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目录与TDG的对比研究介绍

目录与TDG的对比研究介绍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录化学品确定原则与TDG危险货物分类比对如表15-2所示。最后,目录未将固态退敏爆炸品和易自聚合物纳入评估范畴;TDG第4类的4.1项则包括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固态退敏爆炸品和易自聚合物。

目录与TDG的对比研究介绍

目录中收录化学品危险性确定原则见表15-1。TDG(第19修订版)从运输安全角度将危险品分为9大类,其中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具体包括第1类6项、第2类3项、第4类3项、第5类2项、第6类2项。目录化学品确定原则与TDG危险货物分类比对如表15-2所示。

表15-2 目录化学品确定原则与TDG危险货物分类标准的比较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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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15-2所示,目录化学品确定原则与TDG危险货物分类标准存在多处差异,现将其归纳如下。

从大类上来说,目录不仅收录了具有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还将具有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的化学品纳入评估范畴,但未收录TDG所包含的第6.2项感染性物质和第7类放射性物质;TDG对于目录所包含的大部分健康危害(如第19类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第20类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第21类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第22类致癌性、第23类生殖毒性、第24和25类特异性器官毒性、第26类吸入危害)均未涉及。(www.daowen.com)

(一) 物理危险方面

首先,两者都将爆炸危险作为评估危险品的一大类别,目录未将1.5项和1.6项纳入评估范畴;TDG将爆炸品划分为6个项别,并根据其项别分配详细的包装和运输要求。其次,目录选取易燃气体的4个类别作为目录化学品的纳入标准;根据易燃气体在运输中的危险性,TDG将目录易燃气体类别1对应的危险性划入第2.1项易燃气体,将目录易燃气体类别2对应的危险性划入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或2.3项毒性气体,具体参考该气体的毒性数据。第三,目录仅选取气溶胶类别1为危险化学品;TDG没有为气溶胶设立单独的类别或项别,仅装有无毒性成分且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喷雾器不受本规章限制,否则主要危险性划入第2类,其项别根据喷雾器内装物的易燃性划入2.1项易燃气体或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TDG将含有GHS类别1和类别2气溶胶的喷雾器划入2.1项易燃气体,将含有GHS类别3气溶胶的喷雾器划入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即TDG对3个类别的气溶胶/喷雾器均有要求;而目录未将类别2和类别3纳入评估范畴(见表15-1)。第四,目录将氧化性物质分成3大类,即氧化性气体、氧化性液体和氧化性固体,作为其评估标准;TDG将氧化性气体先根据气体的属性划为2类,再根据毒性判定的标准划为具体的2.2项不燃无毒气体或2.3项有毒气体,并配有5.1类氧化性的副危险性。第五,目录和TDG都将易燃液体作为评估化学品危险性的一大类别,TDG还将液态退敏爆炸品纳入该类别,目录则未将其纳入评估范畴。最后,目录未将固态退敏爆炸品和易自聚合物纳入评估范畴;TDG第4类的4.1项则包括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固态退敏爆炸品和易自聚合物。

(二) 健康危害方面

第一,目录选取急性吸入毒性(吸入物质形态包括气体、蒸气、粉尘和烟雾)类别1、类别2和类别3作为纳入标准;TDG则将具有吸入毒性的气体划入第2类的2.3项毒性气体,将具有吸入毒性的蒸气、粉尘和烟雾划入第6类的6.1项毒性物质。另外,对于液体蒸气的吸入毒性,目录与TDG存在着不同的评估标准,目录的类别划分标准和GHS一致,仅以急性吸入毒性试验中哺乳动物4h(暴露时间)-LC50值为分类的参考值,而TDG要求在划分有毒性蒸气的液体的包装类别时除了考虑其在常温常压下的毒性值(哺乳动物LC50值)之外,还须考虑该液体在常温常压下的实际暴露可能。按TDG第19修订版2.6.2.2.4.3规定的标准,同时比较液体常温常压下的饱和蒸气浓度和哺乳动物LC50值继而进行包装类别的划分。第二,目录选取GHS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1A、1B、1C)和类别2作为纳入标准;TDG则未将类别2纳入限制要求。

(三) 环境危害方面

第一,目录选取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和类别2作为评估标准,TDG则未将类别2纳入要求。第二,目录选取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2和类别3作为评估标准,TDG未将类别3纳入要求。TDG没有为危害臭氧的物质单列条目,但2.9.2对危害环境物质的说明:在其他方面不受本规章约束但被原籍国、过境国或目的地国主管机关确定属危害环境物质的物质。故危害臭氧的物质在某些国家极有可能被列入危害环境物质。

(四) 其他方面

一是目录中某些具有健康危害的化学品在TDG中列入第9类,如“1963石棉”划入第9类以微细粉尘吸入可危害健康的物质、“628二溴二氟甲烷”划入第9类运输过程中存在危险但不能满足其他类别定义的其他物质和物品等;某些具有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在TDG中也列入第9类,如“1228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划入第9类会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二是某些依据目录评估为非危险化学品的物质由于特殊的运输条件和性质而受到TDG的约束,如第9类在高温下运输或提交运输的物质、某些运输模式过程中存在危险但不能满足其他类别定义的其他物质和物品“2807磁化材料”;第3类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和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且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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