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包装设计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实用,防护ESDS产品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包装设计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实用,防护ESDS产品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779.包装设计应安全可靠,结构合理和经济实用,并足以使包装内的产品避免遭到可能来自外界和其他一般事故的损坏。1790.单元包装设计,应减少不必要的重量和体积。重心偏离包装容器几何中心较明显的产品,应在装箱时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3)包裹或封装ESDS产品的所有间接材料应能在静电防护工作区内耗散静电电荷。1806.任何ESDS产品选用的防护包装材料,与裸露产品首先接触的那一层应为静电耗散类的非导电材料。

包装设计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实用,防护ESDS产品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1777.产品研制阶段,要统筹考虑产品的包装、装卸、运输、贮存的要求、环境条件及需要配备的工具设备、器械等。

1778.根据产品的特点确定其包装、装卸、运输、贮存质量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并形成技术文件。

1779.包装设计应安全可靠,结构合理和经济实用,并足以使包装内的产品避免遭到可能来自外界和其他一般事故的损坏。

1780.应根据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能特征,外形、体积、结构、重量等因素和防护要求以及流通、保管和使用的环境要求,合理地设计内外包装,以可靠地保护产品不变质、不变形、不渗漏、不损坏。

1781.包装容器要开启方便,做到系列化、通用化,并尽可能地采用复用包装容器。

1782.包装容器应坚固、体积小、重量轻、重心低、稳定性好,能满足陆运、海运、空运的要求,并具有防水、防潮、减振和通风等措施。当包装容器需要通风时,应在其合适的位置设置通风装置。

1783.在满足防护要求的同时,有缓冲装置的包装件应具有最小体积。

1784.包装容器上的手柄及紧固件等不应凸出容器表面,以免在运输中对其他包装件或货物造成损坏。

1785.对于体积大、重量重而需要用装卸设备完成装运的包装容器应设有搬动、吊装用的吊环和叉车槽等。

1786.凡需要起吊的包装件,若设备的重心偏离包装件中心时,应在包装件表面写上“重心”、“由此起吊”的字样。

1787.对不可重新修理的精密贵重设备,按GB/T 8166—2011《缓冲包装设计》中的要求进行缓冲包装设计。

1788.对可重新修理的设备,应采用能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或容器。

1789.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贮存期以及产品到达使用单位之前可能遇到的运输、装卸和贮存条件,分析并选择合适的防护包装和装箱等级。既要能保护产品,也不应出现过分保护。

1790.单元包装设计,应减少不必要的重量和体积。

1791.在满足装箱性能的前提下,应便于产品的装入和取出。

1792.对于易受腐蚀或易变质损坏的无保护的产品表面,与其接触的材料应无腐蚀性。对于高光度的产品表面,与其接触的材料应无磨损性。

1793.对于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及放射性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和贮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1794.对于不宜拆下的活动零件与凸出零件,应采取拉紧、填塞、支撑或其他适当的保护措施。

1795.重心偏高的产品宜卧放或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重心。重心偏离包装容器几何中心较明显的产品,应在装箱时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

1796.除非另有规定,设备中所有电池应取出并单独包装。装箱单应注明该电池是从哪个包装箱内的设备上取下的,条件许可时,应尽可能与设备放入同一运输包装箱内。

1797.选择产品的防护材料时,应选用聚乙烯保护薄膜贴面、保护纸、防护压敏胶带、可剥性材料等不腐蚀、不污染被防护产品的材料进行防护,并要满足防护膜不自行脱落、不起翘、易撕开、不留残胶的要求。

1798.禁止使用刨花、报纸、碎纸片(所有类型的,包括蜡纸)和类似吸湿的材料、非中性材料或其他类型的松散材料作缓冲、填充材料。缓冲和裹包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电子电气产品都不应该使用石棉或含有石棉的材料进行包装。

1799.缓冲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考虑:材料的冲击、振动隔离性能好,能够有效地减小传递到产品上的冲击与振动;压缩蠕变小;永久变形小;在冲击和振动作用下,不易发生破碎;可耐受一定程度的弯折;在冲击和振动作用下,与产品直接接触的材料不应擦伤产品的表面;材料的使用温湿度范围宽;材料在较潮湿的环境中与产品直接接触时不发生腐蚀;长期在高湿环境中存放,材料不应发生霉变;材料与产品的涂覆层、表面处理层等不发生化学反应;材料与油脂类接触时,不发生变质;材料易于加工、制造、运输及进行包装作业;材料对环境的影响应尽可能小。

