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装接电,扩充业务
(1)营业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接受用户的用电申请,满足新建、扩建单位的用电需要,应根据电网供电情况,及时尽快地办理有关报装的各项业务。报装接电工作应实行由县(市)局的用电部门一口对外办理的做法。办理期限的要求是:照明不超过一周,动力不超过半月。
(2)了解并审查用户申报的用电资料及其工程的建设依据、进程和发展规划。对于用户新装、增装的用电设备,不论容量大小,都必须办理正式用电申请手续,填写用电登记书;同时按规定提出必要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调查用户的用电现场情况、用电性质、用电规模及电网供电的可靠性,据此拟定供电方式和方案。
(3)组织进行业务扩充的新建、扩建供电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并要掌握设备的安装进度,及时对其进行必要的调试、检测和质量监督。并按规定收取有关业务费用。
(4)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书。确定计量方式和计量点,并组织装表和接电。报装接电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即根据用户新装、增装用电设备的容量(或规模大小),确定是由县局,还是由乡(镇)供电所审批、检查验收、装表接电。业务扩充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接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不合格不准验收接电。
(5)业务扩充工作应按一定的流程进行。制定业扩流程,应以方便用户、提高服务质量为原则。要着力改革那种多头对外、管理混乱、手续繁琐的做法;做到对外一个口,对内要规范。下面提供有关业扩工程的流程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情况,供参考。
1)低压供电、无线路工程的用户。
2)10kV及以下有线路工程的用户。
3)企业专用(含类似)变压器的安装。
4)35kV及以上供电,需要新建或扩建输变电工程,建成后产权归电业部门。
(二)定期准确抄表,如数回收电量
(1)抄表工作必须定人、定量(或定户数)、定日期;在特殊情况下可前后变动两天。大宗用户必须按固定日期、甚至固定时间抄表。
(2)有相当多的地市和县(市)的供电部门,实行农村电工易地抄表(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抄表地点)的做法,利多于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借鉴和因地因时酌情推广。①这样做有利于消除“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的不良现象;②有利于抄表人员之间互相了解、彼此检查工作质量和行为风尚等情况,督促定日期、到现场进行抄表,促进乡站抄表水平的提高;③有利于及时发现计量装置和其它设备的缺陷,以及倍率和表位数的错误等,避免和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④使农村电工见多识广,了解更全,锻炼更充分,认知的东西更多,促进农村电工技能水平的提高。
(3)抄表前先领取抄表卡片,并核对其张数无错,然后到现场抄表。抄表要用钢笔(或书写笔)填写抄表卡片和用户用电手册,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准涂改。
(4)抄表要认真看清电能表的指示数、表位数、互感器的倍率,严防少抄、误抄等各种差错。对电量突增突减的用户,应了解情况,查明原因,标注在抄表卡片上;如发现封印启动、电表损坏、元件失缺、附件变动、用电设备容量变动和违章用电等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提出调查报告书,交有关人员处理。
(5)对仅装有总表,而又需要分工副业、农业排灌和照明用电计算电量电费的用户,在执行综合电价前,应按签订协议所规定的比例划分办理,不得擅自单方变动。
(6)对有限时间无表协定用电用户,应注意检查用电设备容量和用电时间,如发现增减变动,可按下列办法处理:①对私自增容用电者,应按新容量计算当月电量,并写出调查报告书;②对私自增加用电时间或班次者,应按实际用电时间计算当月电量,并通知用户办理修改协定用电时间的手续;③对用电容量和时间均减少者,应通知用户到县局办理修订协议手续,但当月用电量仍按原协议规定标准计算。
(三)正确执行电价政策,认真核算电量电费
(1)电费核算工作是紧接抄表工作之后进行的,而且适宜集中于县局统一完成,并交有丰富经验、办事极少有差错的人员来做。审核时,要详细核对户号、姓名、用电量、用电类别及有关记录,特别要注意用电设备容量和电费计收起止日期,切莫记错账和漏算、少算电费。
(2)电费收据亦应集中由县局统一复写开发,并盖上月份印鉴。在开据之前,要注意与抄表卡片、电费账本的核对。县局甚至乡所,要创造条件,尽快用微机核算开据。
(3)电费收据写错时,不准涂改、撕掉,盖作废章后另开新据。电费账本写错需要订正时,在错误处要盖上经办人印章,再写上正确的数字或文字。
(4)要正确执行国家电价,不得错计电费;更换电费账本时要严防错记、漏记设备容量和协议容量。
(5)用户丢失电费收据要求补发时,用户应提供电费手册或当月的交费通知单,经过与电费账本核对,并经领导同意后予以补发,并盖上“补发”印章。临时电费盖“临时”印章。
(四)及时回收电费,加强电费管理
(1)领取电费收据后,先查点张数、核对款额、查看有无漏盖收费章的。
