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度保障方面
欧盟以专门法律的形式来推动GHS的实施,并且范围很广,包含除食品、药品、化妆品、饲料等以外的大部分化学品。美国目前主要由OSHA根据技术法规HCS—2012来实施GHS,在实施范围方面包括除烟草或者烟草制品、药品、食品或饮料、化妆品以外的大部分化学品,范围也很广。我国只是引用了GHS标准,且实施GHS的范围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在制度保障方面与欧美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 技术支撑文件方面
欧盟在CLP法规中公布了3000多种化学品的统一分类结果,同时依托《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对所有化学品开展登记注册的要求,要求企业识别化学品的危害特性,并进行GHS分类。为配合分类工作的开展,欧盟出台了《CLP标准运用指南》,介绍了CLP法规进行分类和标签的基本原则,详细说明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的标准和方法。日本在NITE网站上公布了3600多种化学品的统一分类结果,发布了《GHS分类指南》并持续更新。我国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公布了2828种(类)危险化学品的GHS分类,但对于化学品分类方法目前只是转化了GHS标准,并没有发布详细的技术指南指导各方使用标准,容易导致由于对标准理解不同而产生结果偏差的现象。(www.daowen.com)
(三) 数据库建设方面
化学品数据库是公众获得化学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手段,一旦在国家层面建立权威的化学品数据库将有力推动GHS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化学品统一分类工作的开展。目前,欧盟ECHA建立化学品信息平台,依托REACH注册搜集了上万种化学品的各类信息,信息内容包括物质的一般信息(包括物质的识别信息、注册号、联系人等),分类标签信息,生产使用暴露信息(包括推荐用途及限制用途等),PBT评估报告,物理化学特性,环境归宿和行为,生态毒理学信息,毒理学信息,安全使用指南等9个方面的数据;依据CLP通报搜集了12万余种化学品的GHS分类信息。日本NITE建立了化学风险信息平台(CHRIP),包括化学品的基本信息,日本境内的法律、法规信息(20个法规),日本境外的目录和法律法规信息(10个目录/法律法规),化学品的暴露情况(在PRTR系统上登记的生产、进口化学品的数量),在日本和其他国家的危害评估情况(包括GHS分类结果、危害评估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物理和化学特性(主要包括化学品的特征参数如沸点、熔点、水中溶解度、蒸气压力等),环境危害,健康危害共8个方面的数据。新西兰环保局建立的化学品分类和信息数据库(HSNOCCID),对4500余种化学品进行HSNO分类,内容包括化学品的物理危害(爆炸性、易燃性、氧化性和金属腐蚀性)和生物危害(毒性、生物腐蚀性和生态毒性)。上述这些数据库以整体或部分的形式加入了OECD全球化学品信息全球平台(eChemPortal),作为各国可接受的权威数据为公众免费提供化学品分类和危害信息。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等部门都已建立了自己的化学品数据库系统,但是这些数据并未向公众开放,且数据的完整性与国外还存在很大差距。虽然社会上存在一些相关的数据库,但是缺少国家级别的化学品危害信息查询平台,公众普遍缺乏获得化学品危害信息的可靠途径。为改变这种情况,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化学品登记中心建设了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互联网平台(http://hxp.nrcc.com.cn/),公开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为公众免费提供权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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