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化前期
在产业化前期,需要对该地区的非遗项目进行筛选,并选出最适合产业化经营的项目,通过对湘西苗族地区的传统文化进行统计和筛选,发现此地区的传统手工业虽然很多,但是并不是每一项都能够进行产业化经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化的定义是根据工业标准进行生产、再生产和合成文化产品的过程。此处所指的工业标准包括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连续性。筛选非遗项目是否具有产业化的资质,需要依据非遗项目的规模和工业标准来衡量,但是这两个参考条件的评判有所不同,在实际的评判过程中,不管非遗项目规模的大小,只要符合工业标准即可实现产业化。例如湘西地区的民间音乐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都具有标准化的流程、专业化操作以及连续性特征,符合工业标准,因此这些也都能实现产业化经营。
苗族银饰的产业化前期所做规划的好坏直接影响其产业化的发展,因此做好苗族银饰的产业化规划是产业化前期的重要工作。首先,要尽快实现苗族银饰的产业化,湘西地区各级政府必须重视苗族银饰的产业化发展,尽早将苗族区域建设成旅游风景区,并为苗族银饰的锻造建立民间艺术产业基地;其次,制定苗族银饰的产业化规划,制定好苗族银饰包括产业发展定位、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产业链、空间布局等,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的方案规划,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做到对苗族银饰的合理利用。
不可将苗族银饰直接投放市场,因为市场竞争存在很多缺陷,如果不通过政策和法律条例来进行规范约束,苗族银饰很难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立足。苗族银饰的锻造技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将非遗的保护工作作为第一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经营不能偏向商业化、利益化的方向经营,要注重运用《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若市面上出现违法现象,需依据相关违法处罚条例进行处理,积极地与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合作,加大执法力度。
(2)产业化过程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需要,选择产业化模式,由于湘西地区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市场条件也不够完善,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由政府主导:地方政府通过自身的行政权力和手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方面的项目评估、资金筹集、资源配置、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过程起主导决策的作用。由政府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主要是在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能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并达到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投入资产的运作效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项目中民俗文化性质比较强的部分在实现产业化的过程中,公有性较强,难以具体化,且投资成本比较大,具有这类特点的项目适合由政府来主导实现产业化。主要可以将各种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物、图片资料等通过静态参观的形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展现出来。
由企业主导:通过企业运营管理的经营方式,由企业立项、投资、决策,由企业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营方面的技术创新、财务管理、市场监管等过程,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营过程中起引导、监督的作用,主要获利者是企业。湘西凤凰县,就有几十家以苗族银饰锻造技艺为基础延伸出来的银饰品店,这些店铺大多是个体工商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得利润也归个体所得。
由社区主导:该主导模式是指某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该地区的当地人所有,由该地区居民统一决策、投资、经营,所得利益归属当地居民。该经营模式不仅能继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能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就业环境。在社区经营模式中,由居民参与决策,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在湘西地区,有些民族村寨如苗家寨子、德夯苗寨、关田山苗寨、山江苗寨、苗人谷就是通过社区主导利用苗族特有的生产生活文化开发旅游项目,由居民自己投资创办民族风情旅游景点。通过经营旅游景点,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所获得的利润也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图3-4)
为更好地发展非物质文化产业,需要为其打造完善的产业链。文化领域的产业链结构通常为垂直和水平相结合。垂直型产业链包括上游产品延伸和下游市场拓展。例如湘西州凤凰县的姜糖制作产业,该产业链中的上游激发了当地农民种植生姜的积极性,为姜糖制作提供了原料,同时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产业链的下游,主要包括姜糖的加工和销售。经过多年的经营,姜糖制作产业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之一。事实上,在湘西地区有很多与姜糖制作相似的传统工艺都可以实现垂直产业链的上下拓伸。在复合型产业链中的水平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与多个产业配合发展,如与旅游业、创意产业等。在湘西地区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结合发展的产业就有多个,如魅力大湘西、天门狐仙、烟雨张家界、梯玛神歌、西兰卡普等旅游项目,都充分利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创意产业领域发展潜力很大,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领域,将湘西地区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创意产业结合发展,可以延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链。(www.daowen.com)
