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内蒙古红山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事企分开、管养分离

内蒙古红山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事企分开、管养分离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红山水库管理局制定了《红山水库管理局体制改革方案》,方案中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落实事企分开、工程管养分离。

内蒙古红山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事企分开、管养分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红山水库管理局制定了《红山水库管理局体制改革方案》,方案中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落实事企分开、工程管养分离。对红山水库管理局公益性事业部分重新定岗定员,测算工程维修养护费,核定公共财政补贴额度。具体措施是:将水电站从事业编制中分离出来,转为管理局下属企业。从事业编制中分离出来的人员组建工程维修养护队,承担红山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把财政补贴、工程维修养护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妥善安置分离人员,落实养老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障问题。

通过改革明确红山水库管理局性质,调整规范工程管理、维护和经营的关系,目的是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保证红山水库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单位定性

红山水库管理局主要承担防洪水土保持等公益性任务,兼顾农业灌溉、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工作,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属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依据近4年(2002—2005年)红山水库管理局财务实际收支情况进行对照分析,4年平均收入831万元,支出1967万元,年均亏损1136万元。

按照管理局年运行费用进行收支测算,在不计提折旧的情况下,年亏损1950.1万元。无论管理局4年实际收支,还是改革后年经费测算,管理局收入不能满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需要,无法实现自收自支。因此,红山水库管理局定性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二、定岗定员

依据国家水利部、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结合红山水库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进行测算。

红山水库管理局在编职工268人,1996年“五定”批复编制302人。根据管理局管理工作的实际,定岗定员为事业编制岗位人员的测算结果如下:事业编制岗位定员238人。其中,工程管理岗位定员72人,运行观测岗位定员72人,党群纪检老干部管理岗位定员12人,农业供水岗位定员15人,生态防治岗位定员17人,幼儿园岗位2人,卫生所岗位3人,工程保卫岗位8人,乌敦套海水文站岗位6人,辅助类岗位定员31人。

通过测算定岗定员与原有在编职工相比,减少事业人员24人,减员比例9%。同原编制相比,减少编制62人,减编比例21%。

三、财政补贴

(一)收支测算按《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2〕355号)规定,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www.daowen.com)

基本支出包括事业定员238人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经测算,管理局基本支出为:人员经费1029.63万元,公用经费411.03万元,工程维修养护费613.4万元。

总支出为:基本支出1440.66万元+工程养护费613.4万元=2054.06万元。

管理局收入为:103.96万元(农业供水收入)。水力发电、水产养殖由于连续10年干旱,水库蓄水少,十年来始终亏损,无利润上缴,故收支数不计入测算结果。

(二)财政补贴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04〕270号)文件规定,管理局作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编制内人员238人的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应该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负担。

(三)财政补贴数额

财政补贴额度等于管理局支出与收入之差。见下表:

年财政补贴额度表 单位:万元

注:支出中不包括折旧费1211.93万元。

以测算的年度支出基数为依据,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对我局的收入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收入情况,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额度。此外,转企24人,其养老保险费需要补交18年,共计72.14万元,需要由财政一次性给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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