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供电企业线损分析
一、概述
线损分析一般包括县域电网综合损失率、高压综合损失率(10kV及以上含变损)、线损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和低压(0.4kV)线损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析。线损分析的前提是线损率完成情况统计,作为一个县级供电企业,在进行活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累计统计,并要求比计划、比上月(季、年)、比同期及比理论值统计高低压线损指标完成情况。理论值是线损对比的重要依据,因此线损的理论计算必须科学合理,准确及时,在网络布局和负荷变化较大时应及时修正。
线损分析要从企业总的完成情况统计分析,一般包括以下三部分:全网线损率;高压线损率;低压线损率。
其中 供电量=发电厂上网电量+外电网送入电量-电网输出电量
其中 供电量=发电厂上网电量+外电网送入电量-电网输出电量
售电量=10kV及以上客户计费表抄见电量(含高供低计客户)+城镇公用变、农村综合变低压总表抄见电量
其中 供电量=城镇公用变、农村综合变低压总表抄见电量
售电量=所有低压客户抄见电量
二、分电压等级线损率完成情况分析
农村电网一般分为110kV及以上、35(63)kV、10kV、0.4kV四个电压等级,应形成各级电压损耗情况对比表,且因每个电压等级所对应问题侧重点不同,在分析时要区别对待,主要针对整个电压等级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110kV输变电损耗情况分析
损耗统计从辖区110kV购电总表电量计算到其下级110kV或35kV变电站的出线关口表电量。主要从变电站升压改造、线路调整、变压器经济运行、线路经济运行、抄表同步、无功电压优化运行、计量故障追补电量等方面分析。
图1 高压线损率折线图
表1 月度各级电压损耗情况对比表
(二)35kV输变电损耗情况分析
损耗统计从辖区35kV出线表电量计算到其下级出线关口表电量。
主要从变电站升压改造、线路调整、变压器经济运行、线路经济运行、抄表同步、无功电压优化运行、计量故障追补电量等方面。
(三)10kV配电损耗情况分析
损耗统计从公司10kV出线表电量计算到营业高压售电量。
主要从变电站升压改造、线路调整、配电变压器经济运行、线路经济运行、抄表同步、无功电压优化运行、计量故障及偷窃电追补电量等方面。
(四)0.4kV低压损耗情况分析
损耗统计从公司农村公变台区总表计算到低压售电量。
主要从三相不平衡率、无功补偿、配变利用率、抄表准确率、抄表同步、计量装置、计量故障及偷窃电追补电量等方面。
三、分线路、分台区线损率完成情况分析
分线路、分台区进行线损率完成情况分析是发现高压、低压线损管理问题的最重要的途径。
(一)分线路线损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以10kV为主)
首先形成分线路线损率(高压营业/高压综合)完成情况统计表,然后从综合线损率超过6%、9.5%和低于0的线路占总线路条数的比例进行统计、原因分析,详见表2。
表2 分线路线损率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分台区线损率完成情况分析(0.4kV)
首先形成分台区线损率完成情况统计表,然后对线损率超过11%的供电台区个数统计(分供电所),同比增加或减少原因分析,个别台区波动较大情况分析等,详见表3。
表3 分台区线损率完成情况统计表
四、线损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统计分析
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统计表,不平衡率超过2%的母线超标原因分析,所有母线总不平衡电量与同期比较,详见表4。
表4 月度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统计表
(二)电能表实抄率及同步抄表率统计分析(分供电所)
表5给出了月度电能表实抄率/同步抄表率统计表。
表5 月度电能表实抄率/同步抄表率统计表
(三)电压合格率统计分析(分变电站)
表6给出了月度电压合格率统计表。
表6 月度电压合格率统计表
(四)并联电容器可用率、投运率统计分析(分变电站)
表7给出了月度并联电容器可用率、投运率统计表。
表7 月度并联电容器可用率、投运率统计表
(五)系统加权功率因数统计分析(分电压等级)
表8给出了月度系统加权功率因数统计表。
(六)变电站送网无功统计分析
表9给出了月度变电站送网无功统计表。
表8 月度系统加权功率因数统计表
表9 月度变电站送网无功统计表
(七)计量“五率”统计分析
表10给出月度计量“五率”统计表。
表10 月度计量“五率”统计表
(八)营业追补电量统计分析
表11给出了月度营业追补电量统计表。
表11 月度营业追补电量统计表
(九)站用电统计分析(www.daowen.com)
表12给出了2003年5月份月站用电统计表。
(十)自用电统计分析
表13给出了月度自用电统计表。
表12 2003年5月份月站用电统计表
表13 月度自用电统计表
五、存在的问题分析
主要是从年度降损节电措施计划及以后的调整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以及在统计期间出现的导致线损变化的重大问题的分析。
2 六种标准系列30~1000kVA/10kV配电变压器技术性能参数表
3 四种标准系列800~10000kVA/35kV主变压器技术性能参数表
4 十种标准系列6300~ 63000kVA/ 110kV电力变压器技术性能参数表
