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燃煤电厂每年消耗的原煤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一半左右,发展高参数、高效率、低排放的火电机组,始终是火力发电设备的发展方向。
2004年,针对电力建设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国家及时出台了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的有关要求,明确提出应规划建设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节水环保型燃煤电站项目,所选机组单机容量原则上应在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供电标准煤耗要控制在286克/千瓦时以下。需要远距离运输燃煤的电厂,原则上规划建设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降低20%和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理念、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
2006年,全国火电装机容量为4.84亿千瓦,其中,10万千瓦及以下容量的小机组占22.7%,达1.1亿千瓦。这批小机组,供电煤耗平均达到400克/千瓦时以上,每年消耗原煤4亿多吨,排放二氧化硫540万吨。这些能耗高、污染大的小火电机组比重过高,成为严重制约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www.daowen.com)
为了将有限的增量用于调整电力结构,2007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办公室《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在随后召开的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强调,要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下决心淘汰一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小火电机组,建设一批大型高效环保机组,发展一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会议决定,今后四年,全国要关停小燃煤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燃油机组700万千瓦~1000万千瓦,不再新上小火电项目。国家实施“上大压小”措施以后,火电机组效率大幅提高,2007年至2010年间,实际关停小火电7210万千瓦,超额完成2000多万千瓦,仅此一项措施就节约原煤8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4亿吨。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火电发展开创了清洁高效发电机组的新纪元,成为中国电机工业自主创新标志性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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