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公司级单位或总部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一般事故隐患由地市公司级单位认定,安全事件隐患由地市公司级单位的二级机构或县公司级单位认定。
1.安全隐患的等级由隐患所在单位按照预评估、评估、认定三个步骤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公司级单位或总部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一般事故隐患由地市公司级单位认定,安全事件隐患由地市公司级单位的二级机构或县公司级单位认定。
2.地市和县公司级单位对于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预评估。初步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的,1周内报地市公司级单位的专业职能部门,地市公司级单位接报告后1周内完成专业评估、主管领导审定,确定后1周内反馈意见;初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地市公司级单位专业职能部门,经评估仍为重大隐患的,地市公司级单位立即上报省公司级单位专业职能部门核定,省公司级单位应于3天内反馈核定意见,地市公司级单位接核定意见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
3.地市公司级单位评估判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后应按照管理关系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息系统等形式立即上报省公司级单位的专业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并于24小时内将详细内容报送省公司级单位专业职能部门核定。(www.daowen.com)
4.省公司级单位对主网架结构性缺陷、主设备普遍性问题,以及由于重要枢纽变电站、跨多个地市公司级单位管辖的重要输电线路处于检修或切改状态造成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等级。
5.跨区电网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受委托的省公司级单位应立即报告委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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