。基本组成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文字说明
(1)预算定额总说明。阐述预算定额的适用范围,定额的编制原则、主要依据,使用本定额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及适用范围,允许换算的原则,各分部工程定额的共性问题的有关统一规定及使用方法。
(2)分部工程定额说明。主要阐述以下内容。
1)分部工程所包括的定额项目内容。
2)分部工程定额项目工程量计算方法。
3)分部工程定额内综合内容及允许换算和不得换算的界限及其他规定。
4)使用本分部工程允许增减系数范围的界定。
2.分项工程定额项目表
(1)分项工程定额表头说明。在定额项目表表头上方说明分项工程工作内容;本分项工程包括的主要工序及操作方法;相应的计量单位。
(2)定额项目表。定额项目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分项工程定额编号(子目号)。
2)分项工程定额名称。
3)人工表现形式。综合工日数量。
4)材料(含构配件)表现形式。材料栏内列出材料名称及消耗数量。
5)施工机械表现形式。机械栏内列出所使用的机械名称、规格及消耗数量。
6)附注。在定额表下说明应调整、换算的内容和方法。
3.定额附录
放在预算定额的最后,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不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的砂浆、混凝土单方材料用量表。
(2)各种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系数表。
(3)常用建筑材料名称及规格容量换算表。
附录的作用是供分析定额、换算定额和补充定额时使用。
4.1995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内容示例
建设部于1995年发布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下摘录部分内容。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用工、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人工幅度差。
2.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3.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其中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不再列入定额消耗量之内。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确定:
1.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 (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2.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列入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3.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如需重新选用机型、规格时,可按选用的机型、规格调整台班消耗量。
4.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 以内运距考虑的。
八、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 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 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九、本定额适用海拔高程2000m 以下,地震烈度7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十、各种材料、构件及配件所需的检验试验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项下列支,不计入本定额。(www.daowen.com)
十一、本定额的工程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分章说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配制,模板不同时,可以编制补充定额。
2.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编制的,使用其他模板时,可以换算。
3.本定额中框架轻板项目,只适用于全装配式定型框架轻板住宅工程。
4.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 (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5.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 (地面至板底)3.6m 编制的,超过3.6m 时按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计算。
6.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储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7.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量计算的,贮仓是按50%的摊销量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
8.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9.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0.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项目,未包括回库维修费用。应按定额项目中所列摊销量的模板、零星夹具材料价格的8%计入模板预算价格之内。回库维修费的内容包括:模板的运输费、维修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用等。
二、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3.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的,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4.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5.钢筋工程的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6.现浇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预制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点焊分别列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再换算。
7.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8.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9.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项目计算,如粗细直径比在两倍以上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
10.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 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11.下表所示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三、混凝土
1.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4.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混凝土定额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的工作内容。
5.构筑物混凝土按构件选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6.轻板框架的混凝土梅花柱按预制异形柱;叠合梁按异形梁;楼梯段和整间大楼板按相应预制构件定额项目计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综合了底部灌注1∶2 水泥砂浆的用量。
8.混凝土已按常用列出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分项定额表头说明和表格形式现浇混凝土基础
附 录 部 分
说明:
一、各种配合比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编制的,作为确定定额消耗量的基础。由于材质或已有现行地区标准与定额不同,可以进行调整。
二、配合比制作未包括人工和机械用量。
三、配合比材料用量,均以凝固后的密实体积计算。配置损耗已计入材料用量中。
四、砂取用干状态下的净砂。
附录一 混凝土配合比表(略)。
附录二 耐酸、防腐及特种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表(略)。
附录三 抹灰砂浆配合比表(略)。
附录四 砌筑砂浆配合比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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