(2)收费前要在电费收据上盖收费人章;要先收钱后给收据(这里说明一点,给用户特别是用电量较大者带有税章的正式票证比给收据更合理合法)。
(3)收取的电费现金,要及时整理好、上缴入库,以防意外。
(4)银行划拨电费时,按银行规定手续办理。
(5)退还电费时,应请用户在收据上盖章,其款额可从当天收取的电费中退给。
电费回收工作是供电企业在销售环节和资金运转中的一道重要工序,是电力生产经营成果以货币形式体现出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电费管理工作要求用电营业管理人员每月将用户的用电量按时正确地抄录回来,按照国家制定的电价,严格正确地计算和审核电费,全部及时收回和上交,对各行各业的用电量与应收电费进行综合分析和统计。
电费管理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其程序为:接收装表接电凭证→立卡存档→分区分线建账→抄表→核算→审核记账→填写电费通知单→收电费(现金交付、银行代收、银行划拨)→下账汇总→综合统计分类报表→分清代收费用(按理不许搭车收费)和电费→交财务部门→上缴。
变压器用电抄表收费程序:在县供电公司制定的每月抄表收费日期(抄表员和各乡所不得擅自延后)→各乡供电所派员到各变台将用电量如实抄下→各乡所汇总所抄电量如实上报县供电公司营业室→营业室审核上报数字,无误后开具电费发票→各乡供电所领走电费发票→各乡所向各台变压器用户(村委会或企业)收取电费(发票中的一联交用户)→各乡所汇总电费并上缴县供电公司营业室(各所务必做到电费月月结清,不得截留)→县营业室汇总电费并与开出发票金额进行核对,并分所填写报表,将款一同上交→县供电公司财务部门(填报表连同电费总额上缴)→市级供电公司财务部门。
电费管理工作中的抄表、核算、收费是三位一体的,既有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彼此衔接好,还应相互监督,杜绝漏洞;真正做到应收必收,收必合理合法。
(五)营业管理的统计工作与分析工作
(1)营业统计月报:主要是指分户汇总月报表和用电分类报表等。这些报表应根据电费发行计算票及登记、抄表、收费整理提供的资料进行编制,要求做到三个相符:一是分户汇总月报表与每户抄表卡相符;二是电度、电价、电费相符;三是电费收据或票证与用户交费手册相符。
(2)对临时用电、补缴电费、电费滞纳金及赔偿表费等,这些缴款总清单应与应收款相符。
(3)对各项数字增减,应做好分析,查明原因,计算和确定影响范围,汇报给领导。
(六)营业普查与违章用电处理
1.营业普查的形式
(1)定期普查。根据农村用电负荷变化规律,每年定期开展2~4次营业普查,一般安排在用电负荷变化较大的季节进行。
(2)不定期普查。在日常营业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的营业普查。如发现线路的线损率发生突变,造成较大的营业损失时,就应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营业普查。
(3)营业普查时,要注意采取内查(即室内查)与外查(即现场查)相结合、专业人员检查与知情群众参查相结合、检查与整修相结合,以及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2.营业普查的内容
(1)内查。
1)查账、卡、簿(即电费账、抄表卡片、用电设备登记簿)是否相符。
2)查抄、核、收手续是否合理。
3)查电量、电价、电费的核算是否正确。
4)查不同行业和用户的电量分配比例是否合理。
5)查加收的变压器铜损、铁损电量是否合理。
6)查力率调整电费、工程补贴等的收取是否符合标准。
(2)外查。
1)查用户有无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2)查配电变压器的容量与设备原簿是否相符。
3)查用户装机容量与抄表卡片是否相符。
4)查电流互感器的变比与抄表卡片是否相符,查穿心TA的一次匝数与表卡是否相符。
5)查电流互感器的一次和二次接点是否松动和氧化。
6)查电能表、互感器是否烧损,接线是否正确。
3.用户的违章用电和窃电(www.daowen.com)
(1)违章用电的范围及其处理办法。
1)对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收其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款;对使用起止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三个月计算。
2)对用电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的,应追补电费,并处以每千瓦(或千伏安)20元的罚款,还要拆、封私增设备;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的,按新装增容办理。
3)对擅自使用已报停用的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的电气设备的,应追补电费,并处以每千瓦(或千伏安)20元的罚款,还要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4)对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单位的电能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的,要处以20~50元的罚款。
5)对未经供电单位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的,应予以立即拆除,并处以按接用容量每千瓦(或千伏安)50元的罚款。
(2)窃电、窃电的原因、形式及对窃电的处理办法和防治措施。
