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内蒙古红山水库实施加固施工合同签约

内蒙古红山水库实施加固施工合同签约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9年10月20日,内蒙古红山水库管理局与内蒙古辽河工程局正式签订了“红山水库加固工程施工合同书”。辽河工程局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担了大部分主体工程项目施工。

内蒙古红山水库实施加固施工合同签约

1989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和松辽委下达了红山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建设计划。1989年10月20日,红山水库管理局填报了“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表”。

项目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局于1989年10月24日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同意开工;盟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赤峰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于1989年10月21日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同意开工;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施工管理处1989年10月26日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同意开工。

施工单位于1989年10月下旬陆续进住施工现场,1989年11月5日主体工程正式开工。

红山水库除险加固一期工程主要项目有主坝下游压重、反滤盖重、地基振冲、减压井、滩地回填、排水工程、灌浆,副坝下游贴坡排水、减压井、排水沟以及主坝上游防渗灌浆项目等。

1989年10月20日,内蒙古红山水库管理局与内蒙古辽河工程局正式签订了“红山水库加固工程施工合同书”。辽河工程局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担了大部分主体工程项目施工。下设三个分包单位:

(一)内蒙古水利勘测设计院,承包了减压井造孔和洗井、抛石坑灌浆施工;

(二)能源部北京勘测设计院振冲公司,承包了主坝下游地基振冲加固工程施工;

(三)内蒙古黄河工程局,分包了部分主坝下游压重、滩地回填和副坝贴坡工程施工。

1989年11月开始施工,至1994年10月,完成了设计文件批准的所有项目。

一、主坝下游压重工程

(一)原盖重加厚

在422.00米高程(渤海高程)的堆石盖重平面上填筑1.5米厚碎石至423.50米高程(渤海高程),桩号从0+072至1+072米,距坝轴线72.625米,宽度为39.375米。分层填筑粒径5~50厘米的碎石、块石,汽车运料,推土机找平碾压,用灌水法取石料干么重试验检测。

其中,桩号0+072~0+590米段,1989年11月至1990年7月由分包单位黄河工程局施工,桩号0+590~1+072米段1989年11月至1991年10月由总承包单位辽河工程局施工。

(二)压重、反滤盖重工程

包括基础开挖、铺设反滤布、石渣填筑、安装集水管等。石渣填筑从0+072至1+072米桩号,横向轴距112.00米至163.75米,宽51.75米。其中,112.0~126.5米水平段,宽度14.5米,高程(渤海高程)为422.0米;126.5~131.5米为1∶2斜坡,水平宽度5米;131.5~156.5米水平段,宽度25米,高程为419.5米;156.5~160.5米为1∶2斜坡,水平宽度4米;160.5~163.75米水平段,宽度3.25米,高程(渤海高程)为417.5米。沿原排水沟中心埋设直径100厘米的钢筋混凝土集水暗管,安装时逐节用经纬仪定线,管缝用40厘米宽、400克/平方米无纺布围包。新增减压井的D20铸铁排水管和旧井在原水平管中插入的Φ10厘米塑料管,均在内径100厘米的钢筋混凝土集水管上游部分凿孔插进10~15厘米,用100号水泥砂浆抹牢。在排水暗管上设置5个检查进入孔,设在纵向桩号:0+200、0+400、0+600、0+790、1+000米处。

二、下游地基振冲加固工程

1990年5月至1991年8月,下游地基振冲加固工程由分包单位能源部北京勘测设计院振冲公司施工。从0+100至1+045米桩号,轴距从112.50至141.10米。共12排桩,桩深10.0米,呈梅花形排列,桩距3.0米,排距2.6米。桩底高程405.50米,共完成碎石桩3220根,总填料5.4万立方米。

三、减压井工程

(一)原减压井改建

工程于1989年11月至1990年5月施工。共完成减压井改建48眼,井筒加高1.5米,井筒为浆砌石砌筑,井口高程为424.00米。其中的洗井部分由分包单位内蒙古水利勘测设计院施工。

(二)新增减压井工程

工程于1990年5月至1991年7月施工。新增了64眼减压井,主坝下游54眼,副坝10眼。主坝减压井1~36号井及51号井为深井,设计深度22米,37~55号井为浅井,设计深度12米,实际上有许多井未达到设计井深。1~50号井轴距为107.5米,51~55号井轴距为120.0米。

井筒、井壁、安装铸铁排水管等土建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辽河工程局施工,造井部分由分包单位内蒙古水利勘测设计院施工。

(三)滩地回填工程(www.daowen.com)

1989年11月至1992年5月施工。位于纵向桩号0+086米至0+900米,横向桩号182.25米至291.0米。设计高程417.0米,回填轻砂壤土,设计干么重1.55吨/立方米。