湘西苗族银饰的锻造技艺学习难度大,耗费的时间长,很少有年轻人愿意去学,导致目前面临失传的困境。因此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湘西苗族银饰的锻造技艺,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重要内容。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注重培养精神文化,对传统文化与新型文化的消费不断增加,为此需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拓文化消费市场。首先要分析目前非物质文化产业的消费构成和市场的近、中、远期需求,其次需要与本地区的优势文化资源相结合。湘西苗族银饰锻造技艺产业化始终要坚持市场为导向,尊重经济规律,以湘西苗族的文化内涵为发展基础,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来创新。
在产品的发展过程中注重产品的创新,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通过解读湘西苗族的民族文化,并加以创新,让更多的人去理解,感受其美丽的精髓。例如旅游项目中的民族传统文化演绎,结合现代人的审美趣味,通过艺术的表现形式,让旅游者们对民族文化拥有更多的了解和感受。又比如苗族银饰的锻造技艺,打造者只能通过不断的设计、创新打造出新的样式,迎合消费者的审美,才能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银饰产品最重要的是创新设计,因此需要注重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创新能力和锻造技艺。
(3)产业化后期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湘西苗族的银饰锻造技艺,属于传统手工艺领域,为使市场竞争规范化,应注重对其专利权的维护。苗族银饰的锻造技艺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可以通过对其产品实行商标制度来加以保护,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化实现地方区域的经济价值,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静态保护向动态效益保护模式的转变。
非物质文化具有重要的文化信息资源价值,是历史真实的见证。要想民族民间文化保留最纯真的原始风貌,就需要对其加以保护。因此,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途径,促进文化的发展以及传承。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音乐、民间文学、民间技艺等可以通过《著作权法》来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民族性,比如苗族银饰、土家织锦等,可以通过证明商标以及集体商标制度保护当地特色文化遗产,这样既能提高知名度,也能提高当地经济效益。对于一些传统手工技艺的文化,可以申请专利保护。但是专利保护存在程序复杂、时间短、技术障碍等弊端。商业秘密保护更适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比如土家吊脚楼制造工艺、苗族银饰锻造技艺等,这些传统手工技艺一般是不对外传授的,仅限家族、地区或者一个民族所有,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各种模式、各种渠道进行多方位的全面保护,形成互补关系,让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及发展。
要想壮大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就需要有属于自己的文化品牌,注重文化品牌的塑造。首先对资源进行整合,树立其文化品牌形象。例如我们提到桂林的时候就会想到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这就得益于《印象•刘三姐》(图3-5)的宣传,这部作品提升了桂林的赞誉度和知名度,成功树立了桂林的民族品牌形象。换言之,品牌文化的塑造也是审美价值的一种体现方式。因此,湘西地区的非物质文化产业在经营管理时也需要增强策划宣传力度,注重塑造文化品牌形象。可以利用一些著名景点(凤凰古城、张家界等)提升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例如张家界通过《新刘海砍樵•天门狐仙》的宣传,提升了当地的知名度,虽说刚开发不久,但是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因此,树立品牌想象力是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的首要任务。
非物质文化经营的前提条件是要保护其文化内涵。倡导非物质文化工业化不代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分商业化、市场化、利益最大化。过于追求商业化市场化非文化遗产会失去原有的特色,失去其真实性。过于追求利益最大化会降低各项制作成本,继而会导致商品的质量以及服务品质的下降,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倡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的最终目的是在保护文化的同时提升经济效益,但是不能将追求利益化放在首位,这种效益是不会长久的,甚至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衰败。因此,应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也能带动其他新兴产业的发展。例如,文化演出可以带来服装产业以及新媒体行业的发展,湘西苗族银饰以及土家织锦的技艺可以带动民族手工、民族文化艺术培训行业的发展。这不仅为市场形成新的产业链,也促进民族民间文化的产业发展。因此要注重发展新型行业,既提升当地的经济效益,也提高人均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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