1)窃电。窃电,是指以非法占用电能为目的,采用隐蔽或其它非法手段窃用电能,而造成电能计量装置少计量,甚至不计量的行为。具体表现有:
a.在供电单位线路上私自接线用电,或者绕越电能表用电行为(用户)。
b.改变供电单位计量装置的接线,伪造或启动计量仪表的封印,以及采用其它方法致使电能表计量不准(或失效)的行为(用户)。
c.现有包灯用户,私自增加用电容量的行为(用户)。
上述几种行为(用户)被供电单位查出应定为“窃电”。
2)窃电的原因。窃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a.自身利益的驱使窃电,此类情况最多。
b.受外界的影响窃电,此类窃电户往往被他人窃电得逞“传染”,禁不住伸手试法,往往发现一户,查获一大片。
c.企图窃电发财,此类窃电多发生在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如一家个体饭店接连窃电相继被查获,仍不思悔改,直到摘表断电)。
d.自身心理扭曲窃电,此类窃电或许为了好奇或者逞能,给他人露一手而窃电。
e.讨好他人窃电,有些窃电户虽然不懂电气技术,但其下属或个别电工出于某种动机,为其窃电减支效力。
f.有意识地对国家或集体电力企业进行破坏等。
3)窃电的形式。窃电的方法概括起来有欠压法、欠流法、移相法、扩差法、无表法窃电及改变电能表结构性能法等。主要形式如下:
a.公开明显的窃电,其窃电方式多是在电能表前接线,利用U型导线分流、别卡表盘、开封拨表、私改TA变比,或者将电能表短接,互感器开路,将电能表电压线圈挑开,让电能表少走字或不走字。
b.偷摸隐蔽的窃电,此类窃电在配变计量总表后、计费分表前,偷接电力负载,如将窃电线藏在天棚内或埋在夹墙中,用电缆偷接埋在地下,或者将不同相的电压线互换而造成电能表电流电压的相位不对应而使电能表较慢或反转,让一般人员不易察觉之窃电行为。
c.采用高新技术窃电,此类窃电对供电企业威胁最大,应引起供电企业高度重视。前几年媒体披露过的,名为“节电器”实为“窃电器”的窃电工具,就是典型的一例。
d.与供电企业检查人员打时间差窃电,此类窃电者多对供电企业经营比较熟悉,熟知供电企业查电人员的工作规律,利用在公休节假日或者夜间窃电。
4)对窃电的处理办法。对窃电户或窃电者,供电单位可根据1990年5月28日国家公安部、原能源部《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规定,进行处罚,即除当场予以停电外,还应按私接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并处以3~6倍追补电费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起诉。如窃电起止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6个月(动力用户每日按12h,照明用户每日按6h)计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窃电者,告诫窃电者,“电”也是商品,是不能偷窃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5)防范和治理窃电的措施。防范和治理窃电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三个阶段。业务扩充管理流程的防治窃电管理为事前管理,从装表接电后到抄、核、收过程的防治窃电为事中管理,运行过程中对窃电行为的查处为事后管理。具体来说,要做好防治窃电工作,要采取以下措施:
a.防范和治理窃电的组织措施。
a)业扩管理中要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提高业扩流程参与人员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堵塞窃电漏洞,不搞人情电、关系电、杜绝网开一面,更不允许供电企业内部人员与社会上外部人员勾结窃电。
b)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进行反窃电、防窃电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着力宣传国家公安部、原能源部于1990年5月28日颁发的《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的条文内容,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c)抄、核、收管理过程中防止窃电的关键在于抄表和复核两个环节。用电检查人员要加强对抄表和复核的监督,抄、核人员也应该负有对窃电行为发现和举报的责任。
d)要制定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按章行事,规范营销管理行为,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和失误,防止内外勾结窃电。
e)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抄表人员和复核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技术水平;从严要求出发,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并纳入考核管理。
f)要做到业扩流程与营业管理的衔接和协调,实行全过程管理。对临时用电户也要装表计量,按时抄表收费,并建立临时用电台账;临时用电结束时,必须撤除供电线路和计量表计,或者转为正式供电,不给非法者留下窃电条件。
g)制定发动群众举报窃电行为和窃电者,依靠群众做好防反窃电工作的办法;制定反窃电的奖励政策,对举报和查处窃电的供电企业内部及社会上外部的有功人员进行必要与适当奖励。
