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尺寸注法规范GB/T4458.4—2003介绍

尺寸注法规范GB/T4458.4—2003介绍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标中对尺寸标注的基本方法作了规定,下面对其中的基本内容作一介绍。图1.7尺寸组成及标注示例1)尺寸数字尺寸数字按标准字体书写,且同一张图纸上的字号一致。尺寸界线要超出尺寸线终端2 ~3 mm。图1.8 为尺寸终端两种形式的画法,图中d 为粗实线宽度,h 为字体高度。图1.11角度、弦长、弧长的注法

尺寸注法规范GB/T4458.4—2003介绍

图形只能表达机件的形状,而机件的大小还必须通过标注尺寸才能确定。国标中对尺寸标注的基本方法作了规定,下面对其中的基本内容作一介绍。

(1)基本规则

①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②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③图样中所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④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尺寸组成

一个完整的尺寸由尺寸数字、尺寸线、尺寸界线及表示尺寸线终端的箭头或斜线所组成,如图1.7 所示。

图1.7 尺寸组成及标注示例

1)尺寸数字

尺寸数字按标准字体书写,且同一张图纸上的字号一致。尺寸数字在遇到图线时,需将图线断开。

2)尺寸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一般情况下,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也不能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他图线的延长线上,并应尽量避免尺寸线之间及尺寸线和尺寸界线之间相交。

3)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尺寸界线要超出尺寸线终端2 ~3 mm。

4)尺寸线终端

尺寸线终端有两种形式:箭头和斜线。箭头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斜线只适用于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垂直的情况。当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垂直时,同一张图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终端形式。无论何种情况,圆的直径或圆弧的半径尺寸线终端应画成箭头,不能采用斜线形式。机械图多采用箭头形式,同一张图上箭头大小要求一致。

图1.8 为尺寸终端两种形式的画法,图中d 为粗实线宽度,h 为字体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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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尺寸终端的两种形式及画法

(3)各类尺寸的注法

1)线性尺寸的注法

①线性尺寸的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如图1.9(a)所示。

②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数字应按图1.9(b)所示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其数字可水平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或引出标注。

③线性尺寸的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才允许倾斜。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必须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如图1.9(c)所示。

图1.9 线性尺寸的注法

2)圆或圆弧尺寸的注法

①标注圆或大于半圆圆弧的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φ”,如图1.10(a)、(b)所示;标注小于或等于半圆圆弧的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如图1.10(c)、(d)所示;标注球面的直径或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分别加注符号“Sφ”或“SR”,如图1.10(e)所示。

②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注其圆心位置时,可采用折线形式。若圆心位置不需注明,则尺寸线可只画靠近箭头的一段。

图1.10 圆或圆弧尺寸的注法

3)角度、弦长、弧长的注法

①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并注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必要时可写在尺寸线的上方或外边,也可引出标注,如图1.11(a)所示。

②角度尺寸的尺寸线为同心弧,尺寸界线沿径向引出,如图1.11(b)所示。

③弦长的注法按直线尺寸标注,如图1.11(c)所示。

④弧长的尺寸线为同心弧,尺寸界线垂直于其弦,如图1.11(d)所示。

图1.11 角度、弦长、弧长的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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