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联合国《规章范本》的规定[5],对于拟提交运输的新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除了满足特殊条件(例如,分解热小于300J/g的自反应物质),都需要经过试验确定其具体危险类别或项别。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由于其对热、摩擦或撞击不稳定,在分类时通常第一步是采用小量样品进行初筛试验,确定样品的稳定性和敏感性,具体项目如表17-13所示;第二步是根据初筛结果,选择性进行A~H八类系列试验。
表17-13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初筛试验
(一) 试验系列A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A由4项具体试验组成,具体见表17-14所示。可根据样品性质,选择性进行任何一项试验[6]。在试验结果判定时,只要待测样品在4项试验中获得一个“+”结果,则可认为该样品有传播爆炸的潜力。
表17-14 试验系列A简介
(二)试验系列B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B仅由包件中的引爆试验组成,其目的是考察待测样品是否会在运输包件中起爆。只有通过试验系列A证明,具有传播爆炸能力的样品包件才须进行此项试验。
(三) 试验系列C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C由时间/压力试验和爆燃试验组成,其目的是考察待测样品是否会传播爆燃。在实际检测时,可选择两项试验中任何一项,但在必要时[7]需要结合两项试验结果,对样品是否传播爆燃做出判定。
(四) 试验系列D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D仅包括包件中的爆燃试验一项试验,其目的是对经试验系列C确认有爆燃性,且速度很快的样品,进行包件试验,以考察样品在包件中是否迅速爆燃。
(五) 试验系列E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E由3项试验组成,具体见表17-15所示。自反应物质应采用克南试验和荷兰压力容器试验或美国压力容器试验;有机过氧化物应当使用荷兰压力容器和克南试验或美国压力容器试验。克南试验与爆炸品系列试验2中的克南试验方法类似,只是结果判定标准不同。3种试验方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待测样品在封闭条件下,对高热的敏感度。(www.daowen.com)
表17-15 试验系列E简介
(六) 试验系列F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F由5项试验组成,具体见表17-16。试验系列F适用于用中型散货箱(IBCs)或罐式集装箱运输,并拟豁免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的样品。通过试验系列F,可对此类样品的爆炸力做出判定。
表17-16 试验系列F简介
续表
(七) 试验系列G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G由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和包件中的加速分解试验两类试验组成,其适用于在试验系列E中显示有激烈效应的样品,通过进一步试验对样品是否在运输包件中发生爆炸做出判断。
(八) 试验系列H
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试验系列H由4项试验组成,具体如表17-17所示。试验系列F主要用于确定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的自加速分解温度(简称SADT)。物质的SDAT不仅与其自身的化学属性有关,还与包件大小、容器性质等因素有关。因此,SDAT的测定通常需要制定具体的容器大小和类型。根据SADT,可以对物质在运输条件下的热稳定性以及是否符合自反应物质做出一个快速判断。
表17-17 试验系列H简介
① 此处的容器是指体积小于450L,净重小于400kg的包装件。
表17-17所列出的4种方法均可以测定物质的SADT,根据物质的包装形式选择合适的试验即可,而且4种方法的测量原理也各不相同,一种方法是将样品包件放置在恒定的外部温度中,观察是否有任何反应(例如试验H.1),另一种是将样品存储在近绝热的条件下,测定样品发热率与温度的关系(例如试验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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