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至2008年,全局设有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保卫科、工程管理科、水文实验站、电站、水土保持站、渔场、综合经营公司、子弟学校等11个二级管理和生产单位,党群系统设党委办公室、纪委、工会、团委四个单位。全局职工总数304人,其中,干部109人,工程技术人员47人,工人195人。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以内机编发〔2008〕72号文件,对红山水库管理局机构编制批复核定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劳动人事科、老干部管理科、工会、工程管理科、水情调度科、水政监察科、水土保持科、工程保卫科、农业灌溉管理科、后勤科。核定事业编制220人,其中专业技术编制121名,行政工勤人员99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24名(12正12副)。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党、政职能办事机构,负责全局的党务、纪检监察、政务和事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局经费收支、计划安排和资金筹集、调整、使用、管理、监督、成本核算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和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财务工作。
三、劳动人事科
负责全局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以及职工教育、全员考核、安全生产、丧葬事务处理工作。
四、老干部管理科
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同时兼管驻赤峰市区办事处、物业站工作。
五、工会
依据《工会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工程管理科
主要的职能部门,负责红山水库工程管护,对工程建筑物(包括主坝、副坝、溢洪道、泄洪洞及工程区附属建筑物)的日常管理、检查、观测等工作,保证水库工程运行安全。(www.daowen.com)
七、水情调度科
主要业务职能部门,负责水库防汛调度运用、抗旱灌溉供水、水费计收、水价测算等工作。
八、水政监察科
负责红山水库区域内的水事、土地管理,依法对辖区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水土保持科(水保站)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局辖区的水土保持、固沙造林等环境建设和护林防火工作,利用土地资源发展以林、果为主的种植经济,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负责土地地界管理。
十、工程保卫科
负责红山水库地区的社会治安及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农业灌溉管理科(多种经营站)
利用水土资源和技术设备条件,开展综合经营生产管理。
十二、后勤科(机关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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