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规程》要求,保护接地的范围如下:电力设备的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接地。3)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38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440V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外壳,但维护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力设备外壳和接地物件的除外;4)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如套管等。5)接地的机床底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但爆炸危险场所除外。
(1)电力设备的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接地。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外壳。
2)电力设备传动装置。
3)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4)配电屏和控制屏的框架。
5)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和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6)交、直流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等。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小接地短路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www.daowen.com)
9)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开关设备、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
10)控制电缆的外皮。
(2)电力设备的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不接地。
1)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引出的铁路轨道。但在易燃油、天然气和氢气等贮罐,装卸油台、管道等场所除外。
2)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金属底座等。
3)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38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440V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外壳,但维护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力设备外壳和接地物件的除外;
4)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应保证电气接触良好),如套管等。但爆炸危险场所除外;额定电压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支架;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127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10V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外壳,但爆炸危险场所除外。
5)接地的机床底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但爆炸危险场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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