1800.对于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产品及其在装卸、运输、贮存中注意事项的标识,必须标注在包装件外表的醒目的位置。

1801.备件清单应放入透明的防水塑料袋内,其厚度至少为0.1mm,袋口应封合,放入运输容器易于提取的位置。

1802.工具及备附件应固定在工具箱或附件向内一定的位置上,箱盖内侧应有装箱明细标示牌,且在箱内的放置应满足整齐紧凑、存取方便的要求,并保证不在箱内移动。

1803.作为防静电包装材料应具备下列主要性能:防止摩擦起电的产生;免受静电场的影响;防止与带电人体或与带电物体接触产生直接放电。

1804.防静电包装材料的选用原则。为保证静电防护得以维持,包装材料的选用要根据产品的静电防护原理、产品特点和使用方法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具体如下:(www.daowen.com)

1)与ESDS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包括填充料)应是静电耗散类的,或是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

2)当在静电防护工作区外搬运和贮存产品时,ESDS产品应封装在导静电的和静电屏蔽的包装容器内。外包装箱一般应是屏蔽良好和表面导电的金属箱,壳体可以是实芯型或非实芯型(如金属网)。

3)包裹或封装ESDS产品的所有间接材料应能在静电防护工作区内耗散静电电荷(有接地措施)。

4)使用或重复利用的防静电包装材料应经常检查静电耗散性、屏蔽性能和摩擦起电性等防静电性能,使其保持基本不变。

1805.静电防护包装应有静电敏感符号和专门的警告文字进行标志和说明,并应清晰可辨。

1806.任何ESDS产品选用的防护包装材料,与裸露产品首先接触的那一层应为静电耗散类的非导电材料。

1807.产品在包装容器内摆放时,应预留间隙,通常预留的间隙如下:

1)当产品被固定、填塞和支撑在包装容器某一内壁上或紧固在外加底座上时,产品与包装容器其余各面构件之间的间隙不小于25mm。

2)产品易碎部位周围的间隙不小于50mm。

3)采取缓冲措施的产品与包装容器各构件之间的间隙不小于50mm。

1808.根据具体情况,精密或易碎产品应选择下列合适的缓冲方式:

1)用粒状、丝状或成型件等形式的缓冲材料将产品整个表面包覆起来。

2)用成型缓冲垫(平缓冲垫或角缓冲垫等)支撑在产品的某些部位上。

3)用合适的弹簧装置将产品悬挂或悬浮在包装容器内。

1809.为防止产品在包装容器内移动,应采取合适的固定措施,如螺栓固定、绑扎带固定、压杠紧固、挂钩紧固、铁抱箍紧固、木块定位紧固及其他能满足要求的固定方法。

1810.对于不耐水且未经防水保护的产品,必要时,包装容器内应采用防水内衬、密封防水裹包、密封护罩等措施以防产品进水。

1811.在满足装箱性能的前提下,产品的装箱应考虑其经济性。

1812.运输箱应具有允许堆放而不损坏机箱内设备的几何结构。

1813.除非另有规定,运输箱应提供一个或多个把手。把手的数量和位置应使每个把手上的承载质量不超过20kg。把手应设置于设备重心的上方,以保证携带时的稳定性。

1814.对于质量大于100kg(含)以上的单个产品,为便于装卸,包装箱的底部应有支撑重物的垫木,垫木截面积不应小于65mm×65mm。当单个产品的质量超过了相应包装容器限定的质量时,应在包装箱外用木档加固。

1815.运输箱应为一个用来贮存附件、工作手册、可拆卸电缆、信号引线及操作备件的装置。贮存时对设备的携带稳定性不应产生有害影响,并在运输中保护附件或设备不受损坏。

1816.运输箱周角应设计成圆形,以防止对人身和材料的损害。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所有周角应充分加固以防止设备损坏。

1817.密封式运输箱应提供一个平衡空气压力的装置,所提供的装置不应超过运输箱外表平面。

1818.包装时,不要打乱产品的配套关系,要按配套比例、按图号进行,一般同比例、图号的产品装在一个箱内,对于较小的产品可按同比例、同专业或同类型进行装箱,大件要单独包装。

1819.成套的设备和备件分箱包装时,每个箱子应有编号,箱号采用隶属编号表示,如主箱号为001,则分箱号为001-1,001-2等。

1820.容易变形或有防振要求的设备应首先装入包装盒中,再将其固定在大包装箱中。

1821.每个包装箱上至少应有“向上”、“小心轻放”、“防湿”三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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