0+086至0+290米由分包单位内蒙古黄河工程局施工,0+290至0+900米由总承包单位内蒙古辽河工程局施工。

因振冲换土和邻近工程施工弃土,平整后提高了滩地表面高程,实测最低高程(渤海高程)为417.13米。

(四)排水工程

1990年8月至1992年10月施工。包括第一、第二排水干沟和第一、第二、第三排水支沟及第二排水干沟与渠道交叉,支沟交叉工程,副坝排水沟。第一排水干沟桩号从0+143至1+025米,轴距为167.5米,坡降1/2000,第二排水干沟纵向桩号0+092至0+903米,轴距为295.5米,坡降1/2000,支沟桩号分别为0+290、0+540和0+790米。

(五)左坝段坝基抛石坑灌浆工程

由分包单位内蒙古水利勘测设计院1990年5月至1991年10月施工。采用循环钻灌法,按凿孔、抛石层下管、压水试验,灌浆、黏土封孔、回填护坡等顺序进行。灌浆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合材料用优质膨润土,连续作业,昼夜施工。灌浆后,进行压水试验,ω值小于0.03L/分·米·米。完成了1、2、3、4、5、10号大坑灌浆和10号大坑以北地段的补充堵漏灌浆。

(六)副坝贴坡工程

由分包单位内蒙古黄河工程局于1989年10月至1990年6月施工。

在主、副坝结合部副坝一侧处,按1∶2修整边坡,然后铺15厘米碎石垫层,垫层上部砌筑30厘米厚干砌石。

副坝滑坡段,即桩号为1+330至1+568米处,坡面为1∶3.5,加固时保留了原排水棱体及坡顶排水槽,新增顶高程为425.0米的贴坡排水,贴坡排水厚度按防冻要求不小于1.0米。425.0米高程以上,用厚度30厘米的碎石保护坡面。

(七)主、副坝帷幕灌浆工程

由内蒙古辽河工程局于1993年8月至1994年7月施工。工程包括高压喷射灌浆围井试验、主坝右坝端帷幕灌浆和副坝帷幕灌浆工程。

1993年8月19日,开始围井试验施工,位置在大坝南端,下游滩地,第一、第二排水干沟之间,中心孔横坐标0+195米,纵坐标0+200米。布置四个高喷孔,组成菱形围井,采用XY-100型钻机造孔,泥浆循环护壁。高压喷射灌浆采用三管式高喷设备,材料用赤峰市第一水泥厂425号和5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封底在地面下21~20米,回填灌浆到地面。注水试验按“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结果,渗透系数K=7.35*10-9厘米/秒。

在进行围井试验施工后,对主、副坝进行灌浆。1993年8月在主坝0+070、0+075、0+130、0+175、0+185米处钻孔,最大孔深65.00米,最小孔深30.90米,总进尺221.73米,未发现原定的灌浆目的层,进行黏土浆回填封孔。1993年10月至11月,1994年4月至7月进行了副坝帷幕灌浆施工,灌浆范围为主、副坝结合部。坝顶桩号1+170.5米至1+260.5米,钻孔间距5米,灌浆高程414.43米至434.43米,压力3.0千克/平方厘米,纯水泥灌注。共钻孔22个,计740.3延长米。

(八)项目管理

1.机构设置

随着加固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成立了红山水库主、副坝加固工程建设单位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各方面的关系。总包单位也成立了总包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事宜。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局批准,成立了主、副坝加固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组成,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至1992年3月,加固工程完成设计批复工程总量的85%。由于主、副坝高喷灌浆工程施工方案没有落实,红山水库主、副坝加固工程建设单位办公室解散,后期管理工作由红山水库管理局总工办具体负责,至1994年10月,全部完成设计文件批准的项目。

2.工程概算与投资

1988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1988〕24号文件形式向国家水利部报送《红山水库加固工程初步设计》。1988年9月21日,国家水利部以水规〔1988〕第38号文件形式对红山水库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核定工程总概算为2198万元,国家水利部基建投资补助1000万元。1989年11月,工程开工,由于原材料涨价、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字〔1990〕58号文件形式向国家水利部报送《内蒙古红山水库主、副坝加固工程修改概算》,国家水利部又以水规〔1991〕62号文件《关于内蒙古红山水库主、副坝加固工程修改概算的批复》核定工程总投资为3051万元,国家水利部基建投资补助1200万元,地方投资1851万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根据这一批复又以内水建字〔1992〕68号文《关于红山水库主、副坝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修改概算的批复》,最后确立红山水库主、副坝加固工程总投资为2851万元(不含自动化测报工程投资200万元)。实际完成总决算为3061.8万元。

建设单位办公室在每年的施工前及时向上级呈报当年的加固工程基建投资计划,然后根据上级批复的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施工,完成的工作量一般都大于投资。

3.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红山水库管理局与总包单位辽河工程局签订了施工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以及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总包单位又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应的施工合同。各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都向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责,认真履行合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了施工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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