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视频的基本概念及特点分析

网络视频的基本概念及特点分析

时间:2023-06-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伴随着网络视频相关概念的逐步演进,这一概念经历了如下发展历程。

网络视频的基本概念及特点分析

1.1.1 网络视频相关定义

1.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的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三网融合后,网络视频的客户端将更加多元化,如电话、电视、个人电脑或新型终端设备等,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接入网络接入互联网,三屏联动,获得融合的业务。

2.新媒体

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正式提出新媒体概念。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相比,“新”媒体在传播介质、传播的符号载体、传播的信号内容等方面具有新特性。新媒体的产生和发展依赖于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革新,其标志性特征即数字化特征。

在 《2005年中国数字媒体技术发展白皮书》中,具有数字化特性的新媒体被定义为:网络技术是传播载体,数字化作品作为内容,内容的流动依靠的是数字平台的服务体系。信息消费指的是数字内容通过这个服务体系,在互联网中实现传递到客户终端以及使用者的全过程。

3.网络视频

作为网络传播中的又一新型的媒介传播形式,网络视频 (Network Video)就是以网络为载体,借助浏览器、客户端播放软件等工具,通过以各种形式的流媒体类型为主的视频内容来进行的有关个人、公共或商业行为的一种信息交流方式。

网络视频最主要的特征体现在它的分享性和互动性上。从已开展的业务的角度来看,网络视频平台就是一种可以提供视频点播、视频直播和视频分享等多种互动性业务的数字媒体服务技术。

4.视频网站

视频网站是指基于宽带、流媒体和P2P等技术的运用基础,以提供视频资讯和视频文件等服务的网站。

目前,全球的视频网站在经营主体、技术、内容和定位上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分类标准也各有不同,详见1.3节。

5.网络视频产业

作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网络视频服务涉及电影、电视服务 (提供在线影视作品观赏服务)以及网络文化服务。网络视频产业就是指以公共互联网为传播媒介,向上网用户提供视频播放、点播、分享及下载等网络文化服务,并获得盈利的产业。业内企业主要包括视频分享、P2P直播、在线影视等几种类型。

网络视频产业具有视频内容来源多元化 (包括电视台、视频企业及用户)和接收终端丰富化 (PC、智能电视、智能手机、PAD产品)的特点。目前,网络视频已成为最具传播魅力的互联网业务,其经济规模、社会效应越来越引人注目,对传统视频产业也产生了全面冲击。

6.网络视频服务

网络视频服务商为用户提供的各种服务,主要包括视频分享、P2P直播 (P2P流媒体)、视频点播 (在线影视)等。

7.P2P直播

P2P是英文 “Point to Point”的简写,意思为 “点对点”。点对点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在客户端下载主机的数据 (如网络视频文件)的同时,客户端还扮演主机的角色,为其他客户端提供下载数据源。P2P技术的最大优点是减轻宽带和服务器压力。P2P技术主要应用在互联网下载领域,如BT(BITTORREN,一种文件分发协议)、电驴 (EMULE,一种文件分发协议)以及QQ旋风、网际快车、迅雷等下载软件都运用了P2P技术。正是基于日臻成熟的P2P技术,基于互联网的网络视频服务才得以实现。

流媒体 (Streaming Media)实际上是一种传输方式,这种传输方式是将整个A/V、3D等多媒体文件经过特殊的压缩方式分成若干个压缩包,由视频服务器向用户计算机连续、实时传送。在采用流式传输方式的系统中,用户不必等整个文件全部下载完毕后再进行相关操作,而只需经过短时间的启动延时即可在客户端对其进行解压、播放和观看,与此同时多媒体文件的剩余部分将在后台的服务器内继续下载。

P2P直播是指用户在线观看的视频由网站实时提供,观看同一视频的用户进度相同。同时,观看同一视频的各个用户之间可以通过P2P技术进行该视频资源的共享,每个用户也可为其他用户提供下载/上传服务。

8.视频分享

视频分享类网站一般同时提供分享与点播服务,用户可以自己上传视频内容到网站并被其他用户所观看;同时每个用户可以随时点播网站上网友上传的开放视频片段进行观看。而对于被加密的视频,只有在正确输入密码之后,才可以正常播放,实际上这也是微观的分众的一种体现。

