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紫外分光光度法应用于水源地水质调控的验证和改进

紫外分光光度法应用于水源地水质调控的验证和改进

时间:2023-06-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态环境部主要采用重量法、红外法和紫外法,并于2018年10月10日发布了《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3]和《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4]两项标准方法。表1列出了部分石油类相关标准限值及测定方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应用于水源地水质调控的验证和改进

蒋增辉

上海泓源建筑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1707)

摘 要:对新实施的《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进行方法验证,精密度和准确度结果均符合方法要求;空白试验结果为0.001 8~0.008 0 mg/L,加标浓度为0.10~2.00 mg/L(高浓度经稀释)的回收率为88.1%~113.3%;纯水加标0.05 mg/L的7次平行测定相对标准偏差为9.2%,相对误差为-17.4%;对HJ 970—2018中正己烷透光率、脱芳烃试验、萃取振摇、空白试验、质量控制等提出改进建议,并应用于上海市太浦河-金泽水源地的监测中。

关键词:石油类;紫外分光光度法;正己烷;透光率;太浦河;金泽水源地

石油类是主要成分为烃类物质的混合物,一般极性较弱,可用非极性有机溶剂萃取。石油类可在大气、水和土壤中广泛存在,特别是在石油生产和石化加工区域及相关运输环节中,石油类的泄漏和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影响人体健康。石油类在水中一般会呈现出溶解态、分散态或乳浊态。在水中如果石油类物质含量超出0.1~0.4 mg/L,就会在水面上形成一层膜状物,阻隔氧气进入,从而危害水中动植物。当含量超过3 mg/L,就会影响到水体的自净能力[1]

测定石油类的方法有很多种,包括重量法、紫外法、荧光法、红外法、非分散红外法和气相色谱法[2]生态环境部主要采用重量法、红外法和紫外法,并于2018年10月10日发布了《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3]和《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4]两项标准方法。表1列出了部分石油类相关标准限值及测定方法。(www.daowen.com)

原红外法HJ 637—2012采用的萃取剂四氯化碳(CTC)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B中第二类受控物质。为推进议定书国际履约进程,实现我国关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实验室用途使用CTC的承诺,生态环保部对HJ 637—2012进行了修订,将萃取剂由CTC改为四氯乙烯。更换萃取剂后,红外法的测定下限较高,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Ⅰ~Ⅲ类水质限值的监测要求。为此,生态环保部又开展了紫外法的转化研究,将紫外法的萃取剂由石油醚改为毒性相对较低的正己烷,且参考其他紫外标准方法,保证了水质石油类测定的延续性。

表1 石油类相关标准和测定方法

紫外法灵敏度高、设备简单、易于推广,适用于地表水、海水和饮用水等石油类浓度较低样品的测定。

HJ 970—2018实施后,国内环境、水务等行业的大量实验室需要通过方法验证试验来完成CMA和CNAS的检测能力扩项,同时,HJ 970—2018尚处于试行阶段,也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因此,通过对HJ 970—2018的分析、验证和应用,既能够为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数据支撑,也能够为同行借鉴提供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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