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颁布《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若干规定》针对保障城乡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提出了诸多新举措,健全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本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标准。一是修改完善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对公共供水企业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自来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并依法依规开展对用水计划的申请、核定、调整和下达。
2017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颁布《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若干规定》针对保障城乡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提出了诸多新举措,健全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本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标准。近年来,上海市还相继出台《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地面沉降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本市取水总量控制指标控制管理,强化了地下水管理。一是修改完善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对公共供水企业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自来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并依法依规开展对用水计划的申请、核定、调整和下达。二是全面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将规划水资源论证正式列入行政审批流程;核(换)发农业取水许可证,规范农业用水取水管理,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三是落实取用水户水平衡测试监管,编制出台《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水平衡测试分级监管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四是落实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完成《上海市地面沉降区和海水入侵区地下水压采方案》,严控地下水开采。2019年开采量118万m3,比上年减少66万m3;地下水人工回灌量2 014万m3,比上年减少93万m3,采灌比达到1∶17.1。(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