9.在线影视

在线影视服务模式,允许用户通过网页在线浏览影视作品。视频点播网站采用的播放技术与视频分享网站一致,但视频点播网站的内容一般由网站提供,而视频分享网站的内容一般由网友上传。

10.网络电视

网络电视是指一种利用宽带网的基础设施,以家用电视机 (或计算机)为主要终端设备,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体,通过互联网络协议 (IP)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数字媒体服务的崭新技术。伴随着网络视频相关概念的逐步演进,这一概念经历了如下发展历程。

交互式网络电视 (Internet Protocol TV,IPTV)主要是指通过IP网络传输可交互式的视频。这一术语最早出现于1995年美国一家软件公司开发的一款互联网视频产品IPTV。1999年在英国、加拿大等国开始出现IPTV的商用服务。2008年前后它在我国成为产业热点

互联网电视 (Over The Top TV,OTT TV)是指通过互联网传输视频节目,并在电视上播放。2005年,“OTT TV”开始转化为 “Internet TV”,用以指互联网电视。2011年,OTT TV在我国开始迅速发展。

手机电视 (Mobile TV)主要指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播放电视内容。1997年韩国最早采用3G移动网络及地面微波传输数字多媒体广播、卫星传输DMB提供手机电视服务。自2009年3G移动网络在国内商用以来,我国手机电视发展开始升温,并在2011—2012年开始爆发。

智能电视 (Smart TV)是指可以与互联网连接,并具有开放的操作系统平台,可以对应用功能进行升级的新型电视机。2011年是我国智能电视元年。

从上述传输形态来看,网络电视的承载网络可以是IP网 (城域网、广域网)、同轴电缆网和移动网 (第二、三代移动、无线局域网)。传输通路决定了网络电视可根据接收终端的不同分为各种形式,包括PC平台、TV(电视+机顶盒)平台和手机平台。网络电视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其互动性,基于这种特性,可以开展诸如视频点播、互动资讯服务等多种业务。这也是它与传统电视内容最主要的一个区别。

11.播客

播客,最早源于美国的一种叫做 “Podcasting”的数字广播技术,网民可将音乐或广播等数码声讯文件下载到自己的iPod、MP3播放器或其他便携式数码声讯播放器中随身收听,也可将自己的声讯或视频文件上传到网络上与他人共享。目前,“播客”既可以指使用这一传播方式的一类人,也可以指制作好的音频视频文件。早在播客之前,就已经有网络电台、在线收听,但这些节目仍由传统的电台制作和发布,而播客则降低了在线广播的技术壁垒,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DJ或节目主持人。“人人皆可成为媒体”成为播客的口号。播客主要分为视频播客和音频播客。

视频播客主要是以传播、上传和下载各类视频为主,如国外著名的视频播客网站Youtube、我国的土豆网、优酷网、菠萝网等。网站口号彰显着自媒体时代的特色,如土豆网将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作为招牌,中国播客网则在首页上写有 “新的网络时代,文字往往容易淹没在浩瀚的比特流中”。

音频播客主要是以传播、上传和下载各类音频为主,如我国音频播客网站派派网、以“我的声音我做主”为口号的专业音频播客 “爱播吧”等,在这些网站上可以下载大量的音频。

与传统媒介相比,播客传播的娱乐功能的作用形式更加多样,表现形式也更加丰富,体现了娱乐表现形式的后现代化;而播客这些自身特性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1.1.1 网络视频相关定义

1.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的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三网融合后,网络视频的客户端将更加多元化,如电话、电视、个人电脑或新型终端设备等,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接入网络接入互联网,三屏联动,获得融合的业务。

2.新媒体(www.daowen.com)

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正式提出新媒体概念。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相比,“新”媒体在传播介质、传播的符号载体、传播的信号内容等方面具有新特性。新媒体的产生和发展依赖于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革新,其标志性特征即数字化特征。

在 《2005年中国数字媒体技术发展白皮书》中,具有数字化特性的新媒体被定义为:网络技术是传播载体,数字化作品作为内容,内容的流动依靠的是数字平台的服务体系。信息消费指的是数字内容通过这个服务体系,在互联网中实现传递到客户终端以及使用者的全过程。

3.网络视频

作为网络传播中的又一新型的媒介传播形式,网络视频 (Network Video)就是以网络为载体,借助浏览器、客户端播放软件等工具,通过以各种形式的流媒体类型为主的视频内容来进行的有关个人、公共或商业行为的一种信息交流方式。

