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凡同一用电客户引进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线路并能将两回供电线路在内部互相联锁或并列运行的用电客户,均称为双电源用电客户。双(多)电源用电客户投入运行前,必须作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用电客户不得超过批准的备用用电容量用电。低压双电源用电客户不允许并列,用电客户有自备发电机者自备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不得使用电气闭锁。
凡同一用电客户引进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线路(不论电压等级)并能将两回供电线路在内部互相联锁或并列运行的用电客户,均称为双电源用电客户。自电网引进一回供电线路,但用电客户有自备电源并能在其内互相切换或并列的用电客户,视同双电源用电客户管理。对其检查管理方法如下:
(1)由电网以双路或多路供电的用电客户申请被批准后,必须按照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原审核的设计不得擅自改变。
(2)双(多)电源用电客户投入运行前,必须作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
(3)高低压双(多)电源用电客户凡不允许并列电源运行者,须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
(4)双(多)电源用电客户其主、备电源均不得擅自向其他用电客户转供电,亦不得将主、备电源自行变更。用电客户不得超过批准的备用用电容量用电。
(5)无联锁装置的高压双(多)电源用电客户需同供电企业调度部门签订调度协议。其倒闸操作必须按照调度协议执行。高低压双(多)电源用电客户的运行方式和倒闸方式应同供电部门在供用电合同中予以明确。(www.daowen.com)
(6)双(多)电源用电客户的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多)电源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调度协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及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
(7)双(多)电源用电客户必须向供电企业的调度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报送值班人员名单。如值班人员有变动时,必须书面通知供电企业的调度和用电检查部门。
(8)高压双(多)电源用电客户的变电值班室,必须装设专用电话并保障其畅通。
(9)低压双电源用电客户不允许并列,用电客户有自备发电机者自备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不得使用电气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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