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当确认火灾发生后,启动各种消防设备,以达到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目的。通常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全部或部分设备,如图13.7所示。
图13.7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消防联动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器是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核心组件。它通过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按预设逻辑对自动消防设备实现联动控制和状态监视。消防联动控制器可直接发出控制信号,通过驱动装置控制现场的受控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功能等。
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其中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超过100点,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消防设备总数不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是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一个重要组件,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或)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相关信息,并能在3s内进入火灾报警和(或)联动状态,并显示状态。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由计算机主机、图形终端、通信模块、软件、电源单元组成,用红色指示报警、联动状态,黄色指示故障状态,绿色指示正常状态。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具有通信功能、状态显示功能、通信故障报警功能、信息记录功能、信息传输功能等。
(3)传输设备
传输设备是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故障、监管报警、屏蔽等信息传送至报警接收站的设备。传输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火灾报警控制器附近的明显部位。传输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备之间,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传输设备装置的手动报警装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明显部位。
传输设备的主要部(器)件有指示灯(器)、显示器、音响器件、熔断器、接线端子、充电器及备用电源、开关和按键等。
(4)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并能接收来自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在自动工作状态下,执行预定的动作,控制受控设备进入预定的工作状态。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仅可配接启动器件,配接启动器件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能接收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并在3s内将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接收到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后,应执行预定的动作,控制受控设备进入预定的工作状态。(www.daowen.com)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设绿色主电源指示灯,在主电源正常时,该指示灯应点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设红色启动指示灯,在执行启动动作后,该指示灯应点亮。具有故障报警功能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设音响器件和黄色故障指示灯,当有故障发生时,该指示灯应点亮,音响器件应发出故障声信号。
(5)气体灭火控制器
气体灭火控制器是专用于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中,融自动探测、自动报警、自动灭火为一体的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可以连接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紧急启停按钮,手自动转换开关,气体喷洒指示灯,声光警报器等设备,并且提供驱动电磁阀的接口,用于启动气体灭火设备。
气体灭火控制器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气体灭火控制器不应直接接收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气体灭火控制器有控制和显示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电源功能等。
(6)消防应急广播
发生火灾时,为了便于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和通告有关救灾事项,集中报警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30s,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广播功率放大器应具有消防电话插孔,消防电话插入后应能直接讲话。
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距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大于12.5m。
(7)消防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系统中的每个电话分机应与总机单独连接;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8)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交流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当备用电源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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