网络视频最主要的特征体现在它的分享性和互动性上。从已开展的业务的角度来看,网络视频平台就是一种可以提供视频点播、视频直播和视频分享等多种互动性业务的数字媒体服务技术。

4.视频网站

视频网站是指基于宽带、流媒体和P2P等技术的运用基础,以提供视频资讯和视频文件等服务的网站。

目前,全球的视频网站在经营主体、技术、内容和定位上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分类标准也各有不同,详见1.3节。

5.网络视频产业

作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网络视频服务涉及电影、电视服务 (提供在线影视作品观赏服务)以及网络文化服务。网络视频产业就是指以公共互联网为传播媒介,向上网用户提供视频播放、点播、分享及下载等网络文化服务,并获得盈利的产业。业内企业主要包括视频分享、P2P直播、在线影视等几种类型。

网络视频产业具有视频内容来源多元化 (包括电视台、视频企业及用户)和接收终端丰富化 (PC、智能电视、智能手机、PAD产品)的特点。目前,网络视频已成为最具传播魅力的互联网业务,其经济规模、社会效应越来越引人注目,对传统视频产业也产生了全面冲击。

6.网络视频服务

网络视频服务商为用户提供的各种服务,主要包括视频分享、P2P直播 (P2P流媒体)、视频点播 (在线影视)等。

7.P2P直播

P2P是英文 “Point to Point”的简写,意思为 “点对点”。点对点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在客户端下载主机的数据 (如网络视频文件)的同时,客户端还扮演主机的角色,为其他客户端提供下载数据源。P2P技术的最大优点是减轻宽带和服务器压力。P2P技术主要应用在互联网下载领域,如BT(BITTORREN,一种文件分发协议)、电驴 (EMULE,一种文件分发协议)以及QQ旋风、网际快车、迅雷等下载软件都运用了P2P技术。正是基于日臻成熟的P2P技术,基于互联网的网络视频服务才得以实现。

流媒体 (Streaming Media)实际上是一种传输方式,这种传输方式是将整个A/V、3D等多媒体文件经过特殊的压缩方式分成若干个压缩包,由视频服务器向用户计算机连续、实时传送。在采用流式传输方式的系统中,用户不必等整个文件全部下载完毕后再进行相关操作,而只需经过短时间的启动延时即可在客户端对其进行解压、播放和观看,与此同时多媒体文件的剩余部分将在后台的服务器内继续下载。

P2P直播是指用户在线观看的视频由网站实时提供,观看同一视频的用户进度相同。同时,观看同一视频的各个用户之间可以通过P2P技术进行该视频资源的共享,每个用户也可为其他用户提供下载/上传服务。

8.视频分享

视频分享类网站一般同时提供分享与点播服务,用户可以自己上传视频内容到网站并被其他用户所观看;同时每个用户可以随时点播网站上网友上传的开放视频片段进行观看。而对于被加密的视频,只有在正确输入密码之后,才可以正常播放,实际上这也是微观的分众的一种体现。

9.在线影视

在线影视服务模式,允许用户通过网页在线浏览影视作品。视频点播网站采用的播放技术与视频分享网站一致,但视频点播网站的内容一般由网站提供,而视频分享网站的内容一般由网友上传。

10.网络电视

网络电视是指一种利用宽带网的基础设施,以家用电视机 (或计算机)为主要终端设备,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体,通过互联网络协议 (IP)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数字媒体服务的崭新技术。伴随着网络视频相关概念的逐步演进,这一概念经历了如下发展历程。

交互式网络电视 (Internet Protocol TV,IPTV)主要是指通过IP网络传输可交互式的视频。这一术语最早出现于1995年美国一家软件公司开发的一款互联网视频产品IPTV。1999年在英国、加拿大等国开始出现IPTV的商用服务。2008年前后它在我国成为产业热点。

互联网电视 (Over The Top TV,OTT TV)是指通过互联网传输视频节目,并在电视上播放。2005年,“OTT TV”开始转化为 “Internet TV”,用以指互联网电视。2011年,OTT TV在我国开始迅速发展。

手机电视 (Mobile TV)主要指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播放电视内容。1997年韩国最早采用3G移动网络及地面微波传输数字多媒体广播、卫星传输DMB提供手机电视服务。自2009年3G移动网络在国内商用以来,我国手机电视发展开始升温,并在2011—2012年开始爆发。

