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危害臭氧层的物质分类标准与指导

危害臭氧层的物质分类标准与指导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 分类标准根据物质是否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中,或混合物是否含有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中组分,将物质或混合物划为危害臭氧层,具体分类标准见表11-68。(三) 分类指导《蒙特利尔议定书》有A~F六个附件,其中除了附件D以外,其余5个附件都列出了已知属于危害臭氧层的物质,并给出了每一种物质的ODP值。

危害臭氧层的物质分类标准与指导

(一) 定义

危害臭氧层是指物质或混合物如果被排放到大气层中,可与平流层中的臭氧发生化学反应,造成臭氧层消耗的现象[35]

目前已知可破坏臭氧层的物质主要是含有卤代烃类,例如最常见的制冷剂氟利昂-11(分子式CCl3F)。为了表征物质消耗臭氧层的能力,引入了一个臭氧消耗潜能值(ODP)。ODP是针对每种卤代烃排放源,预计该卤代烃相对于同质量的氟利昂-11排放所造成的大气平流层臭氧消耗的总损耗量。

(二) 分类标准

根据物质是否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中,或混合物是否含有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中组分,将物质或混合物划为危害臭氧层,具体分类标准见表11-68。

表11-68 危害臭氧层分类标准

① 《蒙特利尔议定书》全名为《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是联合国为了避免工业产品中的氟氯碳化物对地球臭氧层继续造成恶化及损害,承续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大原则,于1987年9月16日邀请所属26个会员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所签署的环境保护公约。该公约自1989年1月1日起生效。

如表11-68所示,对于纯物质而言,如果其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中,则可划为危害臭氧层;对于混合物,如果其有一种或多种组分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且含量总和≥0.1%,则也可划为危害臭氧层。

(三) 分类指导

《蒙特利尔议定书》有A~F六个附件,其中除了附件D以外,其余5个附件都列出了已知属于危害臭氧层的物质,并给出了每一种物质的ODP值。附件中部分物质如表11-69所示[36]

表11-69 《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物质清单示例

续表

【注释】

[1]物质的分解能可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20.3.3.3节进行测试。

[2]氧化性液体的危险性分类参见第十三节,氧化性固体的危险性分类参见第十四节。

[3]基本信息来源于ECHA注册物质信息数据库(https://echa.europa.eu/information-on-chemicals/registered-substances)。

[4]易燃范围是指易燃气体在空气中的易燃浓度上限与下限之间的差值,在一些文献资料中,气体的易燃浓度上下限又称为气体在空气中发生爆炸的浓度上下限。

[5]喷雾气雾剂主要有点火距离和封闭空间试验。泡沫气雾剂主要有泡沫点火试验。具体检测方法参见本册的第三章。

[6]闪点是指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液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可被点燃的最低温度。根据测量方式的不同,闪点可分为闭杯闪点和开杯闪点,此处用于分类的是指闭杯闪点,具体测试方法见第十七章第五节易燃液体试验。

[7]具体试验方法见第十七章第一节。

[8]具体试验方法见第十七章第一节。

[9]氧化性混合物如组分中含有5%或更多的可燃有机物,则须按照自反应混合物进行分类。

[10]自加速分解温度(SADT)是指物质或混合物在包装件内发生自加速分解的最低温度。(www.daowen.com)

[11]自热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见第十一章第一节。

[12]物理状态的不同会影响其与水接触的比表面积,从而影响放出气体速率。

[13]来源于:欧盟CLP法规[(EC)NO 1272/2008]实施指南第4版。

[14]包括使物质形成水合物的退敏方式。

[15]经口或经皮LD50是指一定时间内经口或经皮给予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时的剂量,其单位是以单位体重的受试动物所接受的受试物质量,因此又称为半致死剂量。

[16]吸入LC50是指一定时间内经呼吸道吸入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时的浓度,其单位是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物的浓度,因此又称为半致死浓度。

[17]SVC(Saturated Vapour Concentration)可根据液体的蒸气压计算所得。

[18]具有缓解液态介质(如水溶液)中酸碱度发生剧变的能力。其能力的大小可用缓冲容量的大小来衡量(使溶液的pH值改变1个单位时所需加入的酸或碱的量)。

[19]QSAR的基本假设是化合物的分子结构包含了决定其物理,化学及生物等性质的信息,而这些性质进一步决定了该化合物的生物活性。进而,化合物的分子结构性质数据与其生物活性也应该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相关性。

[20]具体信息可参见欧盟CLP指南第3.2.2.1节。

[21]具有缓解液态介质(如水溶液)中酸碱度发生剧变的能力。其能力的大小可用缓冲容量的大小来衡量(使溶液的pH值改变1个单位时所需加入的酸或碱的量)。

[22]在联合国GHS制度中,皮肤或呼吸道过敏包含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诱导期,即机体因接触某种过敏源而引起特定免疫记忆。第二阶段是激发期,即经诱导期产生过敏的机体再次接触某种过敏源而产生细胞介导或抗体介导的过敏反应。

[23]此处的过敏可能是皮肤过敏,也有可能是呼吸道过敏。因为有些物质或混合物经过皮肤接触,也可引起呼吸道产生致敏症状。人类皮肤过敏典型的症状有瘙痒、丘疹、红斑或水疱等,动物皮肤过敏的症状有红斑和水肿。

[24]这种效应已单独作为一项危害,具体参见生殖细胞致突变物。

[25]已经根据联合国GHS分类标准分类的其他毒性效应,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等健康危害不属于特定靶器官毒性。

[26]如果这些效应不是暂时性的,那么应当考虑把物质/混合物划为类别1或类别2。

[27]已经根据联合国GHS分类标准分类的其他毒性效应,例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特定靶器官毒性(单次接触)等健康危害不属于该危险类别。

[28]用鱼类、甲壳纲动物和藻类三种生物作为代表性物种进行的试验可代表各种营养水平和门类,而且试验方法已经高度标准化。当然,也可考虑用其他生物体的数据,但前提是它们是等效的物种和试验终点指标。

[29]观察期从生物降解率达到10%开始计算。

[30]DOC是指溶解态有机物质中的碳,一般是指能通过孔径为0.45μm滤膜、并在分析过程中未蒸发失去的有机碳。DOC的具体试验方法可参照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301A《DOC消减试验》。

[31]ThOD是指物质/混合物全部被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等稳定无机物的化学需氧量,具体试验方法可参照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301C《改进的MITI试验》。

[32]BOD是指微生物分解一定体积水中的有机物质,所消耗的溶解氧数量。

[33]具体试验方法可参照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301B《二氧化碳产生试验》。

[34]COD又称化学需氧量,是指以化学方法测量水中可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混合物的量。

[35]臭氧层是指大气层的平流层中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部分,其主要作用是吸收短波紫外线。臭氧层为地球上的生物提供了一个有效防止紫外辐射的屏障。

[36]完整的附件物质清单请见:http://ozone.unep.org/en/handbook-montreal-protocol-substancesdeplete-ozone-lay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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