注 ()内的数字为SFZLr系列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的数据。
注 电动机的空载电流约为其额定电流的20%~30%。
6 架空线路中铝绞线(LJ型)、钢芯铝绞线(LGJ型)的电阻ro值和钢芯铝绞线(LGJ 型)的电抗xo值表
7 无功电量对有功电量比值、功率因数、用户力率电费调整标准三对照表
一、农电线损统计表(式样)
编报单位:电量:万kW·h;损失率:%__
单位负责人:编报人: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二、农电线损统计示意图
图注 A—总购电量。其中:[A-1]为110kV购电量,[A-2]为35kV购电量,[A-3]为6~10kV购电量。
B—总售电量。其中:[B-1]、[B-2]为6~10/0.4kV售电量,[B-3]为35/0.4kV直配售电量,[B-4]、[B-5]为6~10kV直供户售电量,[B-6]为35kV直供户售电量。
C—35~110kV送变电系统,35kV直供户的购电量。
D—35~110kV送变电系统全部供电量。其中:[D-1]为35/10kV公用、直供供电量,[D-2]为35/0.4kV直配户供电量,[D-3]为35kV直供户供电量,[D-4]为110/10kV公用、直供供电量。
E—6~10kV配电系统从本县内110kV和35kV变电站购入的全部电量。
说明:当某单位没有110kV变电站时,则[A-1]购电量为零。
三、农电线损统计方法说明
1990年1月起执行的《农电线损统计表》的统计范围为:农电部门管理的县及县以下,电压为35~110kV送变电系统和6~10kV配电系统的送配电线路、变配电设备的电能损耗。
统计时,要求电量不得有遗漏和重复。
(一)综合线损部分
第1项:总购电量,为10(6)~110kV电源电量购入总和。附图中为第1项=(A-1)+(A-2)+(A-3)=第5项+第16项。
第2项:总售电量,为10(6)~110kV,售电量之总和。附图中为:第2项=(B-1)+(B-2)+(B-3)+(B-4)+(B-5)+(B-6)。
第3项:损失电量,即 第3项=第1项-第2项。
第4项:损失率,即 第4项=(第3项/第1项)×100%。
(二)35~110kV送变电系统
第5项:全部购电量,为35~110kV电源电量购入之和。附图中为:第5项=(A-1)+(A-2)=第1项-第16项=第6项+第7项。
第6项:直供购电量,即35~110kV直供户的购电量。附图中为:第5项=(C-1)=第9项。
第7项:公用购电量,为35~110kV除直供户之外的用户的购电量。附图中为:第7项=(A-1)+(A-2)-(C-1)=第5项-第6项(母线损耗归公)。
第8项:全部供电量,为35~110kV供出的全部抄见电量。附图中为:第8项=(D-1)+(D-2)+(D-3)+(D-4)=第9项+第10项。
第9项:直供供电量,为35~110kV直供户供出的抄见电量。附图中为:第9项=(D-3)=第6项。
第10项:公用供电量,为35~110kV除直供户之外的用户供出的抄见电量。附图中为:第10项=(D-1)+(D-2)+(D-4)=第8项-第9项。
第11项:全部损失电量,即 第11项=第5项-第8项。
第12项:公用损失电量,即 第12项=第7项-第10项。
第13项:抄见损失率,即 第13项=(第11项/第5项)×100%。
第14项:公用损失率,即 第14项=(第12项/第7项)×100%。
(三)6~10kV配电系统
第15项:全部购电量,为6~10kV电源电量购入之和。附图中为:第15项=(A-3)+(E-1)+(E-2)=第17项+第18项。
第16项:外购电量,为从本县110kV站和35kV站之外的其它6~10kV电源购入的电量。附图中为:第16项=(A-3)=第1项-第5项。
第17项:直供购电量,为6~10kV直供户的购电量。
附图中为:第17项=(B-4)+(B-5)=第20项。
第18项:公用购电量,为6~10kV公用户的购电量。
附图中为:第18项=第15项-第17项(母线损耗归公)。
第19项:全部售电量。为6~10kV配电系统的抄见售电量与加计电量之和,即第19项=第20项+第21项+第22项。附图中为:第1项=(B-1)+(B-2)+(B-4)+(B-5)+(加计电量)。
第20项:直供抄见售电量,为6~10kV直供户的抄见售电量。附图中为:第20项=(B-4)+(B-5)。
第21项:公用抄见售电量,为6~10kV公用户的抄见售电量。附图中为:第21项=(B-1)+(B-2)。
第22项:加计电量,指按电价政策规定实行低压计量、高压计费所加计的配电变压器损失电量。
第23项:营业损失电量,即 第23项=第15项-第19项。
第24项:抄见损失电量,即 第24项=第15项-第20项-第21项。
第25项:公用损失电量,即 第25项=第18项-第21项。
第26项:营业损失率,即 第26项=(第23项/第15项)×100%。
第27项:抄见损失率,即 第27项=(第24项/第15项)×100%。
第28项:公用损失率,即 第28项=(第25项/第18项)×100%。
几点说明:
1.当某个县级供电单位没有或不管110kV变电站时,则(A-1)购电量为零。
2.当出现10(6)kV和35kV的出线分表抄见电量之和大于其总表抄见电量之反常情况时,则以大者代之,即以较多电量者作为相应之量的计算依据。
3.加计电量可作为售电量参加6~10kV配电营业损失率的计算(当加计电量很大时、营业损失率将很低,也可能为负值);但它绝不能参加综合线损率的计算(如果参加,此线损率也将很低,也可能出现负值,就无意义了)。
9 本书所用希腊字母的近似读音与表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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