智能电视 (Smart TV)是指可以与互联网连接,并具有开放的操作系统平台,可以对应用功能进行升级的新型电视机。2011年是我国智能电视元年。

从上述传输形态来看,网络电视的承载网络可以是IP网 (城域网、广域网)、同轴电缆网和移动网 (第二、三代移动、无线局域网)。传输通路决定了网络电视可根据接收终端的不同分为各种形式,包括PC平台、TV(电视+机顶盒)平台和手机平台。网络电视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其互动性,基于这种特性,可以开展诸如视频点播、互动资讯服务等多种业务。这也是它与传统电视内容最主要的一个区别。

11.播客

播客,最早源于美国的一种叫做 “Podcasting”的数字广播技术,网民可将音乐或广播等数码声讯文件下载到自己的iPod、MP3播放器或其他便携式数码声讯播放器中随身收听,也可将自己的声讯或视频文件上传到网络上与他人共享。目前,“播客”既可以指使用这一传播方式的一类人,也可以指制作好的音频视频文件。早在播客之前,就已经有网络电台、在线收听,但这些节目仍由传统的电台制作和发布,而播客则降低了在线广播的技术壁垒,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DJ或节目主持人。“人人皆可成为媒体”成为播客的口号。播客主要分为视频播客和音频播客。

视频播客主要是以传播、上传和下载各类视频为主,如国外著名的视频播客网站Youtube、我国的土豆网、优酷网、菠萝网等。网站口号彰显着自媒体时代的特色,如土豆网将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作为招牌,中国播客网则在首页上写有 “新的网络时代,文字往往容易淹没在浩瀚的比特流中”。

音频播客主要是以传播、上传和下载各类音频为主,如我国音频播客网站派派网、以“我的声音我做主”为口号的专业音频播客 “爱播吧”等,在这些网站上可以下载大量的音频。

与传统媒介相比,播客传播的娱乐功能的作用形式更加多样,表现形式也更加丰富,体现了娱乐表现形式的后现代化;而播客这些自身特性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1.1.2 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

所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收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简单来说即信息传播平台。传统的四大媒体分别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此外,还应有户外媒体,如路牌灯箱的广告位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衍生出了新的媒体,如IPTV、互联网、手机等,它们是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与传统媒体又有着质的区别。网络视频就是一种最有代表性的新兴的媒介技术和形式。按照载体的终端类型分,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主要有网络电视、互联网视频和移动网络视频。按照内容的题材分,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最常见的是电影、电视剧动漫、娱乐、体育等。另外,按照媒体的传播者和受众分,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主要有个人媒体和大众媒体。

个人媒体是指以个人为传播者,借助互联网络或无线通信新技术,以点对点传播方式,传播视听微内容的小众传播媒体,如播客、多媒体网络手机等视听个人媒体。在个人媒体中,个人拥有制作、编辑、加工、自由发布信息等权利。个人媒体体现了以参与性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的潜在价值,即自媒体、草根性、平民化。

大众媒体是指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通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创新和丰富网络视听服务形式,为公众提供的跨越时空的全天候视听服务平台,如门户类视频网站、垂直类视频网站和国家网络视听公共服务平台。

1.1.2 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

所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收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简单来说即信息传播平台。传统的四大媒体分别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此外,还应有户外媒体,如路牌灯箱的广告位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衍生出了新的媒体,如IPTV、互联网、手机等,它们是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与传统媒体又有着质的区别。网络视频就是一种最有代表性的新兴的媒介技术和形式。按照载体的终端类型分,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主要有网络电视、互联网视频和移动网络视频。按照内容的题材分,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最常见的是电影、电视剧、动漫、娱乐、体育等。另外,按照媒体的传播者和受众分,网络视频的媒体类型主要有个人媒体和大众媒体。

个人媒体是指以个人为传播者,借助互联网络或无线通信新技术,以点对点传播方式,传播视听微内容的小众传播媒体,如播客、多媒体网络手机等视听个人媒体。在个人媒体中,个人拥有制作、编辑、加工、自由发布信息等权利。个人媒体体现了以参与性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的潜在价值,即自媒体、草根性、平民化。

大众媒体是指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通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创新和丰富网络视听服务形式,为公众提供的跨越时空的全天候视听服务平台,如门户类视频网站、垂直类视频网站和国家网络视听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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