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逻辑思维
设计思维以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逻辑与中国古代的“道” 相似,“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是指法律、规则和原则,是“逻辑”的基本内涵。逻辑思维是指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过程。
逻辑思维在设计艺术中的应用中无处不在。设计对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无论是建筑造型、工具造型还是平面设计,都离不开数量与质量、比例与顺序的关系。逻辑思维是人类对生活经验的总结,它使设计更趋于合理,又使设计具有无限的张力。
在服装设计中,逻辑思维无时无刻不运用在设计构思过程中。首先,服装服务于人,在进行设计时必须考虑人体的尺寸、服装与人的关系、服装的可穿性及舒适性;其次,服装作为产品,性别、年龄、季节、穿着场合、市场、成本、工业制衣规律等都需要设计师通盘考虑;最后,服装作为文化精神符号,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因素也都是设计师需要关注的方面。
(二)形象思维
利用事物的直观形象或表面形象来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被称为形象思维,具有形象的具体性、整体性和跳跃性,形象思维是一种感性的思维活动。设计师在日常会对各种事物进行观察,在头脑中储存大量的表面印象,形成形象。在设计服装时,他们会对记忆中的这些形象进行分析、选择、总结和重新排列,形成新的形象。
“形象”这一要素是形象思维的重点,也是服装设计思维的显著特征。从艺术的角度来说,服装的基本特征就是形象。从产品的角度来说,设计产品的视觉语言是形象。如果缺少了印象,衣服的设计就会失去思考媒介和表现语言。
“想象力”是形象思维的基石。人类理解自然和自我的心理机制之一是想象力。想象,是比形象思维更高级的阶段,是人脑利用原有的表象形成新形象的心理过程。设计师借助于想象力可以“看到”服装的面貌。在这个阶段,设计师不受现有感性材料和记忆表象的束缚,突破直接经验的限制,将服装“创造”出来,通过设计表达进一步将服装形象化、具体化。
“联想”是形象思维的重要手段,是现实事物之间的某种联系在人脑中的反映。人们的联想往往基于过去的经验,既有来源于直接体验的,也有来自间接学习的。设计师平时的积累越多,联想就越灵活、越敏捷;设计经验越丰富,联想就越具有宽度和深度。服装设计强调联想的运用,是一种有意识的、自觉的心理行为。想象到联想,是一种将感性思维提升到理性思维,然后将理性思维导入至感性领域,以得到符合设计要求的形象。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形象思维可以运用想象、联想、理想甚至幻想,发挥强烈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新的形象。它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同以理性断定、推理为基础的逻辑思维有着本质的不同。
服装设计师对于形象思维的运用通常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深化法”,即通过对典型生活形象的描写与加工深化,在构思过程中基于现实生活创造出新的生动形象,例如鱼尾裙、喇叭裤、马蹄袖等都源自设计师对生活中形象的艺术加工。第二种是“分化法”,类似于图案中的写生变形,即从一个图像扩展到多个图像,保持原有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符号。这种方法也被称作“再创造”,多用于系列化联想中。第三种是“变异法”,它往往带有一些想象和理想的元素,但同时也是最有创意的,设计师可以在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情况下,对现有的影像材料进行分解、组合和分散,然后形成新的影像。
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服装设计中的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二者有着本质不同却又相互统一。形象思维不同于逻辑思维,它用抽象的概念来判断和推理,它通过事物的表面特征来发展联想和想象。逻辑思维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形象思维的发展,形象思维的具体应用往往又需要以逻辑思维为基础的理性思维指导着进行。在服装设计过程中,二者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三)发散思维
发散思维是一种基于感性思维的开放性思维。它是一种从已知或有限的元素中探索各种解决方案的思维方法。发散思维具有独创性、柔软性、灵活性、流畅性的特点。由于思维朝不同的方向扩散,使得更多的创意和构思、更多的解决方案和设想被提出。
发散思维主要应用于初始阶段的设计构思。让设计师摆脱刻板的思维链,自觉地改变视角,拓宽视野,打破框架进行变革和创新是它的作用。例如以“鹦鹉”作为主题进行发散性思考,可以从鹦鹉的外部造型、羽毛的纹理与色彩、眼睛与爪子等局部细节、飞翔的样子等方面着手,将有用的信息找到并将其转化为服装设计元素。(www.daowen.com)