h)查处窃电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级用电监察机构,配备合格检查人员,并加强对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i)要与当地政府和公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窃电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做到打击一个,整顿一片,稳定一方;对典型案件除按规定足额进行处罚外,还要联系新闻单位进行社会曝光;窃电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j)各供电所都必须设立窃电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举报有奖,并为举报人员保密;要制定供电企业内部各级职工严禁为窃电者说情的制度。
k)要加强对用电户配电设备的巡视检查管理,加强对用电户计量装置的检查,特别是针对窃电多发户、频发时间的突击性检查;检查时要尽量利用“数码摄像笔”之类的新技术新工具,以提高准确度和工作效率;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将损失减至最少。
l)要让用电监察和装表接电人员,通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针对窃电所用方式、手段以及各种新式技术工具的反窃电技能和知识,让他们成为反窃电的能手。
b.防范和治理窃电的技术措施。
a)从计量装置和配电设施上堵塞窃电漏洞,这不仅包括加强对电能表下户线和电力计量装置的监督与管理,还要强化对计量装置防反窃电方面的研究,想方设法彻底堵塞窃电的漏洞;将电能表安装在最显眼处,便于监督和管理,让窃电者无处下手。
b)加强对计量设施的改造,改进计量回路,改变计量方式,不断引进防反窃电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负荷控制系统的电量分析监控功能和具有反窃电功能的计量装置;更换老式电能表及互感器,将磁卡表换成机械表或其它新型电能表,如防倒转的电能表。
c)完善电能计量装置,对原来达到计量标准的用电户,应逐步改造采用低压防窃电型的计量箱或智能型的计量箱,或者高压计量箱,或者新型防撬铅封;或者采用带防伪标志的一次性快速密封锁,替代使用多年的铅封;或者引入数字化计量仪等。当非法者窃电时,该装置就能及时把窃电情况自动编成短信(或警报)发送给反窃电工作人员。要规范计量箱接地和互感器二次接地。计量箱内的多块电能表的中性线应分别接线,不应采取依次串接的方式。
d)推广应用技术先进或科技含量较高的低压载波型或高压载波型电能计量监控系统和抄表系统,以便远程就能及时发现计量表计发生突变的问题。
e)依靠技术进步,积极推广全封闭式供电方式和自动化集中抄表系统(该系统具有对用户计量装置或电能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窃电行为的分析功能,并及时提醒用电管理人员进行查处)。
f)因窃电多数是通过让电能表计数器倒转来实施的,而新研制出来的“电能表单向计数器”具有能防止窃电者通过上述方式实施窃电的功能,因此要尽快将现有电能表尽可能地改装成具有“单向计数器”的电能表(依介绍改装还是比较方便的),或者直接装用已经生产出来的具有单相计数器的电能表。
g)采用全电子式电能表(此种表具有正、反双方向对有功累加的功能,可有效防止利用外接电源和移相的窃电行为)。
h)将二元件电能表换成三元件电能表,防止窃电者利用二元件电能表结构漏洞和改动电能表内部结构进行窃电。
i)将电能表的电压连片由接线盒内连接,改为电能表内连接,防止利用断开或使其接触不良进行窃电。
j)加装防窃电表尾盖,将表尾封住,使窃电者无法接触表尾导体,这可以与防撬铅封配合使用。
k)同县城、乡镇一样,一般的农村用电亦应采用防窃电型或智能型低压计量箱,计量箱置于电杆上,箱内装3~6块(户)单相表或3块(户)单相表一块三相动力表(此种计量箱称为联户表箱),电源引出线入塑料管或钢管沿电杆下线,然后入地进入用户(这样做既是为了防治窃电,也是为了确保三相负荷平衡)。
l)农村平房用户在安装电能表时要用铁制或硬塑料制的防窃电表箱;电源线进入户室内应采用铁管或硬质塑料管明敷配线;或者采用绝缘导线或地埋线。
m)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套管接线柱上加装防窃电罩(帽)。
n)在计量TA回路配置失压保护和失压记录仪。
(七)营业日常工作的处理
用户经过申请、装表、接电后即成为电力部门的正式用户。在日常工作中,会经常发生一些用电事宜,比如:因生产任务变更,需要改变用电性质;因任务削减一时不能恢复正常生产,需要减少用电容量;因国民经济调整而关停并转,需要拆表销户;因季节性变化或为了减少电能损耗,需要暂时停止部分或全部用电设备;因用电地址迁移或新、旧用户交替,需要及时结清电费和更改户名;因原装电表安装地点不适当或其它原因,需要在某处挂接临时电源;因电能表过快、过慢或因雷电烧毁电能表,需要校验或更换;因接户线年久失修或安装不良而发生烧毁用电设备事故、以及用户之间的用电纠纷等。这些工作都要通过营业管理部门及时给予妥善处理。电力部门应根据供电范围、用户规模及历年业务数量的统计数字,适当安排人力,简化业务手续,方便用户,及时优质地为用户给予满意的服务。
此外,还要认真做好上级政府部门(或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单位产品耗电定额、提高设备利用率、节能节电和环保等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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