决定发散点和发散方向是运用发散思维的关键。只有确定发散点,才能使相关形象在方向上联想,触发形象思考,展开具体形式的构想,发散点作为整体设计的出发点是很重要的。设计发散点的选择没有限制。风格、类型、功能或是结构,绘画作品、诗歌、工艺制品、质地肌理,更甚至是一条线都可以作为设计发散点的选择。任何一种能产生兴趣和灵感的东西都可以作为发散点。关于服装设计,为了保证设计扩展的有效性,要确定可能的发散点,提高设计效率,需要将已建立的设计体系结合起来。从造型、结构、色彩、材料、装饰、工艺、功能、数量、大小、比例、层次等方面进行构思,不同的方向取决于不同的点,需要进行完整的设计变更。
服装设计师如要提高自身发散思维的能力,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构思方向,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要有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能力;最后,要有大量由实践积累起来的设计技巧和经验。
我们在进行发散思维时不能忽略头脑风暴法和思维导图的作用。头脑风暴法是发散思维的一种展开方式,是一种创造性设计思维互动的组织形式。头脑风暴法围绕主题寻求多种解决方案。在进行头脑风暴的过程中,凡是头脑中由这个主题触发而思考出来的、闪现出来的信息都要写下来,只有这样思绪飞跃,才可能挖掘出别人没有注意到的想法,形成创造性的思考。思维导图是英国学者托尼·布赞(Tony Buzan)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应用于记忆、学习、思考的思维“地图”。它利于发散思维的展开,帮助人进行有效的思考,尤其是在设计领域,可以帮助设计师寻找设计灵感,是一种可以帮助思考的便捷工具。思维导图通过由一个主题出发在平面上画出相关联的对象的方式层层递进,像一个心脏及其周边的血管图,所以又被称为“心智图”。由于这种表现方式比文本更加接近人思考时的想象,所以被越来越多的设计师用于构思过程。
在服装设计中,发散思维往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表现出来。
(1)加减法。基于原型,采用加减或简化或复杂化的一种方法。原型的概念不受限制,既可以是服装的基本款,如衬衫,也可以某一服装类别,或者以自己设计的某一款服装作为原型。
(2)极限法。极限法是采用夸张的手法将设计元素表现出来,使其突破原有的尺度,达到极限。例如使大的变得更大、小的变得更小、长的变得更长、短的变得更短、粗的变得更粗、细的变得更细等手法进行变化处理;或者在色彩设计中采用使冷的变得更冷、暖的变得更暖的表现手法。通过极限设计的方式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实现对比的形式美。
(3)逆向法。逆向法通常针对惯性思维而言,没有现成的逻辑和规律可循,需要设计师着眼于新的视角,跳出原来固有的思维模式,打破常规的定律。例如缝缉线原本隐藏于服装的内部,运用逆向思维的方法,可以将其运用在服装的外面,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又或者将上装变为下装等。逆向思维给设计打开新的天地,令人眼前豁然一亮,带来新鲜的感受,形成新颖的形象。
(4)组合法。组合法是将不同功能、不同款式的服装或不同材质的各种设计元素组合起来,通过设计师的构思,在原有设计元素的基础上重新组合形成新的造型的方法。例如,将帽子与上衣相结合组成连帽衣可以追溯到哥特时期的服饰。组合法可以贯穿东西方文化,打破季节的界限,糅合经典与前卫的表现手法,诠释出新的服装形象,是创意设计的常用手法。
(5)变更法。变更法是逆向思维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对原有服装的某一局部加以变化,或改变常用的材质,或改变加工的手法,或改变配饰等,使服装产生相应的变化,达到服装创新的目的。
(6)联想法。联想法是将生活中观察到的各种事物,直接或间接地与设计相关联的方法。仿生设计就是联想法的一种。燕尾服、马蹄袖、蝙蝠衫、鱼尾裙等都是联想构思的结果。这些表现形式使服装呈现出千变万化的形态。
(四)辐合思维
当运用发散思维产生各种各样的想法时,必须选择能够考虑设计条件的最佳方案作为深入构思的线索。根据设计经验,要不断做出选择,直到形成理想的设计方案,这个过程就需要辐合思维的整合作用。对各种创造性思维的总结和扬弃,以价值判断其可行性和完善性的一种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被称作辐合思维。辐合思维以理性思维为基础,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它特别适用于设计的中后阶段,在构思的选择、深化和完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发散思维与辐合思维相互补充、转化、融合,构建了创新思维的工作方式,不同的思维直接与创意联系在一起,使设计师的设计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辐合思维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持久性的作用,是支配规律的重要思维方式,如果说发散的思维意指体现设计师的智慧和丰富的想象力,那么体现了设计师整个语言的把握能力和整合资源的能力就是在说辐合思维,只有这两种思维方式的有机结合,才能构成高水平的创新成果,在创新的延续和发展中实现创新。作为设计师,一方面,我们遵循设计风格和定位,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发散思维,努力更新形成更多创造性的思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